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款之外,监狱还设有“监狱企业”,以维持监狱的“收支平衡”。而监狱与企业挂钩、与经济利益挂钩则为监所腐败创造了一个重要环境。
媒体曾报道的“南京三级警督贪污受贿17万元案”就是典型的“监狱企业蛀虫案件”。童仁聪是南京原浦口监狱销售公司经理,三级警督,曾荣获“人民满意警察”光荣称号。1998年至2003年间,童仁聪利用职务之便曾多次收受某机床集团分公司经理贺某、个体运输户黄某数万元好处费;在任职期间他还利用职务之便共贪污13.6万余元,受贿数万元。2003年12月,法院以贪污、受贿两罪,判处童仁聪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超期羁押:三名嫌疑人一关十二年
超期羁押和刑讯逼供、律师会见被告人难,被称为目前我国刑事诉讼的三大难题和司法实践中屡治不愈的顽症。据权威部门的一份统计数字,10月底全国各看守所共存在超期羁押近5000例。这其中既有公安机关侦查环节的超期羁押,也有检察机关办案阶段的超期羁押,最多的是法院超审限造成的超期羁押。
曾在福建泉州一度引起轰动的超期羁押案件很是典型。1990年,3名犯罪嫌疑人将一名女青年**后扔进粪坑溺毙。公安机关根据侦查,认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拘留,随后移送检察机关。在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于19 91年作出了一审判决。但是,由于上级法院不认可一审判决,发回当地法院重新审理。而随后,一系列司法环节上的缘故,这个本该了结的案子在1991年后一拖就是12年,至今3名犯罪嫌疑人依旧关押在看守所。
监所腐败三大原因
在最高检近日公布的“监所问题”中,无超期羁押的北京成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