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早日集中地完成各种款项的收缴任务,各乡镇都出台了一个“优惠政策”,即规定在某个时间里全面上缴各项费用的,可以减免30%。这一招还挺管用,农民们掐指一算,30%也省了不少钱,反正迟交早交都得交,能省一点是一点,涌现出争先交费的壮观场面。
但还有一部分人,不知是真的家里困难交不出钱还是有意抗拒“皇粮国税”,竟无动于衷,毫无反应。政府就组织力量“攻坚克难”,强行将那些“钉子户”、“刁民”的粮食挑到政府,将猪卖了。并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政府同时下文规定,凡按文件规定时间内100%完成各项收费任务的驻村干部,可以领取15%的提成作为干部的“辛苦费”和福利。在指定时间内完不成的要扣工资。完成了有奖,完不成白辛苦不说还要扣工资,干部们在这种带高压的二难抉择面前没有第二条路可走,只好起早贪黑出工加出力,在嘴勤、腿勤尚无效果的情况下只能采取非常规手段来为任务服务。
为了确保不被扣工资,也为了各自的名誉,各驻村领导就鼓励村干部和驻村干部自己掏腰包垫支尚未完成的缺口。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全额交足指定的指标后,再去继续收缴余款。这些余款,实际上是等于农民**部个人的了。为农民先作了垫支的干部们对农民说:“我们个人已经先替你交了,你还不给我。”“我们干部的工资都被扣了,伙食费都没着落了,我们也要吃饭,也要养家糊口,你们也要替我们想想。”
有的根本就没准备交钱交粮的农民可能心里在想:谁叫你交了。
干部们要开展工作,开展工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