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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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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狱霸同监所的违法乱纪公安干警挂起钩來,是有事实根据的;强调从严治警,也是治住牢头狱霸的根本措施,通常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牢头狱霸就是难缠的“小鬼”,他们的恶行令人发指,有些犯罪嫌疑人或服刑人员依法服刑或被拘留时,竟然被牢头狱霸非法施以暴力,百般**,有的惨死于拳打脚踢之下,如果不是相关监所的公安干警玩忽职守,牢头狱霸是不可能存在更不可能占山为王的。

    按说,维持监狱、看守所里的秩序,主要靠公安干警,但很不应该的是,有些监狱、看守所的干警把权力“下放”给了牢头狱霸,将那里维持秩序乃至生杀大权交给这些人了,对其恶行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暧昧态度,甚至明白地唆使其作恶,而这些人中,不乏心黑手毒、蛮横霸道的地痞、流氓以及“黑道人物”,这些“人渣”折磨起人來,残忍而又隐蔽,无所不用其极,他们的恶行,严重践踏了国法,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败坏了政法机关和公安干警的形象。

    还要看到,总会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想通过自己的表现获得奖励或减刑,在这种情况下,公安干警利用他们去监视、检举揭发其他犯人是对的,监狱、看守所本來就是一个鼓励坦白从宽、立功受奖的地方,但要明白,在那里不准胡來,绝不容许人欺负人,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的合法权利特别是生命必须受到切实保护。

    依法治国,很重要的一条是从严治警,公安干警必须严肃履行职责,严禁玩忽职守,想想公安部的明确态度,看看云南省公安厅的明文规定,有必要提请公安干警注意,小心牢头狱霸砸了您的饭碗。

    牢头狱霸滥施暴力的直接对象是受害人,他们折磨受害人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反映了人性中恶的一面,受摧残重者丧命,如“躲猫猫”的受害者,轻者也往往受尽摧残、生不如死,鲁迅曾经精辟地说过,某些国人在折磨同胞方面特别有想象力,此言不谬。

    其次,牢头狱霸的间接受害者是国家形象,《世界人权宣言》指出,要“努力通过教诲和教育促使对权利和自由的尊重”,这一信念是“鉴于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辱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各会员国业已誓愿同联合国合作以促进对人权的基本尊重和遵行”,《禁止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规定,禁止“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性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痛苦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有功之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者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所有被剥夺自由的人应给予人道及尊重其固有的人格尊严的待遇!”上述国际法规定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于人的基本价值及人格尊严的尊重,体现了对保障人权理念及人道主义精神的认同,许多国家在其国内法中也规定禁止对任何人加以残忍、不人道或侮辱性的待遇或者处罚,之所以赋予国家上述义务,是因为源于社会契约论的国家责任,即依据社会契约论,国家有保护人民的义务,如果国家未能尽到防止上述恶行发生之义务,那么应当承担补偿或者赔偿之责,但是,这些后续的补救措施难以挽救国家形象的损伤。

    当然,虐待被囚禁者的不仅是牢头狱霸,例如,最近,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丹纳教授曝光了美军关塔那摩监狱虐囚的秘密报告,以往美军关塔那摩基地所关押的涉嫌恐怖主义罪的犯罪嫌疑人以及美军关押在阿富汗的塔利班分子受到虐待的丑闻,弄得美国政府声名狼藉,而眼下发表的秘密报告更加触目惊心,使美国政府的形象雪上加霜,正如丹纳所说:虐囚“伤害了这个国家,这个国家需要彻底的调查”。

    据《南方周末》报道,某看守所牢头说:“我们最羡慕的是一个外籍华人,他是个诈骗犯,关了两年,诈骗罪是最让号里瞧不起的,但连警察都畏惧他三分,因为每个月该国驻广州的领事都会飞过來看他,雷打不动,他每次都很骄傲地出去,他说不过就是问是不是挨打之类的,就是一句话不说,人家也來看,这是规矩,我们感到他们把人看得很重!”其实,领事只不过是按照本国法律履行保护本国公民的义务而已,如果其对本国公民置之不理,会在本国引起轩然大波,这件事发人深省,它提醒我们应当加强看守所改革,认真治理牢头狱霸,防患于未然,防止看守所暴力伤害被害者及国家形象,要成为一个令人尊敬的国家,必须在保障人权尤其是保障被剥夺自由者权利方面认真履行国家义务。

    努力一阵子 快乐一辈子!这样的成功是否才是值得我们在追求的呢? 13562188162.8.sunbot/(用ie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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