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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道喻》之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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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堕落天使耶和华,遂负荆请罪,愿向善伏法,承担自身罪责。

    念其尚有悔罪之心,故将堕落天使耶和华,贬为恶灵,依幽冥法,入幽冥炼狱,锻炼其罪。

    又因其,冒用使命权限,妄自受用信众子民之善念,却不思普渡众生、善待子民,其罪在不赦。

    故,待其炼狱刑满,再打入牲畜轮回道,打散其灵识、善力,意识碾作齑粉,托身于亿万蚊虫。

    世代受生灵尾扫鞭打、随手灭杀之惩戒,以警醒后世。

    神灵枉法、亦须杀伐果断,此所谓众生平等。

    其信众子民自身所犯之罪,耶和华不能代替。

    其信众子民自罪自担,人间有律,幽冥有法,当罚则罚,该杀则杀。

    若想诉求有所宽恕,

    但行善事,莫问前程。

    否则,人间法轻,幽冥法重。

    大道无情,地狱千层,皆为你等所设。

    并警喻世人:

    凡身负引导之责的生灵,不论幽冥神魔、还是人间领袖,不论你是一国、一省,或是一地、一市领袖。

    若神魔引导之族为善,成神永恒路上,神魔走在最前;若不善,无尽劫难生死两难,神魔亦走在最前。

    若领袖引导之民为善,成为神灵路上,领袖走在最前;若不善,沦为恶灵地狱千层,领袖亦走在最前。

    此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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