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十二章 石破天惊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与官员平分。纵然如此,浙江丝绸商人仍获得巨额收入。据案件统计,几达八百万重宝之巨,参与其中十二名浙江丝绸商人分得不义之财,最少一人五年中也获利三十万重宝。官员以国之利市之,国之利与商贾分账,此乃浙江案之本源。

    至此,世人皆恍然大悟,国之权可贩,国之利可私分。商人偷税,偷窃朝廷收购之丝绸,可向官员行贿,以购其手中权力。此情此景正是发生于浙江案中,浙江上下官员以朝廷赋予的收税权力作为商品贩卖与商人。商人凭此次赎买,将本应属于朝廷之财富据为己有,然后与官员分账。国之利因而转至私人之袋中,表面上无人受害,然祸在社稷,殃及黎民众生,长此以往,国力为之虚弱,何以庇护天下苍生。

    或问,何以让浙江的官员将朝廷赋予之权力作为商品贩卖?或答:权力也。往昔,朝廷规定土地与财富可以通过权力来剥夺和占有;如今,朝廷规定土地和财富需通过交易获得,此世间进步也。然而,监督这种交易的权力仍握在官员手里,他们变相地拥有无法估算的土地与财富。权力不因行使不再是权力,反之,权力如不行使才不是权力。众官员挥舞国之权利,摆摊买卖,如市井之徒无异。

    朝廷,民众之集合也,官员代朝廷履行律法,行平衡仲裁之权。因而,权由民生,而非上官、朝廷所授。若以天赋民权行中饱私囊之事,如取民之利以害民尔。

    或问,如何制约官吏市权?或曰:老子崇尚无为之治,官吏无为不使扰民,官吏无为手中之权方无法寻租;因之权不在集而在分,不在大而在小,不在为而在无为。”

    叶海娅重复念着最后一句:“权不在集而在分,不在大而在小,不在为而在无为。”短短话语如响雷一般敲击着她的心房,这三句话无不处处敲击在国朝官吏制度之痛处,自古以来朝朝代代官吏行使的朝廷权力,在他地笔下竟然成为了残害百姓,祸『乱』国家的弊端。石破天惊,振聋发聩。

    叶海娅浑然不觉自己鼻尖上渐渐渗出汗水,她压抑着砰砰直跳的心房,翻开报纸再从头到尾将广陵散人这篇几百字短文重读一遍,报纸上白纸黑字“浙江贪墨案罪在权力”的大字冲入眼帘,让叶海娅久久无法平息。

    平日里,叶海娅十分喜欢阅读“京都新报”,广陵散人幽默的笔调,轻松的题材,妙笔生津的美食描写经常令她忍俊不禁,甚至还亲自跑到“张生记”品尝过羊脂甘『露』。只是在她心中“京都新报”不过是茶余饭后增添欢愉的甜点。

    谁料到,最新一期地“京都新报”面世之时,叶海娅被里面整整两个版关于浙江贪墨案地报道深深吸引着。她怎么也想不到,广陵散人对于朝政时局还有如此深入的看法,特别是他关于权力腐败根源在于集权地思辨,更是引起金发玉人深深地思索。

    叶海娅的眼睛缓缓抬起,碧绿得深不见底,它透过窗花望向皇宫高墙外的天际,逐渐变得朦胧起来。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