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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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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怎样?”

    “你讲故事给我听。”亓官犹歌忽地兴致勃勃。

    “我听过的故事不是风花雪月便是生离死别,要听?”弦善在夜色中白了他一眼。

    亓官犹歌想了想,觉得现在那么无聊,而且接触接触“失足男子”也不错,便道:“你挑个正常点的讲。”

    弦善沉默了一会儿,才娓娓道来:“以前有个小童,从记事起便生长在南风馆。抚养他的叔叔染尘是馆里的红牌,美如冠玉,长袖善舞,管内上下无不尊敬。小童是给拐来的,等他终于知晓身处何地,已经记不得自己原来的名字和父母的模样,只得随着染尘叔叔一起生活。”

    “等等,这个是悲剧么?”亓官犹歌有些心惊,才听了个开头就弥漫着虐的气息,再听下去会是怎样啊?

    弦善讪讪一笑,“这已经算喜剧了,在那个声色犬马、不见天日的世界。”

    亓官犹歌咽了口口水,道:“你继续。”

    “小童从叔叔那里学艺,很苦。染尘叔叔每日都手执藤条看着他,直到手指弹破,足尖溢血才准停下。”弦善顿了顿,仿佛陷入了遥远的回忆之中,“叔叔说,若是长大了他仍一无是处,便只能成为最下等的男妓,任人欺凌,活不过十年。于是小童无论多疼都熬了过去,天真地以为只要习得了至高的才艺,便能卖艺过活,保持完璧。但是,”弦善嘲讽般笑了一声,却宛如泣诉,“怎会有这等好事?”

    亓官犹歌只觉得脊背一阵凉意,这真的是喜剧?

    “南风馆的小倌,十五岁便要梳弄。小童逐渐长大,染尘叔叔也成了馆主。十五岁那年他哭着求叔叔,跪了三天三夜,昏死倒地,叔叔才答应给他三年时间,只要这三年中他挣得了足以赎身的钱,便放他离去。自那日起小童便没日没夜地拼命挣钱,省吃俭用,倚门卖笑。客人当中也有些不规矩的,幸好那个南风馆在深帜里还算上等,三年中没有发生什么大事,小童也终于凑足了银子。”

    亓官犹歌松了一口气,到这儿就结局了吧,是喜剧的话。

    “小童欢喜不已,正好有些余钱,便打算请一同入馆的小倌们吃饭。”弦善继续,“但他却万万没料到那几个小倌竟合起伙来将他迷晕,偷走了所有的银子。等小童醒来,那几个小倌早就逃走了。”

    亓官犹歌的心又被吊了起来,一波三折啊,“那后来那几个小倌呢?”

    “馆里自然是派人去追了,找到以后才知晓他们起了内讧,其中一个杀了其他几个,追到最后那个时,他自杀了。”弦善苦笑,“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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