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逛,长顺儿活了大半辈子却是第一次出京城,见着什么都稀罕一些,自己平时在京城时自己这个侍卫头衔连个屁都不算,来到上海却前呼后拥,好不威风。却不知道黄世仁心中正在打圣旨的主意。想将这圣旨当宝贝似的卖了,前段时间黄世仁卖了个假花瓶狠狠的赚了一票,而现在却得了个货真价实的圣旨,心里不停的估算着价格。
众人浩浩荡荡的在上海城中逛了一天,黄世仁又安排了个大营房让长顺儿住下,自己匆忙回到住处,拿着圣旨仔细瞧了许久,最后还是打定主意还是先将它留着,一来这东西很难脱手,自己敢卖,别人还不敢买呢。更何况这是自己升任上海道台的见证,留着做个纪念也好。“这咸丰倒也算厉害,一张破纸就可以让老子当个地方长官,看来这投靠朝廷倒也不比投靠洋人获得的利益要少。”黄世仁受到历史书的影响对满清政府不屑一顾,现在却不能忽视它的存在了。可是要怎样像清庭表示自己的忠心呢?他想着想着,突然心血来潮,找来一张白布,狠心将自己手指咬破,在上面笔画着写道:“奴才山野鄙人,南京人氏,发匪作乱,杀我全家老小,奴才与发匪有不共戴天之仇。臣愚昧,当真是一叶障目,为报私怨委身洋人,实在愚不可及。皇上不以臣卑鄙之身,戴罪之躯,委与重任,臣感激涕零,幡然悔悟。奴才愿为皇上效全马之劳,上刀山,下火海,若是皱了皱眉头便不是好汉,奴才一想到皇上恩赐,便全身血液沸腾,勇气倍增,纵是现在叫奴才打进发匪巢穴,也绝无退缩。”黄世仁本还想写皇上英明神武之类的马屁话,但手掌已失血过多,只好写到这。小心的将白布折好,放入衣内。准备叫长顺儿送到京城去。虽然他知道这封血书用处并不是很大,但是至少可以在咸丰心中留个好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