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泡。有一次,我终于在tata专柜买到了一双有我号码而且称得上漂亮的凉鞋,可惜,那后跟足有半跟筷子高,但我很有毅力地咬牙征服,当然,代价十分之惨重,前前后后贴了好几块ok邦,以致剑青还以为我路遇抢劫犯了,我很死要面子地告诉他,我是自己削水果时不小心把水果刀给削掉了,脚没来得及躲开,只好光荣负伤。于是,这后来,他为我准备了这个医药箱,并且承接了我所有削水果的工作。其实,他早早就识破了我的谎言,只是很有风度地维护了我的面子。
我此时讪讪地坐沙发上,任何静媛帮我清理无名指上的那一道金丝戒指划过的印痕,那上边微微泛了血迹。
“痛不?”何静媛一边用碘酒帮我清理伤口,一边故意大声地问,是赌气的。我不吭声,她这一问,是双关的。这么一小道痕,于我来讲,实在是算是什么伤口,小时候在山沟沟里窜,磕磕碰碰是常有的事。我甚至认为,何静媛是故意小题大做的。
“我来吧。”剑青蹲下,没有商量地一掌夺过何静媛手里的绵签,他伤口上的血,沿着掌纹流下,被残留在手掌上的水稀释成透明的红。
“你以为流几滴血就能逞男人了。这算什么,捅一刀子再把你送医院,看你什么感觉。”何静媛这一使泼,还真是当仁不让,又从剑青手里抢过棉签,酟了点紫药水,刷地一下,就这么把我解决掉了,棉签丢一边垃圾桶里就把整一药箱推给六哥。我这小伤,别说跟她比喻的捅一刀子,就是瞧瞧剑青划过掌心的那一道开裂的血口子,都有着质的区别,小巫见大巫。
“可能要缝一两针。”六哥给剑青作了简易的清理,轻声道。
“不用了。就这么扎起来吧。”
“你瞧,这男人逞的。”何静媛轻轻地用手肘捅/了捅的我的左肋,不屑道。
刚那金丝戒指勾勒的边角都划曲了,那一道深痕,确实不是个小口子,很难以想像,剑青刚刚与我较了怎样的劲头。我怔怔地瞧着它终于止住了血流,一圈一圈地被白纱布包起。剑青从始到终,眉都没有皱一下,也没有看我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