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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平乱志·张飞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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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朔日,帝大宴群臣于洛阳宫。

    飞饮酒至酣,上殿与帝对饮。

    言官以飞失仪,飞怒,欲殴之,言官走避。

    帝笑曰:“翼德醉矣,勿与较。”

    明日,诏罚飞禁酒三月。

    章武十年正月朔日,飞复饮酒上殿,与帝划拳为戏。

    言官面劾,帝乃罚飞禁酒三月。

    章武十二年正月朔日,飞复饮酒上殿,踞帝案而坐。

    言官怒不可遏,帝又罚飞禁酒三月。

    章武十三年正月朔日,飞复饮酒上殿,夺言官笏板掷于地。

    帝摇头叹曰:“三弟老矣,而童心未泯。”

    罚飞禁酒三月如故。

    章武十五年正月朔日,飞复饮酒上殿,抱帝足而泣,曰:“大哥,臣弟思二哥四弟了。”

    帝亦潸然,命人扶飞归第。

    明日,诏曰:“翼德思亲而醉,情有可原。罚禁酒一月,以儆效尤。”

    章武十六年正月朔日,飞复饮酒上殿,酣卧丹陛之上,呼曰:“二哥与四弟尚未饮此杯,吾不敢独醉。”

    言讫昏睡。

    侍卫数人力举始能移之。翌日帝但叹而罢,不复罚。

    此后数年,飞饮酒上殿,酣卧如故。言官习以为常,不复劾。

    帝亦听之。

    章武二十三年,悼太子封薨。

    帝大恸,疾笃。

    飞日夜侍疾于榻前,衣不解带。

    帝临终,执飞手,目视久之,曰:“翼德,勿饮酒也。”

    飞泪如雨下,泣不能言,唯叩首领命。

    帝崩,飞哀毁骨立。

    自帝崩后,飞果戒酒。

    置酒器于庑下,封而不启。时时抚瓮叹息而已。

    如是四年,滴酒未尝入口。

    建兴四年春,关羽薨。飞闻讣,独坐竟日。

    次日,命人启封,取酒自酌。

    乃衣朝服,携酒坛,徐步上殿,一如往岁。

    仁帝见飞至,恍然如见先帝时。

    言官愕然,欲劾如故事,帝以目止之。

    飞举坛痛饮,饮罢,整衣冠,北面再拜,曰:“大哥嘱弟不饮,弟不敢饮。今二哥去矣,弟当往送之。临行一杯,大哥勿怪。”

    复南面再拜,曰:“陛下,老臣去矣。臣生平无过,唯饮酒一事,有负先帝之托。愿陛下以此为戒。”

    言讫,扶柱而起,徐步出殿。

    至宫门,以手拊铜雀,叹曰:“此鸟,臣少年时与大哥、二哥、四弟同过。今雀犹在,人已不复全矣。”

    乃整衣冠,端坐铜雀之侧,阖目而逝。

    时年六十有八。

    仁帝闻讣,哭之恸。

    诏赠太尉,谥曰“桓武”,陪葬先主昭烈陵。

    发丧之日,蜀中百姓哭声震野,南中诸部闻之,亦焚香遥祭,追思飞以酒服人之德。

    孟获率南中酋长五十余人赴洛阳奔丧,至飞灵前,置酒一坛,痛哭而去。

    史臣曰:张飞之勇,世所共知。

    斩张梁于巨鹿,擒夏侯于濮阳,破潼关、取汉中、平巴蜀、定交州,战功之盛,当世罕匹。

    然其所以为名将者,不在力战,而在服心。

    南中之役,以酒代兵,七纵七擒不若一坛对饮。

    蛮人畏其威而怀其德,故终飞之世,南疆不复叛。

    此非勇者所能为,乃仁者之智也。

    飞平生嗜酒,或以为瑕。

    然观其以酒立功、以酒全交、以酒尽哀,酒之于飞,非耽也,乃其性情之所寄。

    先帝临终戒其饮酒,飞恪守四年。

    及羽薨,飞乃饮,饮毕而逝。

    盖其生也,以戒从先帝;其死也,以酒报云长。一饮一戒之间,兄弟之义,深于江海矣。

    赞曰:

    涿郡豪侠,散财从龙。斩梁巨鹿,扼原山东。

    擒渊濮水,破关潼封。以酒平蛮,七纵为宗。

    终身嗜饮,先帝优容。临终一戒,恪守四冬。

    羽薨复饮,送死以终。何谥桓武,义烈满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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