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一律不准。
(三)太监身后事
正常死亡:凡是正常死亡者,不论年老年少,一律由皇家负责安葬,若其有家属,还可以给予一定的安抚费,不是嫡亲则不必给予;对于宦官极其以上职位的太监,只要年过五十五,即可在宫中颐养天年,由其徒弟和义子侍奉,死后皇家负责埋葬。
罪死:因为犯罪处死者,一律丢到森林中喂狼,任何人不得替其收尸,否则同罪论处:干政乱朝刚者,人人得而诛之,不必留全尸。
特列:只要太监当上内官以后,就可以自行出宫,但必须皇帝批准,并保证不将皇宫之事外传,当然也可以选择留下;一般太监若是四十岁任然还是一个普通太监的话,可以申请转为老公公,一旦申请批过,则可以专门从事教导新太监的工作,俸禄和用度同样按士的级别。
三、宫女和太监都归少府管辖,总管和总监的任命则必须由皇帝亲自任命,其余考试和晋升则由少府制定和考核,一应制度必须按上面的规定严格执行,若有差错,由少府负责。
四、宫中六局二十四司
尚宫局,领司四:司记,司言,司簿,司闱。
尚仪局,领司四: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彤史。
尚服局,领司四:司宝,司衣,司饰,司仗。
尚食局,领司四:司膳,司药,司酝,司饽。
尚寝司,领司四:司设,司舆,司苑,司灯。
尚功局,领司四:司制,司珍,司彩,司计,宫正司。
注意:各局最高负责人有四人,宫女两人,太监两人,一正一副,正的必须是通过第三次考试,方能上任,副的必须是通过第二次考试者方能上任。各司则由通过第一次考试者任命,姑姑和老公公虽然是士一级,但不得任这些职位中的任何一个。
五、规定宫中宫女最多不得多过一千五,太监最多同样不得多过一千五,此规定为死规定,后代不得更改不得违反,否则宗正寺可以处理多余的人员,若屡劝不改,则可以以此该立新帝。
六、宫女和太监的身后事
正常死亡者,一律由皇室负责,也就是由少府负责,胡亥已经专门在城郊百里开外选了一座山头,改名青山,以后专门用来埋葬正常死亡的宫女和太监,非正常死亡者,则一律不得入葬此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