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你们也认识?”
“哦,那个……”
秦烨想解释,可夕凉却率先打断他说:“我以前生病,他给我看过,算不上认识。”
秦烨因为夕凉的话有些失神,但他也注意到夕凉是不想让他提起当年的事,所以和季明阳打过招呼就走了。
季明阳见秦烨走了,有些羡慕的说:“能做自己喜欢的事,真好。”
“人家当医生好歹是个稳定的职业,你不做生意,难道去打篮球?你以为你能进nba?”
季明阳被夕凉挖苦的眼皮直抽,那欠扁的话在他耳朵转了两转,刚刚还翻着白眼的眼睛忽而睁大,对着夕凉就问:“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打篮球?”
季明阳最喜欢打篮球,夕凉最喜欢看季明阳打篮球,每次体育课,她的目光只有一个投射点,那就是篮球场。
年轻的男孩子在球场上肆意的挥洒着汗水,每个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球上,所以没人会注意到,她叶夕凉的目光都放在了季明阳身上,他的动作,他眼睛里的热情,他的一切都让她着迷,也只有在那一刻,她才会肆无忌惮的将自己喜欢的人看进眼里,投射到视网膜上的画面经过脑细胞的处理,成为了她最美好的回忆。
当然,这些话打死夕凉夕凉也不会说出口,面对季明阳逼问的架势,她只能结结巴巴的说:“我、我为什么不能知道,以前高中的时候,一到体育课你就抱着篮球不放,班里面只要长眼睛的都知道你喜欢打篮球好不好。”
季明阳自动过滤掉夕凉的回答,步步紧逼:“我喜欢的多了去了,我还喜欢网球,我还喜欢羽毛球,这些我体育课的时候也没少打,你怎么就知道我最喜欢的是篮球?”
夕凉被逼问的急了,无赖的说:“我猜的,不行吗?”
当年也不知道谁打篮球把胳膊打断,害我抄了两个月两人份的笔记的,结果某人还抱怨说我没看他一眼。
“猜的啊!我还以为你知道呢。”季明阳这话说的声音很小,小的好像自己受了委屈似的。“对了,你和秦烨真的不是很熟吗?”
“说了只是当初给我看过病而已。”
而且不小心拿错了片子,害得我跟傻子似的抱着必死的决心跑去告白,结果把自己弄成今天这样。
季明阳了然的点了点头,说:“我说呢?你怎么可能认识那种人。”
夕凉疑惑的问:“他哪种人?”
季明阳毫不吝惜的赠送夕凉一个鄙夷的眼神,心想这人怎么就那么不关心人家的家世呢?那么有权有势的人,到她眼里也就是个灵长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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