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御史李纲,端坐堂上,面容刚毅。
他看着台下那血染状纸、磕头如捣蒜的少年安童,听着那字字泣血的控诉,尤其是「苗青」、「夏延龄」、「西门庆」这几个名字,眼神陡然变得锐利如刀,一股凛然正气勃然而生!
李纲望着堂下那血头血脸、犹自因悲愤而浑身颤抖的少年安童,叹气中一股激赏与痛惜之情,这等年纪,着实不容易,更别说如此世道,哪来这等忠仆。
他离座起身,竟亲自走下堂来,行至安童面前。
「好!好一个忠义安童!」李纲的声音洪亮,在这死寂的衙署前回荡,「主家罹难,你一个少年小厮,不惧生死,千里迢迢,血泪鸣冤,此等忠义之心,天地可监!本官在此立誓,此案,本官管定了!定要查他个水落石出,将那谋财害主、丧尽天良的恶仆苗青,绳之以法!更要查清那贪赃受贿、颠倒黑白的两位提刑官,还你主家一个公道!还这朗朗干坤一个清白!你且放心!」
安童闻言,浑身剧震,仿佛濒死之人抓住了救命稻草,那强撑着的一口气泄了,眼前一黑,竞直挺挺向後倒去。
李纲眼疾手快,一把扶住,沉声喝道:「快!扶下去!好生安置,延医用药,务必保住他性命!派人严加看护,不得有半点闪失!此子,是本官此案的关键人证!」
衙役们慌忙上前,小心翼翼地将昏迷的安童擡了下去。那染血的状纸,已被李纲紧紧攥在手中,上面「苗青」、「夏延龄」、「西门庆」三个名字让他眼神一冷/*。
尤其是「西门庆」三字!
李纲回到案後坐下,目光再次扫过状纸,眉头深锁如铁。西门庆!西门天章!这个名字,他李纲岂能不知?近些时日,这个名字在汴京城官场圈子里,可是响当当的「後起之秀」!
先是斩杀辽人游骑,震荡朝堂;
又雷厉风行,辅助太子近臣周大人一举扑灭了清河县摩尼教凶行,手段狠辣却卓有成效;
不久前他告破了国子监祭酒大人爱女被劫的惊天大案,将祭酒千金毫发无损地救回!
前几日,更有快马传来捷报,说他在江南协同地方,大破为祸运河多年的凶悍水贼,斩获颇丰!桩桩件件,都是实打实的功劳,堪称能吏干员!
可万万没想到啊!万万没想到!这金玉其外之下,竟是如此败絮其中!贪赃枉法?
收受杀主恶仆的巨贿?包庇真凶?颠倒黑白?这状纸上血淋淋的控诉,若有一半是真,那这西门天章,便是一个披着人皮窃据高位、祸国殃民的大奸大恶之徒!
李纲只觉得一股郁气堵在胸口,愤懑难平。
这世道,这官场,究竞还有多少道貌岸然,多少藏污纳垢?
他猛地一拍惊堂木,声音带着压抑不住的怒火:「退堂!此案,本官要亲查!一查到底!」天色已晚,阴沉的天空飘起了最後一场细碎的雪粒子,打在脸上,冰冷刺骨。
李纲处理完衙署琐事,怀着满腔沉重与愤怒,回到了自己位於汴京外城颇为简朴的宅邸。刚在书房坐定,连口热茶都未及喝上,门子便匆匆来报:「老爷,太子詹事耿南仲耿大人和国子监祭酒李大人并太子宾客吴敏吴大人一同来访,说有要事相商,已在花厅等候。」
同为东南士林,又同支持太子,李纲心头整了整衣冠,说道:「快请!」
来到花厅。只见耿南仲与李守中,吴敏正坐在炭盆旁,悠闲地品着茶。
「伯纪兄,叨扰了。」李守中放下茶盏,笑容温和,「听闻今日左掖门外,有一桩惊天动地的鸣冤案?沸沸扬扬,动静不小啊。」
李纲心中雪亮:「李大人消息灵通。确有此事,一个扬州来的小厮安童,状告家仆苗青杀主夺产,并告发京东东路提刑夏延龄与西门庆收受贿赂,包庇真凶。」
「哦?西门天章?」耿南仲放下茶杯,脸上那惯常的笑容更深了几分,他看向其他两人,吴敏也捋须微笑,两人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正是。」李纲沉声道,「此案疑点重重,影响恶劣,我已受理,定当详查,以正视听!」耿南仲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刺耳,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嘲讽与笃定。他连说了三个「好」字:「好!好!好!伯纪可知,这西门天章,可是让我们好等啊!」
李纲一愣:「耿公此言何意?「好等』?」
一旁的吴敏忍不住笑道:「李大人有所不知。早前便有清河县花子虚的官司递到了权知开封府案前,其中就牵扯到这西门天章!我等早闻其在清河欺行霸市、巧取豪夺、劣迹斑斑,实乃地方一霸!为了引他入彀,坐实其罪……」
吴敏顿了顿,压低声音,「我们特意在清河县最繁华处,开了一家生药铺子,就等着他西门天章使出那些强买强卖、打压同行的手段!嘿,谁知他那生药铺子,都快被我们挤兑得关门大吉了,这位「西门天章』竟能按捺住性子,迟迟不见动静!真真是沉得住气!想不到啊想不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没栽在我们设的局里,却在这扬州杀主案上,自己撞到了刀口上!终究是落在了我们手里!」
李纲听得眉头紧锁,心中泛起一股强烈的不适。他看向耿南仲:「耿公,吴兄,李兄,如此……如此「设局』引蛇出洞,似乎有些……有失光明正大,对那西门天章,是否……有失公平?」他虽痛恨贪腐,但御史的直觉让他对这种预设陷阱、诱人入罪的手段本能地排斥。
一直沉默的国子监祭酒李守中忽然冷哼一声,接口道:「公平?他西门天章若真能奉公守法,洁身自好,何至於授人以柄?又怎会有今日这血泪控诉落到伯纪兄案头?我感激他救小女之恩,此乃私情!然则,倘若他果真触犯国法,戕害百姓,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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