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锦旗还是要二十万元呢?最终他还是采纳了后者。
买假增值税发票是骗取国家资金,也等于盗窃国库资金,那性质和罪过是非常严重的。由于周主任等每天880元的吃喝就要为被告消灾,被告私买增值税发票90万元不假,是花20万元真金白银买了的,那县纪委从华庄拿走20万元,工业园再拿走50万元,就等于被告主动退赃,那罪过不就轻了,当然,周主任也是请示了领导,最后实施,这也是两全其美。
其实县纪委周主任的算法也不对,被告买增值税发票的20万元怎么能算退赃呢?周主任的做法也不对,所谓退赃应该是法院,组织部门没有处理这种案件的权力。要说他周主任所认定90万元假增值税案更不对,经过上访控告,案件到公安局却查出是450万元、是820万元的假增值税发票案。
由于县纪委工作组吃喝拿后冲昏头脑,工作50天后在工业园办公楼向村代表做反馈,材料还不给,内容是村务财账混乱,要加强管理,完了起身就走,对于所提出问题不闻不问置之不理,由此导致村民代表去聊城上访。
那是2005年的5月21日,聊城信访局在早晨8点开门,纪委周主任与县信访局韩副局长坐车也赶到了。他们开始不让代表谈话,而是单独的向聊城信访局的同志暗中汇报,似乎这些代表在无理取闹,仿佛以组织的名义在压制上访,或许也是心中有愧的原因吧。
代表们在与信访局同志谈话中,也绝不允许周主任他们参加,首先反映的是,村支书儿子是周主任的仁兄弟,而且在县组织部担任副部长。
信访局李处长说:“不行,那是违背组织原则的,把周主任他们叫进来。”
(周主任与韩副局长进来后)
李处长命令说:“我告诉你们,工作组立即换人。这是韩局长,如果你们有材料给他一份,必须重新组建工作组听到没。”
韩局长答应着,并接过了大鹏递交的材料。村民代表与聊城李处长拜别。当面包车行驶在聊济路上,周主任令轿车司机三次劫车,有可能是大家要接手的原因,周主任让轿车横在面包车前面,并把华子科推进轿车里坐下关门,他却赖在面包车里不走,并告诉司机把车开到东城大酒楼。
在上酒楼的时候,周主任反复强调:“你们的工资我都准备好了。”他让酒楼拿来好酒,摆上数百元的菜肴是那么的丰盛,作为县委纪委监察部的周主任,为什么要对村民代表这样的款待?好酒好菜吃喝着,还要给检举控告的代表们开工资,临了还让纪委的小孙找来轿车,毕恭毕敬的把村民代表送回家,他终究是为了什么?
也许是酒后的某种原因,县信访韩局长居然把控告的材料给了周主任,难道他就没有看到材料的内容吗?首先控告的是周主任与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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