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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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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耳朵,轻声说,“他叫路理臣,只是他现在还不喜欢孙女儿。还差些时间和手段。”

    温老却是凝了眉,脸色沉重许多,他看着一脸认真的孙女儿。有些无奈的摇头。他哪里偶不是从那个年龄段过来的,当然明白温雅那句话的意思。只是孙女儿此举若是稍有差池,岂不是要被自己喜欢的人恨一辈子?

    他有心要劝温雅,但是心知这孙女儿向来心高气傲。做事从来只有想不想做,没有做与做不到。他沉吟片刻才说:“强扭的瓜总是不甜的。你要是真喜欢他,就要看看他乐不乐意。”

    “我会让他乐意的。”温雅眼里流光急闪而过,她笑着为温老倒了杯茶,“爷爷,我相信你也会喜欢理臣的。”

    “呵呵,只要乖孙女儿喜欢,哪有我不喜欢的道理?”温老笑的眯了眼,眼角深重的皱纹刻满了岁月的痕迹。那里面是沧海抑或桑田都已经不重要,他也没有必要说些老掉牙的事情来教导这些新锐的一辈,不亲自经历些挫折,哪里能真正成长起来,到最后独当一面?

    “就知道爷爷最好,阿雅会让理臣喜欢上我的。”温雅轻轻的笑着,美丽的脸上绽放着自信的光芒。

    既然老爷子也不反对,那么她就只要自己放手去做就好。只要背后站着温老,在这个京城,在她温雅的掌握之中,她想要得到什么是不可能的?

    温雅回到自己的别墅后,将得到的资料一一扫完。嘴角再次扬起成竹在胸般的笑容。

    资料里说,路理臣在回去后的第二天便发作了,她知道那是自己在解药里添了那么一味药的结果。郝斯伯再厉害,再聪明,他又能怎么办?即使是去国外,他又来得及找到可以治的好路理臣的医师?即使找到了,路理臣也差不多就要废了。

    那么爱路理臣的郝斯伯,怎么可能忍受得了他心爱的人忍受这样的痛苦。况且到了那个时候,路理臣不一定还愿意呆在郝斯伯的身边。

    她从怀里掏出一个透明的玻璃瓶,小拇指般大小,里面是三颗胶囊,这边是可以就路理臣的东西。握着它,于她而言即等于握住了路理臣的生命。

    其实看这几日路理臣的态度,便可以知道自己那天对他说的话,起到了不小的作用。看来他们之间的信任果然如自己所预料的一般,如最最脆弱的水晶般,不堪一击。

    加上郝斯伯日益温柔殷情的态度,路理臣只会心结愈甚。而陷在感情里的人总是最看不清事实真相的,即使是精明如郝斯伯,在这场爱的迷局里,也只有被算计的份。

    最近发生的一切,几乎每一件都在她的预算之内,她相信只要事情不出意外,就照这么发展下去,他们之间很快就会有一道再也无法弥补的隔阂。

    只是那只是几乎,还是有些事情不在她的预料之内。

    比如那个现在住在郝斯伯家里的男人,似乎是叫席殊同,是路理臣从小玩到大的挚友。看起来也不像个傻得,若是他发现了什么,再在路理臣或者郝斯伯耳边说些什么,这些人精般的人,说不定会看出些端倪。

    不过,每个人都有他的弱点,比如郝斯伯的弱点是路理臣,路理臣的弱点是自己的猜忌和多疑,而那个席殊同的弱点,大概就是他这次来京的目的吧。

    菱形的唇角弯起,温雅笑的风情万种。其实她原本不必搞这么多的麻烦,大可以等他们二人自己散了。自己只需等上几年,只是等,向来不是他温雅的处事风格罢了。

    只有主动出击,才能得逞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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