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汉帝国王族、世袭贵族构成及继承法则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有上等贵族投票,得票超过百分之八十之后,由皇帝下旨召告天下。其人卒后,帝亲将其画像或灵位在帝国礼部祭祀司引导下摆放到凌烟阁中。后圣祖时代册封的最大进入凌烟阁的爵位者不过为二等侯。

    进入凌烟阁的大臣家族都获得是册封为公,侯,伯爵位者,领地为世袭制采邑的上等贵族。所有采邑收入都归家族所有不用向帝国缴纳税赋,但其家族不能再在封地采邑之外拥有私产土地,其余财产不限。世袭家族继承法于王族继承法一样采取长子继承制。如本族三代没有合适的继承人,就由皇帝在其子女中选一人过继改姓后继承此家族。

    其余终身爵位获得者,其领地范围和世袭爵位一样,不过领地税收一半要上缴帝国国库,授爵者亡后其领地帝国收回。继承法帝国没有硬性规定采用长子继承法,但数百年间各阶层都比照世袭家族长子继承实行。终身爵位者除爵位封地外拥有的私产土地不能超过100亩,但可以拥有工商等私财,帝国不限规模。余者士族私产土地不能超过50亩,其余财产不限。

    帝国平民家庭除留一子外的其余子弟满十八岁时单独立户。每户设立时,由帝国无偿一次分配给每户私产土地5亩或换成同等价值钱币给予。平民每户最高拥有私产土地不能超过20亩。其余私财不限。余下的三流民众不能拥有帝国土地,家中子女不能进入帝国学校学习,家中子弟不能进入帝国军队服役,下三流民众不能享受帝国的一切权利只能在平民或以上的家庭去当雇工。

    取消凌烟阁资格也要皇族,上等贵族百分之八十的投票通过后才能由皇帝下旨召告天下,并将其家族灵位画像从凌烟阁中剔除,并收回采邑。这条从设立凌烟阁法规以来,没有设施过。最大的惩罚不过是皇帝下令撤换家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