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销烟万代传,英勇杀敌保江山。
流放新疆遭迫害,爱国热忱永不变。
林则徐(1785.8.30―1850.11.22)字元抚,又字少穆,石麟,晚号俟村老人、俟村退叟、七十二峰退叟、瓶泉居士、栎社散人等。福建侯官(今福建福州)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嘉庆进士,入翰林院。是清朝后期政治家、思想家和诗人,官至一品,先后任江宁、湖北、河南布政使,擢河东河道总督,江西巡抚,两江、湖广总督。为官清廉,力主严禁鸦片走私,为禁烟派代表人物。两次受命为钦差大臣;赴广东查办禁烟事宜,毅然将英贩鸦片于虎门焚毁,闻名中外。因其主张严禁鸦片、抵抗西方的侵略、坚持维护中国主权和民族利益深受全世界中国人的敬仰。是中华民族抵御外辱过程中伟大的民族英雄。
嘉庆十六年(1811),林则徐会试中选,赐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开始进入了官场。十九年(1814)授编修。此后历任国史馆协修、撰文官、翻书房行走、清秘堂办事、江西乡试副考官、云南乡试正考官、江南道监察御史。在京官时期,他矢志做一个济世匡时的正直官吏。在京师为官七年中,他广泛搜集元、明以来几十位专家关于兴修畿辅水利的奏疏、著述,写了《北直水利书》。嘉庆二十四年(1819),林则徐曾在京参加过一些士大夫“雅歌投壶”的文艺团体“宣南诗社”,结识了龚自珍、魏源等人,在诗社里进行诗文酬唱活动。
嘉庆二十五年(1820)七月,林则徐外任浙江杭嘉湖道。他积极甄拔人才,建议兴修海塘水利,颇有作为。但他感到仕途上各种阻力难以应付,在次年七月借口父病辞职回籍。
道光二年(1822)四月复出,到浙江受任江南淮海道,未履任前曾署浙江盐运使,整顿盐政,取得成效。林则徐受到道光皇帝的宠信,很快跨入官场上青云直上时期。道光三年(1823)正月,提任江苏按察使。在任上,他整顿吏治、清理积案,平反冤狱,并把鸦片毒害视为社会弊端加以严禁。江苏这一年夏秋之际大雨成灾,松江饥民聚众告灾,汹汹将变。林则徐反对调兵镇压,亲自赴松江安定灾民,采取一系列救灾措施,缓和了阶级矛盾。
道光七年(1827)六月任陕西按察使、代理布政使,在任一月即调任江宁布政使。等待交接期间,陕南略阳一带发生水灾,遂留陕暂理原职,赴略阳察看灾情,安置受灾百姓,同时还参与了县城移建事宜。
道光十年(1830)秋任湖北布政使,翌年春调任河南布政使,擢东河河道总督。从六月到次年七月,林则徐先后任湖北、河南、江宁布政使。“―岁之中,周历三省、所至贪墨吏望风解缓。疆臣重其才,皆折节倾心下之。”他为清朝统治的长远利益,锐意整顿财政,兴修水利,救灾办赈,一时贤名满天下。十月,升任河东河道总督。面对关系到河道民生重大问题,决心“破除情面”:“力振因循”,以求“弊除帑节,工固澜安”。为了治理黄河,亲自顶着寒风,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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