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刘沙蹦起来了:“世界杯!周延,你去,把杯子拿回来。”
“那杯子还没你家的酒杯大,要它干嘛?”说得轻巧,哪有那么容易。
“周延,这倒这是个办法。你如果能在世界杯上干出点名堂,我再把你的名字往候选人里面一加,那个主席有一点希望了。”黄同说。
“你不是说上面已经指定给夏小白了吗?我原本是想干掉他的。”
“滚!”
又让我滚,我说的可是实话,为什么我说实话就是没人信?
“你比我还笨。民意你懂不懂?上面再指定,谁能摆明面儿上说?指定大得过民意吗?”刘沙得意洋洋地骂我。
“有点儿懂。就是你可以糊弄老百姓,但不能在他们都知道是个什么事儿的时候糊弄;那时就应该摆个姿态出来,表示自己顺应了民意。”
“你也不算很笨。”我媳妇儿夸我。
“也就是说,我周延等于民意的时候,我就主席了?”
“概率至少是有了。虽然这个主席跟民意的关系不大。”黄同说。
“可我不怎么想出名,那多麻烦。”
“怎么麻烦?”
“媳妇儿,你想啊!一个人在街上鼻子痒,想抠抠鼻子。普通人,大家会躲着你,怕你挖出什么东西蹭到他身上;要是名人的话,大家就围着你看你抠了,那多不好意思。”
“滚!”
……
吃完饭我本来想死皮赖脸睡他们家,可刘蕊蕊拿着菜刀把我赶出去了;在我开车走前,她还一直拎着菜刀站在家门那儿堵着。
我开车往家走,边开边想:我怎样才能不动声色地成为民意?这个难度好像比直接干掉夏小白大多了。
正开车呢?大灯照到前面远处有个白花花的大腿从路牙那儿伸到了路上,还不停地勾啊勾的,一只手还顺着赤-裸大腿的膝盖往上摸。我对准那人,把油门踩到底猛冲过去:好你个孔老二,我正烦心着,你还来恶心我?
没等我撞上,孔老二已经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咦,小子,我不是已经变身了吗?你怎么认出我的?”
“特么一百多岁的老美人儿,还能把腿翘那么高的,除了你还能是谁?你个老兔崽子,怎么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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