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微言从故纸斋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本《花间集》。
民国二十年的版本,商务印书馆印行,封面是那种旧式的灰蓝色,书脊上的烫金书名已经剥落了大半,只剩下“花间”两个字还勉强可辨。纸张泛着旧书特有的那种黄褐色,边角有几处虫蛀的小洞,整体品相算不上好。
但陈叔说得对,她要的不只是书。
她翻到扉页,上面有一行铅笔字,字迹纤细工整,带着学生时代特有的那股认真劲儿——“林微言,二〇一四年三月,购于潘家园。”
是她自己写的。十九岁那年的字。
那年春天,她和沈砚舟还在读大二,周末坐了三个小时公交车去潘家园淘旧书。那天下着小雨,两个人打一把伞,在旧书摊前蹲了一下午,她挑了这本《花间集》,他挑了一本《唐宋词格律》。回去的路上,雨越下越大,他把外套脱下来裹住两本书,自己淋成了落汤鸡。她笑他傻,他说:“书比人值钱。”
那时候的他,还不太会说情话。“书比人值钱”这种话,大概是他能说出口的最接近甜言蜜语的东西了。
回到工作室,林微言把《花间集》放在工作台上,没有急着翻看。她先去洗手——修书人的习惯,摸旧书之前一定要把手洗干净,不能带任何油脂和汗渍。温水冲过指尖的时候,她注意到自己的手在微微发抖。
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某种她说不清楚的情绪,像水面下的暗流,表面平静,底下翻涌。
她擦干手,在工作台前坐下,打开了台灯。灯光调成暖黄色,照在泛黄的书页上,像一层薄薄的蜂蜜。
书很旧了,但保存得比她想象的好。她记得当年分手的时候,她把这本《花间集》连同其他几本书一起装进纸箱,托陈叔还给了他。那时候她恨不能把所有关于他的痕迹全部清除干净,像是修书时用刀裁掉霉烂的边缘,一刀下去,不留余地。
但书还在。他保存了五年,现在又回到了她手里。
她翻过扉页,第一页是温庭筠的《菩萨蛮》。
“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正文的旁边,有一行细小的批注。铅笔写的,字迹极小极淡,看得出是在图书馆里用铅笔轻轻写上去的,生怕弄脏了书页。她认得那个字迹——是沈砚舟的。
“微言说这句写的是晨光,不是晚照。她是对的。”
林微言的目光在这行字上停留了很久。她已经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说过这句话了,大概是某天下午在图书馆,两个人各自看书,她随口说了一句,他记下来了。
她继续往后翻。
第五页,《更漏子》的旁边:“此词微言能背诵。一字不差。”
第十二页,《梦江南》的页眉:“微言不喜此首,谓其过哀。记之。”
第二十页,《酒泉子》的批注写得稍微长了些:“今日微言修书至深夜,忘了吃饭。买了馄饨放在她桌上,她头也没抬就吃完了。问她味道如何,她说忘了尝。此人修书时六亲不认,但认真的样子很好看。”
她读着这些零散的、被铅笔写在旧书页边缘的句子,像是在读一本不属于她的日记。日记的主人用极简的笔触记录了一个女孩的点点滴滴——她说过的话、她的喜好、她修书时的模样、她忘记吃的那碗馄饨。
她从来不知道沈砚舟做过这些事。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时候,在她以为他只是安静地坐在对面看自己的书的时候,他正在用这种方式,把她一点一点地记下来。
她翻到第三十五页,手指停住了。
那一页的页脚处,有一行墨蓝色的钢笔字。和前面那些铅笔批注不同,这行字的颜色更深,笔迹也更重,看得出是用了力气的。写的是——
“今日分手。书还来了。说是托陈叔还的,连见我一面都不肯。”
下面还有一行,笔迹略有不同,墨水的颜色稍微浅了一点,像是隔了一段时间才补上去的。
“把书留下了。万一她以后想要呢。”
时间是五年前的三月十七日。
她记得那一天。下了很大的雨,她把装书的纸箱放在故纸斋的柜台上,对陈叔说“他要是不要就扔了”,说完转身就走。她走得太快,在巷口的青石板上滑了一跤,膝盖磕破了皮,她没有回头,爬起来继续走。如果她回头了,也许就会看到沈砚舟站在故纸斋的门口,手里拿着她刚刚放下的那个纸箱。
但她没有回头。
她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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