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最后,皇帝下令,沈氏一族被抄家灭族!”
苏清痕仔细想了想,似乎从军之前确实耳闻过这么一件事。不过他当时距离龙头县甚远,人也不在京都,所以并未听人细谈这件案子。没想到案子背后的真相,竟是这样的。
信长风目中是不尽的悔恨:“我那时候还与江湖上结交的酒肉朋友,在一处妓院里花天酒地,喝的酩酊大醉,寻欢作乐、眠花宿柳,不问世事。等听说消息后,早已是临近处决之日。我拼尽全力赶去法场,到了那里以后,只看到沈氏一族的尸体。他们连几岁大的小孩子都不放过。”
苏清痕怎么也想不明白:“怎么会这样?薛承恩就算不想帮沈氏一族伸冤,直接踢皮球就行了,何必如此大费周章?何况这么大的案子,除了薛承恩,应该也有其他官员协同办案。莫非薛承恩就一手遮天了不成?”
薛承恩的名字他听过。是个人面兽心的畜生,惯会在人前做戏。自从做了御史大夫,从皇帝到京畿百姓无不交口称赞,实则暗地里做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后来还是六扇门查案时,查到他头上,林钟凭掌握了他害人的证据,这才将这只老狐狸绳之于法。但是不管怎么说,谋反是大罪,处死全族,是需要御笔亲判的。皇帝竟然昏庸至此,一点端倪都看不出来么?
信长风目中一片冰冷,道:“那府尹有个女儿,是当今皇帝最宠爱的丽妃。”
帝后不和,皇帝宠爱丽妃娘娘,此事朝野尽知。若非后族全力压制,只怕丽妃的娘家早就封侯拜相了。
苏清痕道:“你的意思是说,后宫作乱?丽妃吹吹枕头风,再利用手段弹压下面的官僚,收集罪证,皇帝自然深信不疑。”
信长风双目微阖:“除了这个,我想不到别的理由。”
苏清痕微微叹气,语气中是深深的失望:“这个朝廷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已经全都腐烂了。”
信长风咬牙道:“是我没本事。狗皇帝两次祭天,都带着那个妖妃,可惜我一次都没能得手。让那对狗男女迄今逍遥在世。”
这意思是说,他曾经刺杀皇帝,只是失败了。苏清痕再次惊道:“你是说……那两次轰动大胤的刺杀案,都是你做的?”
信长风咬牙道:“我灭了那狗县令和狗府尹满门仍然不解气,狗皇帝和妖妃的命我也要!”
他少小离家,肯吃苦又加上运气好,年纪轻轻便名震江湖,成为少年江湖子弟中的佼佼者,可谓备受钦羡。得意忘形之下,根本无暇回去看一眼老父老母和尚且年幼的弟妹。结果忽闻噩耗传来,连在父母面前忏悔的机会都没有,就已经是天人相隔,当真是又悔又恨。重重恨意积压在心头,他哪怕舍得一身剐,也誓要将那狗皇帝拉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