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来的时候,他来到北疆军营里,本想在这里寻找机会,建功立业,没想到老大心眼虽实,管理军营的手段却是一等一的,鞑子屡战屡败,现在老实地跟个小猫一样,根本不敢越雷池一步,他什么也捞不着,郁闷之余,邀了两个年纪相仿的小将,骑马在关外掠来两只羊羔烤了吃,竟然被老大打了二十军棍。私自出关,本是死罪,还是老大手下留情了!屁!骗谁呀?老大总是抓住一切机会,在他面前逞威风。你竟敢如此绝情,就不要怪我无义!
他把对方送来的疗伤药都扔了,在军营躺了十几天,伤好了之后,行为更加乖张起来,变本加厉地频频出关,老大明天,就要派人把他强送回京了,他一肚子的怒火,在那双寒冰一样的星眸前,就像个脆弱的火星,一下子就熄灭了。
不是熄灭,而是强自压抑,烧的他五脏俱焚。
枣红马的脚程,真叫快啊,他都看不到身后的军营了,茂密的绿草,无限地向前延伸,似乎永远也到不了边,前面出现几个小黑点,快速向他移动过来。
不好!他赶紧掉转马头,往来的方向疾奔。
来不及了,前面出现了一圈狞笑的面孔,慢慢靠过来,他还想依仗神骏的快马,从一侧冲过去。
一双粗糙的手,灵巧地挥动套马杆,一下子把枣红马圈了进去,他一个马失前蹄,摔倒在地晕死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醒来时眼前是一圈的眼睛,那里面,放射着面对猎物的欣喜,到了现在,他一想到想看见一个猎物一样的眼神,心里就一阵阵抽搐。
一圈的眼睛散了开来,他发现自己置身在一个布置奢华的大帐,四周挂着图案漂亮的壁毯和丝质的帐幔,下面则铺着上好的羊皮连缀成的地毯,洁白柔软,走上去舒适而惬意。当然,走着是他的幻想,实际状况,他是跪在上面。
一个穿着鹿皮快靴的男人,手握半长的弯刀,装饰着金银宝石的刀鞘璀璨夺目。
他一看这人、这地方,就知道对方是谁了:“窝金可汗?”
对方能把他带到这里,而不是粗暴地一刀杀掉,然后把头颅送到汉营去侮辱老大,他就知道,事情有转圜的余地。
“带他来这里做什么?拉出去!”窝金做了个手刀的姿势,然后往南指了指,“送过去,我好久都没给那边送这么厚重的礼物了,哈哈哈――”他桀桀的笑了一声,咬牙切齿地盯着地上匍匐着的人。
“陛下,陛下你不可以这样,要知道放我一马,对你有莫大的好处。”他一着急,便淡定不下来,话一说出去,就后悔了,此时示弱,会降了自己的身价。
宝石刀鞘轻轻敲打着地面:“放了你对我有莫大的好处?你当你是谁?王爷家的二公子?呸!你除了有一张吓人的虎皮,什么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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