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施听到园子的大门咣咣地洞开,心里一跳立时就想到是阿轩回家了,她放下手里的陶杯就往前跑,不料脚下一沉,险些被廊外蔓伸进来的一丛新生的迎春花绊了一跤。
一只穿白色锦服的手臂及时伸过来替她把脚上的青藤拨开,施施直起身尴尬地裂开嘴,“要大哥,早啊。”
要义发现施施向他打着招呼,眼神却不自觉地往他身后瞧后,胸口顿时一哽,“阿轩他……他要参加朝议的,即便是今日能来慧园,也得等到午后了。”
“噢。”施施纳闷,“要大哥,你的身份是义信君,比阿轩那个庶支公孙要高一阶,为何你都不必参加什么朝议的,阿轩非得要按时上下班呐!”
要义温润润地一笑,“我的君位是先王赐的,食吴南两城的供奉,在朝中却未任官职,所以不必日日参加朝会。”
原来要大哥是两座城的城主……又是大酒楼的东家,已经这么富有了当然不需要再给官府打工赚钱啦!阿轩这么辛苦地每天上班是为了养家糊口?他有三个儿子再加上老宅那些妾室和仆人要养活,开销是挺大的……
施施做过玉香坊的管事,知道几十号人既便每天节衣缩食地过日子,花费也不在少数;阿轩说过他的父母祖辈都不在人世了,一大家子都靠他养活,这担子也忒地难扛!施施闷闷地咬着手指头:她也可以赚钱养家的,至少可以让姬轩不必这么辛苦地整日在外奔波。
要义见施施沉默下来,像小孩子一样啃着手指不知在想什么,便放心大胆地欣赏起心上人的容貌:她右脸上的伤疤淡得几乎看不出了,瓜子形的小脸滑如凝脂,让他几乎按捺不住想要抚上去的欲望。
晨光从游廊的檐下照过来,施施精致的五官愈发得晶莹剔透、脱俗而美好,她的额发有一些垂到额上,和眼眸的颜色一样是纯黑而亮的。
记得她以前在回春堂做工的时候,常常会有一种超过年龄的稳重和忍耐;可一旦这样失了神、用认真又柔软的目光专注想某些事的时候,又透出一股孩子气的可爱来。
要义强迫自己转了脸,装做欣赏园子里新生的一些花草,他知道对阿施的觊觎之心不可再任其滋长,这些日子曾无数次地想要任性一回、孤勇一把,把阿施抢到身边带她去任何人找不到的天涯海角!
可是一想到表弟阿轩,他又犹豫了……从小一起长大、学艺、历险的兄弟情份比之男女之情,自然是前者为重。
他看得出阿轩这次对施施动了真心,一国之君甘愿冒着生命危险亲自去楚地把阿施救回来,况且阿施在他们两人之间选的是阿轩……于情于理,他都要退让了。
今天来慧园主要是为她和阿轩的婚期,阿轩说日子选得越近越好,他看了《日书》的吉日吉时,最近的是三日后的初九,于是他一大早赶过来问阿施是否需购置一些婚礼所用的物事,其实就是为了单独见她一面、多看一眼是一眼嘛。
施施和他想的完全是不是一回事,她盘算了许久才开口问要义,“在中心大街开一个诊堂得花多少银子?”
“嗯?”要义没想到阿施皱着小眉头半天苦恼的是这个,对他和阿轩来说,银子恐怕是最称不上问题的问题,“那要看阿施要开多大的诊堂啦,要是请上几位名国手坐诊,再进些昂贵的药材,花费约计……”
“不用请别人,坐诊的疾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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