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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八章 清官亦猛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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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宝桢告诫自己要“刻苦做好官”,他自己也的确这么做了,可是,他的“刻苦”,对老百姓来说,并非福音。

    丁宝桢生处江河日下、国势颓微的清朝末年,而对“天下贪官,甚于强盗;衙门污吏,无异虎狼”的黑暗现实,作为一个封疆大臣,能出污泥而不染,“以天下为忧,而未以位为乐”,清正廉洁,其为官之道凝聚着儒家的“保民”、“养民”、“教民”的光辉思想,可以说是其思想可贵之处,但落到具体的实处上,却是面目全非了。

    因他心目中的那套理论,在现在已经根本不具备任何的可操作性!

    在丁宝桢的理论中,官员是为朝廷和百姓服务的。他们心里头应该首先装着百姓,然后才装着自己。儒家经书上是这么教导的,但是作为整体,官员们追求的是自己的利益。他们心里头首先装着自己,如果还有富余地方,那就顺便再装点百姓。如果太挤那就算了。这不是哪一个人两个人的道德问题,这是普遍的人性。

    被宋明理学阉割过的儒学理论为这个时代的人们提供了极富诱惑力的远景理想。对社会来说,只要人人都遵守圣人的教化,这个社会就会井井有条,臻于大同。对个人来说,如果你刻苦自砺,就会达到“圣人”的境界。但丁宝桢们不会知道的是,圣人的“存天理,灭人欲”,其实是无法实现的。因为它只承认道德教化,而不承认支配社会运转的根本动力是利益。它要求人们时时克制自己,走在“天理”的钢丝上,却把“人欲”当成敌人。因此。它从基础上便缺乏可操作性。

    “存天理,灭人欲”本身就是一份可怕的精神条约。或者说是一个善意的骗局。签订了这份条约,就意味着一个人必须在他的生活中,时时与“自我”交战,把一个活生生的自然人压榨成一块道德标本。几乎所有的读书人都发誓“必为圣贤”。然而,绝大部分人都半途而废,他们阳奉阴违,在冠冕堂皇的借口下进行**走私,成了说一套做一套的“乡愿”。只有极少数有特殊秉赋的人,才能以超常的心力来做这条约的牺牲品。

    而丁宝桢。便是这样一个奇葩。

    丁宝桢认为做官“尤重表率”,“持心须公正,操守须廉洁,作事要勤速,问案要细心”,“亟宜刻刻恤民。事事恤民,以种德行”。他认为“一惑于利,则日久浸淫,将有流于贪婪而不知者矣。”因此还特别嘱咐儿子丁体常:“尔欲做官,须先从此立脚,万不可效今时丧心昧良者流,只顾目前之热闹。不思子孙之败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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