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中国古代国家的历史特征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低落,虽有诸侯共主之虚名,但多数诸侯已不再听命于天子,反而出现了“兴师不请天子,然挟王室之义,以讨伐,为会盟主”(《史记•;十二诸侯年袁•;序》)的局面。此时的政治观、国家观,也包括土地所有制观在内,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分离主义变化,如楚大夫无宇所说:“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他虽也重复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诗句.可是以“君土”代“王土”,以“君臣”代“王臣”,这一字之改,却标志着一个时代在改变。到了战国时期,诸侯的统治权在日益削弱,不少卿大夫掌握了强大的政治、军事权力,还占有大量的私有土地。这些卿大夫制造的代表性事件是“韩、赵、魏三家分晋”和“田氏代齐”。此后,《北山》那首脍炙人i--1的诗歌虽还在天地之间回荡,可是人们的政治观、国家观和土地所有制观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孟子曰:“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赵氏注曰:“诸侯正其封疆,不侵邻国,邻国不犯,宝土地也;使民以时,居不离散,宝人民也;修其德教,布其惠政,宝政事也。”(《孟子•;尽心下》)此说足可证明,《北山》的时代已成历史了。

    4.民族主体国家观

    夏商周三代时期的国家观是民族主体国家观,这是一种民族关系双重性的国家观。对于中原王朝来说,认为本民族(华夏族)是国家的主体居民,是自己的人;华夏以外的民族,即如东夷、西戎、南蛮、北狄,是异民族,是外人。这就是“内诸夏而外夷狄”(《公羊传•;成公十五年》)的观点。所以形成这样的观点,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在当时,中原王朝的周围已有众多的不同民族在生产和生活,而且彼此之间已存在联系.无视他们的存在是不可能的,因之,对异族的包容,是华夏民族的一个重要优点。二是华夏族的经济比较发展,文化水平也较高,自认为是有文化的民族,自视甚高;在与异族为争取生存空间而发生矛盾斗争乃至发生战争时,有作为的、理性比较强的政治家多不断协调民族关系,争取和平相处。但其理论观点,都是以本民族为主体。如《尚书•;虞书•;尧典》曰:“协和万邦。”《诗经•;商颂•;玄鸟》曰:“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殷武》曰:“维女荆楚,居国南乡。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这都是民族主体国家观的表现。

    此时边远地区较强大的民族也相继建立国家.史称方国,由于类似的原因,其国家观亦非狭隘的民族国家观.而是具有民族主体国家观的特点。如《史记•;楚世家》曰:西周后期,楚国兴起于江汉之间,兼并附近小国。其首领熊渠曰:“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至春秋前期,中原混乱,诸侯互相攻伐,楚武王又曰:“我蛮夷也,今诸侯皆为叛相侵,或相杀。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请王室尊吾号。”所以这样,据楚武王说:他的祖先曾任周文王之师,后来只封给“子男”的爵位,他为此而不平,要求给予较高的尊号。楚在春秋的整个时期,一直北进,长期成为中原各国的威胁,尤其是“楚庄王问鼎洛邑”一事,华夏族人莫不心惊;可是楚是最早“向化”的族群,也是最早比较彻底地融于华夏的大民族。

    民族主体国家观在平常时期有其民族包容的一面,但在民族对抗时,常常表现出狭隘的民族主义特点。此事在春秋的前中期,一度表现突出。如在南方的楚国和北方的戎、狄极力向黄河流域进犯时,有些华夏人士惊呼:“夷狄也,而亟病中国。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公羊传•;僖公四年》)为救援受到山戎、北狄严重侵犯的华夏系燕、邢、卫等国的危亡,齐国的名相管仲竟对齐桓公曰:“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宴安鸩毒,不可怀也。”(《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史称这些言论为“华夷之辨”。齐桓公、晋文公等相继以“尊王攘夷”的口号相号召,领导了中原地区众多的华夏系诸侯国的民族自救运动。大约至春秋中期,即在公元前546年“向戌弭兵”之后,“华夷之辨”才告一段落。

    “华夷之辨”方炽之时,民族间和平的经济、文化交流仍时断时续,民族间的同化或融合亦未停止。《韩非子•;有度》曰:“齐桓公(前685―前643)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又曰:“荆庄王(前613―前591)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难二》曰:晋“献公(前676―前651)并国十七,服国三十八”。《史记•;秦本纪》曰:秦穆公(前659―前622)“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此四大国原来的主体民族有华夏,有荆蛮,可能还有戎狄,被兼并的民族成分更为复杂,这四大国至此时都已是地区性的多民族国家了。有些民族经过数十年,可能会融于华夏民族;也有的民族经过一二百年,仍保持其民族的主要特点。以属于晋国的一支戎族为例。鲁襄公十四年(前559),戎子驹支对晋大夫范宣子讲述了他的族人归服于晋国的情况说:“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晋)惠公(前650―前637)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左传•;襄公十四年》)此时的范宣子对于归附晋国百年、并在晋国境内生活、还参加过若干军、政事务的戎人,犹以异族视之,这就是民族主体国家观的体现。可见民族隔阂之消除并非一日之功。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