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世纪之初,中国已将火yao用于军事。据《宋史•;兵志》记载:公元970年(宋太祖开宝三年)兵部令史冯继升等进火箭法。公元975年(宋太祖开宝八年),宋军用火箭、火炮与南唐作战。到仁宗时(公元1023年―1063年),曾公亮等所著《武经总要》中,综述了当时的火器有火箭、火炮火yao鞭箭、引火球、蒺藜火球、铁咀、火鹞、竹火鹞、霹雳火球、烟球、毒『药』烟球等十余种,直接反映了我国在公元10―11世纪之初,已广泛使用火器。到13世纪中叶前,开始出现金属管形『射』击武器―――火铳。它的发明使器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到14世纪初,元人在南宋发明的突火枪和火筒的基础上,进一步制成了金属管形火器。14世纪中叶,在全国农民大起义推翻元帝国统治的战争中,金属管形火器已普遍应用,并已使用弹丸。金属管形火器的出现,是火器兵器发展史的一项重大变革,从此火器逐步代替冷兵器,并在军队中大量装备。
在明代,当时社会经济十分繁荣,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极为发达,海外贸易非常活跃,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处在萌芽时期,科技的进步出现了新的明显的转机。所有这些新的进步的因素,为明代的兵器、火yao发展提供了物质技术基础。加之明一代,北方长期受到游牧民族的『骚』扰,东南沿海经常受到倭寇的侵扰,,因此为了巩固边防,抗击外族的进犯,明代十分重视国家武备,对火yao、火器尤为重视,视火器为御敌的“长技”。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明代的军队对火器十分重视。由于在各次战争中大量使用火器,使军队火器的编制装备达到了冷兵器时代的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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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对明代的火yao火器制度关注者不少,但深入研究者不多,尤其是对明代火yao火器在军队中实际运用中的作用评价不足,认为明朝军队虽然能装备了火器,但还未构成主体装备。
本文试结合明朝的各次战役对明代军队火器装备情况进行初步探索。
一
早在朱元璋军队在元末进行的战争中,就已经使用了火铳。但这时军队中火器的装备并无定规,文献记载也无法获知军队装备火器的具体比例。在明一统全国后,明『政府』鉴于火器在战争中体现出来的强大破坏力和火器部队的强大战斗力,开始着手建立专业火器部队和规定火器在军队中的比例,如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政府』正式下令规定:“凡军一百户,铳十,刀牌二十,弓箭三十,枪四十”。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明『政府』又规定:水军每艘海运船,装备碗口铳四门,手铳筒十六个,火枪二十支,火箭和神机箭各二十支等等。以上洪武时期明军所装备的火器与冷兵器一与九之比,明显地反映了明代火器装备的普遍,并且已有一定的定制。成化二年(1466),明将郭登向明『政府』建议,步兵“用神铳手十,弓箭手十,刀牌手各五,『药』箭强弩手十,司神炮及#3火yao者八,杂用者七”。按照这一规定,当时明军步队使用火器的士兵,已经占编制总数的1/3左右。
此外,从明朝战事最频繁的边军看,其火器的普遍程度也是前代所不及的。据《明英宗实录》记载,正统六年(1441年),辽东总官兵都督敛事曹义向朝廷奏请:“原领京库铜铳已给军事,恐冬寒『操』备至有摧折,今各卫库所贮远年造成铁铳七万五千有奇,请令修理,给军『操』演,遇警仍用铜铳。”正统九年(1444年),明英宗认为,原各边装备的铜铳数量太少,恐怕延误边备,于是决定“于原数外,量宜增加辽东五百三十五,延安绥德等处八百三十,永宁二十,宣府三百,宁夏一百,甘肃五百”。正统十一年(1446年),明『政府』又规定:“给延边火器,大同甘肃手把铜铳五百,碗口铜炮四百;宣府铳五百,炮二百;密云铳三百,炮一百;辽东炮一百;独石炮四百”。明实录记载的这些片段资料,确实充分说明明代军队大量装备了火器。但是,各军的具体装备火器的数量,现在已经无法考证。
明军不仅在军队中普遍装备火器,还建立了专业火器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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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前期创建的专业火器部队神机营,他同当时的五军营、三千营合称京军三大营,担负着“内卫京师、外外备征战”的任务,是朝廷直接指挥的战略机动部队。
据《大明会典》卷一百三十四《京营》的记载神机营编制主要如下:神机营设提督内臣2名、武臣2名、掌号头官2名,下辖中军、左掖、右掖、左哨、右哨五军;
中军设坐营内臣1名、武臣1,名、下辖4司,每司设监枪内臣1名、把司官1名、把牌官1名。
左掖、右掖、左哨、右哨的编制相同,各设坐营内臣1名、武臣1,名、下辖3司,每司设监枪内臣1名、把司官1名、把牌官2名。
后来有增设“五千下营”设坐营内臣1名、武臣1,名、下辖4司,每司设把司官2名。神机营是朝廷直接指挥调遣的战略机动部队,主要“掌『操』演神铳、神炮诸火器”,“专习枪炮”,装备了盏口炮、碗口炮、将军炮、手把铳、神枪、快枪、单飞神火箭等火器。
关于神机营的作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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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军装备火器后的作战原则,我们可以从神机营的作战方式中知其大概。神机营创建后,常同五军营、三千营一起,随同皇帝亲征。作战时的布阵原则是:“神机铳居前,马队居后,前锋要疏,后队要密,锋疏则达,阵密则固”,战斗开始后,“首以铳摧其锋,继以骑冲其坚”。这一作战原则,是朱棣鉴于永乐八年(1410)率军亲征漠北大败阿鲁台一战后总结的经验。当时,朱棣命军队以神机火器为前锋,“铳发,声震数十里,每矢洞贯二人,复中傍马,皆立毙-----斩其王以下百数十人”。在此战后的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朱棣第四次亲征漠北时正式提出了这一作战原则。这是对神机营与骑步兵协同作战的高度概括。总的要义是:作战开始后,三者要互相协同,发挥总体杀敌作用,神机枪炮兵列于全阵之前,各『射』手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便填装弹『药』,实施轮番『射』击,摧毁敌人的前锋;待敌阵溃『乱』时,后队的密集骑兵,以排山倒海的气势,冲击敌军本队,追歼败逃之敌。。朱棣的论述,总结了明军神机营与步骑兵协同作战的新战术,这种战术主要利用枪炮与冷兵器的杀伤距离远近的不同,多层次地杀伤和消耗敌军,达到最后歼灭全部敌军的目的。因此神机营的参战,使古代以步骑兵为主的野战方阵战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以及明中后期一系列战争的发生,火器的运用更加普遍,也更为当时带兵的将领所接受,并在此基础上对火器在军队中的运用进行了更为合理的编制。当时明朝的军队不仅在步兵、水师中大量装备了火器,在骑兵中也装备火铳、火炮,还创造『性』的发展了前代废弃已久的战车。使火器在军队中的运用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明代战车与以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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