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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八章 :日本的《基本国策纲要》(求订阅、求月票、求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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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时机。解决南方问题。在中国事变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有关以对南方施策为重点的体制转变。在全面考虑内外形势之后决定之。极力促进处理上述两项的各项准备工作。”

    具体的工作要领为:“处理中国事变,设法集中政略战略的综合力量,尤其应尽一切手段断绝第三国的援蒋行为,迅速迫使重庆政权屈服。关于对南方施策,尽力利用形势的变化抓住时机加以推进。”

    关于对外施策,在推进处理中国事变的同时,以解决南方问题为目标,大致以下列各项为准则:“一、以对德、意、苏政策为重点,特别要迅速加强同德、意的政治上的团结,大力调整对苏关系。”

    “二、对于美国,保持公正的主张和严谨的态度。因帝国推行必要措施而必然引起迫不得已的关系恶化,固然在所不辞,但应经常注意其动向,采取避免由我方主动增加摩擦的方针。”

    “三、对于法属印度支那和香港等地,力求彻底断绝其援蒋行为,同时迅速迫使其同意我军担负补给任务部队的通过和使用机场等,并力求取得帝国所需的资源。根据情况,可以考虑使用武力。对于香港,与彻底切断缅甸援蒋公路相配合,强有力地推进各方面工作,首先迅速铲除敌对势力。对于租界,曾先谋求消除敌对势力和撤退交战国军队,同时,诱导中国方面,使逐渐收回之。”

    “四、对于荷属东印度,暂时利用外交措施,努力确保其重要资源。”

    “五、南太平洋上原德属及法属岛屿,鉴于国防上的重要性,应尽量通过外交措施,使之归我领有。”

    “六、对于南方其他各国,应力求通过友好措施,使其同我合作。”

    《适应世界形势演变的时局处理纲要》还特意提到了对东南亚动武的事情,在《纲要》的最后提到:“对南方行使武力,应以下列各项为准则:一、在中国事变大体处理完毕时,为了解决南方问题,只要内外各方面形势允许,抓紧时机,行使武力。二、在中国事变尚未处理完毕时,应在不至于同第三国开战的限度内采取对策,但内外各方面形势一旦发展得对我特别有利,为了解决南方问题,可以行使武力。三、关于前二顶行使武力的时期、范围及方法等,应根据情况决定。四、行使武力时,应极力将战争对手只限于英国一国。但是,即使在这种场合,对美开战也将不可避免,因此,应作好充分准备。”

    为了可以最大力度的实施这个《纲要》,日本政府还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大致分为4个方面:一、实行强有力的政治。二、广泛发动总动员法。三、确立战时经济体制。四、储备战争资材和扩充船只。

    《适应世界形势演变的时局处理纲要》无疑将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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