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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吃派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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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是哪一级领导的旨意,为了培养联络群众感情,缓解干群关系,密切联系群众,和群众同甘共苦,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要求今后乡镇干部下村不再在村部吃饭,要求到农民家里吃“派饭”,自己付伙食费。

    也不知这是一个“指导性意见”还是“建议”或者是个“政策”。有些乡镇就开始“执行”起来。首先干部们头脑中就打起了问号:这能行得通吗?大家就开始进行“假设”和“可行性”分析。

    1、在农户家中吃饭,伙食费怎么交?如果每餐交3元,有些好客的农民杀鸡杀鸭怎么办?显然农民亏大了,没几天就把人家吃穷了;如果每人每餐交10元或者20元,干部每个月几百元的工资,一家子的家庭开支全让一个人给吃了,老婆孩子怎么办?

    2、农民每天起早摸黑,忙得不可开交,如果知道政府干部要在他们家吃饭,就要特意丢下农活为你忙上忙下,买菜、煮饭,陪你泡茶聊天,耽误了生产。

    3、有的农民一家老少7、8口人,如果有时去了5、6个干部,人家的饭桌可没像五星级的“贵宾间”,可以容纳得下十几号人,那样岂不是要办好几桌?

    4、许多农民家里的鸡、鸭、狗、猪都不是圈养,而是放养,基本是人蓄共处一室,鸡经常飞上餐桌拉屎。地下的鸡屎、鸭屎也是一坨一坨的,几乎无下脚之地。这样的就餐环境是不是有点……

    5、俗话说“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要是吃了人家的鸡、鸭而人家又不收你的钱那今后还收不收各种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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