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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八章 清官亦猛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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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至嘱!”

    对于当时官场流行的不正之风,如过节祝寿的礼金及每季下级向上司孝敬的钱财等陋规,丁宝桢均认为是**现象,必须予以抵制。“凡一切节寿季规,万不可受。……若收受陋规,则无以自问,又何以对人?且州县送陋规,无非取之于民。尔取州县之一,州县则取民之十。试思大灾之后。尚忍如此伤天害理虐民之事乎?午夜扪心,当必瞿然惧天。”“当于利之一字,斩断根株,立意做一清白官,而后人则受无穷之福。……去节寿而收季规。是犹不作劫盗而作穿窬(穿壁墙的小偷),其为盗一也。人须有耐苦之心,方能成一好人。……即穷于一时,而清名难求,所值不啻千百万,何惮而不为?……贫原非病,穷乃见君子,圣人尝言之,当以此为身体力行……”

    谈到做官的修养,丁宝桢认为:一个称职的好官,必须“明习当时之务,又好读书,稽古以充之,见闻日益广,持守日益定,才识日益闳,其所谓明体达用者也。”他认为要防腐拒腐,首先得远离**,洁身自好,“须少交接少游宴。除上衙门外,仍以终日闭户读书写字作文赋诗为好。”他训诫儿子丁体常,要“夙寤晨兴,忧劳百姓”;要“受辱不惊,受宠若惊”;要“居安思危”,勿“在乐忘忧”;要把宦海的浮沉和个人的得失看得淡漠,但对自己的人格和清操却要看重。他有如是说:“我之做官,志在君民,他无所问。官可被参而罢黜,断不可依阿以从俗,而自坏身心,贻羞后世也!”

    丁宝桢到山东巡抚任上之后,身体力行,一番雷厉风行之下,山东官场的风气的确“清正”了许多,但随之而来的,却是行政效率的极度低下,以及财政收入的困窘。

    丁宝桢一直认为,读书人都是孔孟之徒,他们入仕,出发点应该是行孔孟之道,并不应为一己私利。所以,他的取消收受陋规,保持祖制的“低薪”正好有利于官员们“砥砺节操”,“保持正气”,正所谓“存天理、灭人欲”。低薪制其实是中国基于儒家学说的一种政治传统,但问题是一方面是官俸低得有时甚至不足以维持正常开支,另一方面是官本位,官万能,各级官员权力不受约束,制定各种土政策,进行各种乱收费几乎没有任何障碍。通过加收摊派收取行政费用,支撑政府运转,是历代政治中的一个正常现象,也是低薪制得以维持的基础。问题是加收多少,摊派多宽,并没有明文规定,完全是暗箱操作。并且,对政府机构的财政收支,从来没有建立过有效的会计审计制度。官员们往自己口袋里放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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