沈云眼望着秋兰,一时间心神惆怅,仿若坠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之中,神思恍惚,精神迷茫:“我究竟是怎么了?不可以,不可以的。”顿时像见到吊睛猛虎般,眼中忽然现出了一丝恐惧,心中自语道:“我心里已经有了琚儿,怎么能对秋兰再动情那?是的,一定是很久没有接到琚儿的信的缘故。对,现在就去驿站寄信。寄信。”接便颤身急喘地起身,秋兰抬眼一看见他神色这般惊惶,霎时一惊:“你怎么了。”还道是不是得羊癫疯。
沈云站起身不知所措,吞吞吐吐道:“秋兰,我有事,先去一下驿站啊。”
“可你。”秋兰关切地问道。想说:“你的手还没包扎好。”但沈云一碰到秋兰的眼神,就变得像躲避银针般畏缩,起身后立即转身向外奔去。秋兰看了急道:“喎,你的手。”
“暂且,别过啊。”这句话就像是见了路人说话般一晃而过。秋兰与周兴怔在原地一时茫然。
沈云快步出门。此时他已经心乱如麻,自己的情感世界要出现混乱了,自己若是再不控制就很可能爱上了秋兰,这对于他来说是件十分慌神又不敢面对的事情。他是个重感情的人,且是一个情感执着,不善游离的人,爱的射线只有发射到琚儿身上,他不像像现在人一样,喜欢散射。之前自己不住地与秋兰搭讪,就预感到了,只是不敢去想。
情感是很折磨人的东西,虽是无形,胜是有行。你远她近,你近她离,有求不得,有得不珍,一句话:“多情的人,不恋情;恋情的人,不多情。否则会苦了自己,累了心啊”
沈云现在很恐惧,很慌张,需要去静一静,去想一想,怕伤了琚儿的心,冷了秋兰的意,怎一个“愁”了得。
急匆匆地到了门口,伸手去推已经微微展开的医馆的乌头门。门刚开一半。“大人。”忽然两个铁塔般地卫所军士就像两扇木门般。一下子闪现在乌头门外。
“哦。”沈云一看,心道:“哦,是来求医的军士吗。”便后退两步挥手示意让他们先过,没想到对方并不进来“大人。”原来找的就是自己,两军士手握腰刀恭谨行礼道:“把总大人,楚千户大人有重要事情,要召集见所有把总百户前去商会。”
“什么。”沈云一怔又和刚刚追出院内的周兴秋兰相视一眼,在正色问道:“出什么事了?”
在沙尘轻飘的城西靶场,千户所大营中,楚千户如君王般正坐在堂中,堂下分列四个身着罩甲头戴明盔佩戴腰刀的将官,其中一人相较年轻,年约二十上下,俊雅清秀,正是沈云。沈云看着两旁同侪示好地尴尬一笑,两旁人把总看来也是微笑以对,似乎第一次见面就沈云较为随和,并不为他年少高位而有所排斥。
接着楚千户开始对着这一帮下属宣布着命令,神色甚是沉重,但似乎眼神中还带了一丝兴奋,他很少这般高居庙堂,摆摆官威,接着欢快的就像宣布好消息般:“今日辰时我军就要出城出击,与鞑子决战草原。”
“啊。”此话一出,众人眼珠一动你望望我,我望望你,议论纷纷,自然也包括沈云,还有的凝眉瞅着楚千户道:“这么快?”
楚千户看了众人讶异的表情似乎很满意似得接着又畅然道“此次出击我军兵锋向东,沿青竹道直到凉城追击蒙军,若是夜袭得手则视战局袭扰敌军后方或是班师回城。”
“辰时?”这个此似乎是个焦点,众将一时间都没想到,刚刚打退蒙军,还没来得及欢庆一番你,现在竟然那么快又要进发了,可大将难免阵前亡,一些谨慎军士心中难免开始忐忑。
其中代表便是冯把总,冯把总开口劝道:“可大人,现在我军才刚刚打退了敌军攻势,钝刀微挫,兵力疲惫,眼下收胜即可,何必犯险再追击敌军那。”
“因为出奇制胜,指挥使大人已经决定好了,躲在坚墙后只能挨打,我们必须抓住战机,眼下就是机会。”话说的言简意赅,意思明了。
“但若是蒙军?”冯把总担忧蒙军会事先防备。
“哈哈,不会。”
冯把总一听眉头一皱。
“清水城多年来风雨飘摇,兵微将寡,多年来未曾主动出击,这次出兵夜袭,定会让蒙军措手不及。”冯把总一听心道:“这也句句在理,莫非是自己多虑了。”
还有军士想要反驳,但欲言又止,想来楚千户也不是最高指挥官,就像他说的大人已经决定好了,军令如山倒,谁敢不执行。他只是负责传达指挥使的决定而已。
楚千户看了看众将面色各异,当即豪放朗声道:“诸位以往都是鞑子追打咱们,这次咱们要主动出击与他们在草原决战,想想卫霍两司马决战漠北吧。我们已经让他们踢到来了铁板,我们疲惫,他们更疲惫,现在就让他们知道是我大明的铁骑铁戟厉害,还是他们蒙古刀骑兵厉害!现在咱们要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了。”
亢奋激扬的话语就像一剂兴奋剂,让畏缩的人心头一震,顿时也热血沸腾。心道:“对啊,我们也要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不少人脸上开始露出亢奋神色,开始扬眉点头。包括沈云也被他说得心中一动,心道:“楚千户难怪可以位居千户,虽统兵宽松散漫,但统将道真真是个人才。。”。
黑浓大胡子的张把总像说悄悄话的小孩般,把嘴靠到沈云耳边小声道:“喂,小兄弟,你说这次楚千户的决定这次靠谱吗?”语调诙谐,就像市井玩伴交谈般畅然随意。
“靠谱?”沈云一听转眼一看,一副没有办法的样子,示意眼下只有看形势发展了。张百户也只得诙谐地挑挑眉头。毕竟首战取胜多少也令他们有了一点轻松氛围。
“好,现在本将要随军出征,是以要决定城中留守部队。”楚千户也是个血性汉子,在听桂检要决定追击蒙军时,心中也是跃跃欲试,十分兴奋。
接着和悦的目光开始缓缓扫过堂中众将,张百户,冯把总,沈把总,杜把总,心道:“这次出兵夜袭,到底该带谁跟随出击,让谁留守城池那。?”
出击的话,自己觉得沈云是最佳人选,自居虽与张百户这些人相识已久,但从未见过沈云这般一身英气的裨将。更重要的沈云就像一本画板书一样,表面上平淡无奇,但一掀开,就是一页比一页震撼,自己却总是猜不透,他确实好奇沈云,接下来是否又有什么惊异举动。所以心中极愿带沈云出战。
但满意的目光开始扫到沈云时,却看到沈云脸上隐现的沉郁神色,不由神色一怔,心道:“怎么,他不愿意?难道。”一时间心中开始一股愤然之气涌上心头,甚是不悦,接着便开始一系列猜测臆想。“他这是?”
此时沈云却是心道:“蒙军可日行百里,如果就此出击的话,或可达成突袭性,抓住战机,但在草原作战我军毕竟极不擅长,若是中途发生什么变故那就难以预料了。这仗指挥使大人究竟准备怎么打?”
看到沈云踌躇神色楚千户还道他有所不愿,心道:“也是,这几日来他出生入死,多次置身险地,奋力鏖战,万幸捡回性命,倘若我现在将他调往阵前,万一不幸阵亡,难免令忠勇军士寒心,颇有不妥。算了,这小子既然善于守城,就让他作为留守部队吧,固守后方,那自己随军出击心中也可安生些。”
谋划完毕便朗声宣布道:“这次出击张百户,杜把总所部随城东李守备统帅出击,其余众人留守清水城。沈把总所部固守城西冯百户所部驻扎城北。”
沈云一听眼睛一闪心道:“我被派留守?”这会子他其实是抱着听命而为的心理,并没有太多计较出城还是不出城,但既然千户大人这样决定了,自己又有什么异议那?
“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大人。”众将齐声答道。
听完决定众将都纷纷舒了口气。之前众将心中都十分犹豫,留守还是出击难以抉择,留守或可安然立身,若是出击或可建功立业,错过此机,只怕会抱憾终生。楚千户已决定了,等于替他们拿了主意,虽说知道楚千户性子随和,但也没有什么异议了,执行命令就是了。
此次出征,可谓倾城出击,指挥使桂检骑着黑鬃战马,亲自坐镇指挥,统领步骑刀盾手近五千于人,不过大多轻装轻行,没有携带攻城器械,自然是兵贵神速吗。
大军于辰时出城,也就是几乎就在蒙军退了不到两个时辰后就出城出击,这样纵是城中探子暗中告知蒙军怕也是来不及的。虽说军队仓促集结有诸多不便,但为了封锁消息,追上蒙军也顾不得了。
而城中留守指挥则是由清水城文人同知兼县令张保梅来主持,张保梅听起来是持有梅花之风高亮节,但按张百户的话说就是有些不靠谱,他原是豪门士子,家财万贯,支庶繁多。为了更合乎家门荣耀,想要个头牌,便花了五千两纹银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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