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的飞快,我在干爷爷家一住就是半年多,这半年来对我人生的改变无疑是巨大的,在这位慈祥而不失严厉的干爷爷督促之下,我很顺利的完成了初中三年的学业,并且顺利的通过了干爷爷的考核,现在我的学识水平已经是一个真正的初中生了。
如今我刚刚好年满二十岁,而我在汇水巷摆摊的生涯也已经差不多一年有余。在这一年多里,我慢慢的从一个农村青年蜕变为合格的县城小贩,特别是在失去了继承老爷子那“巨额”遗产的希望后,我平时就有点斤斤计较的本『性』在生意场上更是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有时我会为了一把板刷的价钱和那些大娘大婶们“讨论”半天,等双方口干舌燥后我才会“认输”的让利对方一『毛』钱;有时为了使一些小玩意卖的贵一点,我就琢磨着给它们弄个十分漂亮的包装盒,宣称这些是香港或台湾进来的水货,那时候港台货吃香,往往这一宣扬,这些小玩意的价钱立马涨一倍而且销售一空,但当然的这点小伎俩便不能维持多久,过不两天整条汇水巷卖小玩意饰品的商贩们,各个都会拿着包装精美并且印有繁体字的“港台货”,这样一来,那些顾客当然不是傻瓜,最后价格立马又降回了原位,成本却是增加了许多。我虽然在他们前头赚了第一笔钱,但恶『性』竞争和跟风带来的后果就是大家都没得赚。所以,通过这件事之后,我的一些小聪明只能乖乖的藏在心里,不敢拿出来,最多也就是赶在同行的前头进一些稀奇又赶『潮』流的东西,在他们跟风冒进之前狠狠的赚一笔。
无疑的通过我在汇水巷一年多的努力,我当之无愧的成为汇水巷的风云人物,成为同行眼中的能人和地摊王,当然随之带来的经济利润也是很可观的,我的整年业绩几乎是同行的一倍有余,足足赚了一万多块钱。我拿出一半的钱寄给了乡下老家,堵住了他们在得知二伯父“病故”后让我回家务农的嘴,再从剩余的钱里拿出一半存进本县的唯一一家银行,最后剩下的我当然就拿来自个儿享受了,说起这享受还是我这半年多来慢慢养成的,若是我把这享受告诉老家里的人,肯定会让他们个个目瞪口呆、瘫软在地,因为我这享受就是买书看。老爷子无疑是个十分合格的老师,通过他的教导和熏陶,以及我自己的一颗不甘平凡之心,我慢慢的和他一样爱上了书,平时和老爷子一起收垃圾收过来的旧书虽然很多,杂七杂八的什么都有,但禁不住我这半年多来孜孜不倦的努力,慢慢的它们的更新速度就跟不上我的看书速度了,我只好到外面租书店租书看,奈何这个小县城里的租书店里一般都是武侠言情的书,在老爷子知晓后,当然就禁止了我的租书行动,而老县城的图书馆那时就跟一般的租书店没什么两样,新书少的可怜,旧书也都是破烂货,我大都看过,而且凭借我的农村户口那时还不让办借书证。于是,剩下的一途就只能买书,这个方法老爷子倒是很支持我,还资助了我一点钱,但我实在是心疼书钱,就几张纸的价钱,够我卖出几十把板刷的所得利润了。再加上老爷子的“巨款”不能动弹,我一般都只能在新华书店看个半天才买下一本,而这一本无疑是我精挑细选和价格最便宜的。
就这样我从一个从小就经常逃课,上课就爱睡觉的家伙,一跃成为一个爱看书爱学习的新时代知识农民。这变化不只别人会奇怪,连我自己每回抽空想起都会有种恍如chun梦的感觉。最后,只能把自己现在这种行为归结于自己现在这个干爷爷的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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