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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错认情盟终是商(为151018184223839盟主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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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鎏金铜灯的光晕,在紫檀木托盘上投下暖黄的圆斑。

    罗湄儿用银箸夹起一块卤得油亮的羯羊肉,肉质软烂,吃在嘴里却没什么滋味。

    因为今晚,她是在自己房间用餐的,没有杨灿组织的聚餐,听不到他那很下饭的风趣之语。

    罗湄儿一手持箸,一手托腮,懒洋洋的,似乎在吃饭,又似在敷衍,心中渐生疑竇。

    不管什么人家,客人在家里做客,主人都没有不陪伴晚餐的道理。

    就算杨灿公务繁忙抽不出身,那当家主母也该出面啊。

    现在杨府没有正室主母,唯一的侧室青梅就该陪伴他们晚餐的。

    可是————

    难道杨家遇到了什么大麻烦?

    罗湄儿想到这里,不禁放下了银箸,正思忖间,门外传来细碎的脚步声。

    “罗姑娘,我家老爷有请。”

    罗湄儿驀然扬眸,露出欢喜之色,向著门外道:“你们城主回来了?”

    说著,她已快步走过去打开了门。

    “是呢!”

    门外的小丫鬟提著灯,脸上漾起笑意:“我家老爷傍晚时分回来的。”

    傍晚就回来了?为何不尽主人之礼,陪客人晚餐呢?

    罗湄儿心中愈发疑惑,她回身去从衣架上摘下貂裘的披风裹在身上,便跟著那小丫鬟出了门。

    抄手游廊上悬掛的气死风灯被风颳得微微晃动,將两人的影子拉得忽长忽短。

    罗湄儿看著小丫鬟引她所去的地方,依照后宅的总体建筑格局,应该是————

    书房?

    建筑自有规制,因此不同功能的屋舍排布,都是有跡可循的。

    果然,她被带去的地方,確实是书房。

    丫鬟推开门的瞬间,一股暖融融的气息便裹著沉水香气扑面而来。

    罗湄儿下意识地鬆了松披风的系带,双肩微微一振。

    小丫鬟顺势上前一步,左臂一抬,就把貂裘的披风搭在了手上。

    罗湄儿款款而入,门在身后关上了。

    书房內陈设干分雅致,这是小青梅两三天的布置成果。

    虬枝盘旋的珊瑚屏风,还有软绵绵的波斯地毯————

    屋子中央摆著一张攒尖顶的楠木桌,桌腿雕著缠枝莲纹,边角包著鎦金铜箍,这是时下富有人家的豪奢家具。

    杨灿从丰安庄搬去凤凰山庄时,从丰安堡搬走的,如今赴上邽城就任,又搬到了这里来。

    桌上一盏错银瑞兽形的灯,灯上高燃双红烛,照得桌上一片通明。

    而灯下,摆著一只金银奩盒,以银盒为底,周身错鏤金丝流云纹,盒盖上还嵌著三颗鸽血红的宝石。

    灯光一照,宝石与金银光泽交相辉映,瑰丽异常。

    杨灿就站在桌旁,一身墨色锦袍,既显英俊,又具沉稳成熟之气。

    见罗湄儿进来,杨灿立刻拱起手,满面微笑。

    一见如此布置,罗湄儿的心跳莫名地快了几分。

    这————这————,红烛高燃,暖阁焚香、金银奩盒、灯下一人————

    他要干什么?

    罗湄儿不自觉地紧了紧手指,心中生出一种微妙的感觉。

    杨灿————这不是要向我表白吧?

    那金银奩盒,可是装女子饰物的宝盒,他是要赠我以首饰吗?

    罗湄儿顿时紧张起来,她对杨灿————的確很有好感。

    这么深情的一个男子,在感情事上,笨的叫人心疼,居然会被一个没良心的女骗子骗成那样儿。

    而且,他的模样、他的谈吐、他的种种超於常人的巧思,都叫人喜欢,叫人心动。

    但————我们是不同的呀,你这身份,根本没有向我家求婚的资格。

    但凡你敢说出口,我爹都能觉得这是莫大的羞辱,我四个哥哥,会把不自量力的你活活打死的。

    罗湄儿抿了抿唇,勉强笑著与杨灿寒暄了几句,在桌子对面轻轻坐下。

    她心里急急盘算著,一会儿杨灿一旦向她表白心跡,自己该如何委婉拒绝,才能叫他死心,又不至於对他伤害太深。

    杨灿负著双手,在桌前走来走去,笑意满满,颇显自得。

    “罗姑娘,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泰山不是垒的。

    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这蔗糖究竟好不好,我说了不算,你自己判。

    要不说呢,光说不练假把式,光练不说傻把式,又练又说真把式。

    我不玩虚的不夸大,我这宝贝,那是效果看得见,用了都说好!”

    罗湄儿目瞪口呆地看著杨灿,总有一种小时候看街头卖艺人的感觉。

    杨灿说著,已在桌前站定:“罗姑娘,今日我便让你瞧瞧,我杨灿的大宝贝,噹噹噹噹~”

    话音未落,他便得意洋洋地把金银奩盒打开了。

    罗湄儿眼帘垂下,瞳孔骤然一缩。

    就见那金银奩盒,花瓣状分成本格,其中一格盛著黄澄澄的砂子,却比沙子多了几分晶莹。

    一格盛著赤红色的东西,仿佛碾得细细的豆砂。一格则盛了满满的白雪。

    罗湄儿先是一诧,隨即想起杨灿对於蔗糖的描述,不由吃惊地站了起来。

    “难道,这就是————”

    “不错!砂糖!红糖!白糖————”

    杨灿向她展示著,那砂糖是他和青梅再加工过的,把糖敲成了细小的沙砾状,卖相更好。

    杨灿可是真用了心了,就连这盛具,他都颇费了一番周折。

    一开始青梅是建议他用“青瓷”的。

    这是一种这个时代的盛具,通常为方形或圆形的瓷器,里边分为一格一格,正好盛糖。

    但是,一则那里边的隔断太多,不是正好三个。

    二来,这时候的青瓷,说是温润如玉,在杨灿眼中可不够看的。

    他那个时代的瓷器更加精致,而这个时代的青瓷,在他看来,还显得太粗糙,有点介於瓷与陶之间的感觉。

    这要是让他拿一件这年代的青瓷隔回现代,那你给他一个金子打造的奩盒,他也是不换的。

    可是在这个时代使用的话,他觉得,还是金银奩盒更有视觉效果。

    因此,虽然金银奩盒是用来盛装首饰的,再富有的人家,也罕见用它来装食物,杨灿还是选择了它。

    如今加了“灯光效果”,这金银奩盒宝光迷离,盛在里边的糖,卖相就愈佳了。

    杨灿不知道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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