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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五、前后相差四千万的房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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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除家乐大酒店不服判决上诉到省高院外,其余四家已申请执行,并进行到处理抵押物的阶段。贷款抵押物是一栋七层主副楼式的宾馆建筑,占地1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650平方米。地处龙华人民路东侧,面向人民公园,地理位置不错。贷款时,深圳洲际房地产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总值为7800万元,而近期市中院仍委托该评估公司评估,总值为3516万元,剔除税费后的净值为1306万元。据我行初步框算,按该报告的基准价格,剔除因未考虑购建成本而多计税费,以底价拍卖后可收回本息1800万元。目前,抵押人已向市中院提交了对评估报告的异议书。目前,仍在重新评估中。

    我行认为,该房产座落于龙华中心位置,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400元的价格拍卖,与该区卖地价格差不多,何况从1994年以来该房产已经投入了改良费用2000万元(其中龙华某国有银行支付近1000万元),另据龙华该国有银行与皇龙大酒店签订的买卖5000平方米的买卖合同,总价为 1916万元( 3800元/平方米)。根据以上情况,我行建议,在目前房地产市道低迷的情况下,参与房产竞买或采取以物抵债的形式保全信贷资产较为有利。

    妥否,请速批复。

    附件:1、判决书五份。

    2、评估报告两份。

    市民银行湖贝支行(印)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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