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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马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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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手法的问题,是还有一个更蹊跷的事情……”

    “什么蹊跷事情?”耿阅明追问。

    “这匹马不是两个人画的。从画风,到手法,都可以看得出来,这匹马,从头至尾,是一个人的作品。”叶素素说完这句话,看着我,征询我的看法。其实,这一点我也已经看了出来,这画确实是一个人画的。

    这确实是非常奇怪的事情。按照刚才耿阅明的分析,刘默是没有时间作完画的。如果刘默没有作完整幅画的时间,而这匹马又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那就只有可能是凶手画的了。刘默根本没有画,凶手何必又要帮他画一匹马呢?就不怕绘画时暴露自己的画风?凶手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吗?

    哪知道耿阅明听了叶素素的话,高兴得一拍桌子,大叫起来:“这就太好了!”

    这一下桌子拍的,声音脆脆地响,将我和叶素素都吓了一大跳,我俩真不明白他高兴个哪门子劲。

    耿阅明见我俩犯懵,笑起来:“你们不明白这是好事吗?刘默不可能作得完这整幅画。如果这幅画是一个人画的,不是一个人画到一半另一个人续下去的话,那么,这画就只可能是凶手一个人画的。如果刘默根本没有画过画,凶手按理就没有必要画这匹马了。因为刘默是去大厅画画途中坠楼,这也说得通呀。可是,没有必要,凶手为什么又要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呢?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凶手有不得不画一幅画的苦衷!”

    “什么苦衷?”我和叶素素还是不明就里。

    “血呀!”耿阅明再次一拍桌子,兴奋地叫起来,“那一定是血不仅仅溅到了画纸的边缘,也溅到了画纸的中间,为了掩盖血迹,凶手就只能将血和颜料调合在一起,画一幅画了!”

    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和叶素素恍然大悟。对呀,除此解释,是再也没有一种说法能合理解释凶手为什么多此一举作画了。耿阅明不愧为搞刑侦的,脑子就是转得快。

    耿阅明见我们还愣着,着起急来,嚷嚷起来:“你俩还坐着干什么?给我找呀,画迹会在哪?血迹凝固了颜色会发生变化,你们就在这匹黑灰的马身上找,看哪儿的颜色中会掺有血迹?”

    这还用找吗?这匹马通身都是黑灰色,马的身子上是不会有血迹的。只有马的四蹄是褐色的,要是有血迹,当然就隐藏在马的四蹄里了!

    耿阅明大喜过望,捧着画就跑了出去。直到这时,我才恍然醒过神来,为什么凶手要用逆纵运笔手法作画了。他不是卖弄,也不是为了栽赃陷害,凶手是没有办法。他必须要让有血迹的地方作为马蹄,这样,别人才辨不出血迹来。所以他只能由马蹄画起,采用逆纵运笔手法了。

    也难怪这匹马落下败笔,马身显得太长。不是绘画的人技艺不够,可能是血迹分散得比较开,由蹄及身,马身只能画这么长了。

    悟及这些,我心里暗暗有些欢喜。这样定点四蹄的绘画,是极难完成的,而这幅画除了马身略长之外,几乎再难找到缺点。由此看来,画画的人,其技艺既在齐楚之上,也在柳如烟之上,他俩,不会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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