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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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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所腐败三种形式

    监狱和看守所是与社会相对隔离的“独立小社会”,监狱更是以其“监狱企业”成为一个“生产-消费”的小社会群体。而监所腐败正来源于这样相对独立的“社会环境”――权力集中、权力寻租。

    权力“寻租”:受贿监狱长关照死缓犯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通常为保外就医)制度简称“减假保”,是司法文明的象征。然而,这几项权力却是“监所腐败”中执法者籍以“寻租”的最好资源,也成为打击监所腐败最重点的一面。

    近日,在最高检会议中被披露的贵州宁谷监狱原监狱长等六人,因“关照”死缓罪犯,违法办理减刑成为阶下囚,就是“权力寻租”的例子。

    1996年7月,因贩毒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宋晓峰,从广东某监狱转到贵阳监狱服刑。时任贵阳监狱教育科科长的王宏授意入监队队长周抗生“关照”宋晓峰。两人虚报和扩大宋晓峰有立功表现,经向法院报请减刑,宋晓峰被从死刑,缓期2年执行减为有期徒刑19年。管教干警骆玉平多次违规安排宋晓峰与女友同居。宋晓峰的亲友先后送给王宏人民币1.5万元、周抗生1000元、骆玉平1万元。

    1999年6月,宋晓峰从贵阳监狱转到贵州省宁谷监狱服刑。宁谷监狱监狱长吴永刚、宁谷监狱被服区副区长刘刚以及安顺地区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郑辉的帮助下,宋晓峰被减刑2年。法院认定,吴永刚受贿9926元。近日,为罪犯提供“关照”的五名狱警和一名法官被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不等的刑罚。

    企业“蛀虫”:三级警督贪污受贿17万

    监狱的开支十分庞大,在我国,除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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