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进而推动制度上的正义。
重庆市潼南县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王代华贪污案在重庆市潼南县法院开庭审理,不料开庭时间已过,被告却未露面,法官接到通知称“被告人去向不明”,经合议,法官只好以不可抗拒因素为由,宣布中止审理此案,,。
明关在看守所里的王代华为何神秘失踪了呢?原來,竟然是被当地检察院给转移到别家看守所了,根据当地检察院一位负责人的说法,原因竟然是因为嫌犯本人“无钱少衣,觉得合川区看守所条件太艰苦,要求换地方”,检察院同意了对方这个请求,这些年老听说一个概念,叫人性化执法,但实在沒有想到,中国的法律已经“人性”到这等程度了,是只对王原副局长选择性地如此,还是普天下被关进看守所的人共有的权利呢?
据说,许多从事了二三十年法律工作的人士闻听此事,皆表示“闻所未闻”,如此看來,这只是被王原副局长所“独享”的一次特例罢了,这就难免让人想入非非了:犯了贪污罪的局长大人,怎么突然就寒酸得“无钱少衣”了呢?为了能够“换个地方”,他或者他的家人是怎样对检察院进行公关的呢?再进一步,换了之后的看守所,是原本就能提供酒店式的舒服服务,还是因为里边有“关系”而单独为他开的小灶呢?……恐怕大家怎么猜想,都不会过分,但不管怎么想,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法律的尊严,在这幕荒唐的闹剧中,已经荡然无存。
对违法分子的人性化,就是对生活在正常社会的合法公民的“不人性化”,所以,面对荒唐无比的“看守所条件太艰苦换一家”,我们不仅仅觉得是一个如同电视剧里编排的笑话而已,它会通过某种方式“反作用”到我们的身上,,既然已经“伤害了我”,当然就沒理由“随风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