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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0章 语馨借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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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公正的原理是否就可以避免腐败?这两个问题就是说是不是法制健全,程序公平,腐败就可以避免?不一定,但比较好一点。最近关于国有资产的讨论,大家都说了,国有资产到底该不该卖啊?卖多少钱合适啊?这都是经济学上根本解决不了的问题。你不知道这个企业到底值多少钱。你评估说现在一个企业值一亿,他说我们评估用的不是‘现值’,用的是‘未来值’,看‘未来值’你就不行。你现在企业挺好,但你未来不行。所以我买是买你的未来不是买你的现在,所以我一分钱都不给,把企业白拿都是可以的。按照经济学上的定价原理还真是这么回事。所以你说的清楚吗?

    我说国有资产该改还是要改的,但是我觉得全国人大有必要制定一个《国有资产侵害条例》,从行为来界定什么叫侵害国有资产。讨论的时候让工会参加,聘用一些比较公正的会计师事务所。地方人大通过公民投票,通过辩论,用民主化、公开化。也只能这样了,通过程序,给工人多争取一些钱。你有什么办法呢?还是避免不了。

    我主张把1995年以后的不公平的私有化纳入到反腐的轨道中,查一次,该退的退,该赔的赔,对工人安置不好的重新安置。在人大应该先通过一个侵害国有资产的条例,查近十年的帐目。清除了腐败的背景之后,国有企业再该卖的卖,该兼并的兼并,现在不行要先反腐败。提到这个程度已经很不错了,但这样也还是不能避免腐败。所以就设计一个法律程序加上舆论监督,这种情况下腐败还是会有,但是不会这么厉害了。”

    萧宸讲到这里,他忽然发现台下已经有不少县委书记开始做笔记了,这让他也感到一定的鼓舞,毕竟大家没有把自己的演讲当成讲白话。

    “第四个,影响力是否是一种权力,如何鉴定话语权力和文化权力腐败。这个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其实有些事情还是需要制度解决的。高级官员的工作时间是不定的,除了睡觉其他时间都有可能接见领导或出席什么会议,这些时候的收入就可以让秘书发大财了。所以可以实行拍卖时间的办法。美国就这样,有专门的公司规定了总统的工作时间,在此时间之外见总统的人就要额外交钱。按分钟计,这些钱都交给总统所在党的党费,总统一分也没有。像这样的事我们的法律是存在漏洞的,但也是可以弥补的。领导人的时间是特别宝贵的资源,这个资源就是可以公开拍卖的。卖完后交党费或交给中纪委作为清腐败的基金。企业开幕式就希望大头儿过来,给他形成无形资产,那行,你企业就出钱,钱不归头儿,我们设一个扶贫基金或反腐败基金,把钱捐到里面就行了。

    经济学家分析腐败是这样的,什么叫经济学,就是供给与需求;腐败也有,就是权力的供给与需求,也包括成本与收益。因此就研究一套,第一,对权力的监督机制是否有效,其成本与强度的监督关系怎么样。第二个容易发生权力腐败的制度特征是怎么样的,就是什么样的制度容易产生腐败,与什么样的经济利益相联系,权力的滥用程度和权力的寻租含量的关系。第三是否存在滥用权力,相竞争的其他公共和私人服务,替代品的费用和权力的寻租费相比。这就是一般自由派的观点,他就是说最好『政府』的权力不要过大,要有替代,如果可以找别的地方解决,那么寻租的人就少了。第四,制度对使用者提供廉政的保证激励,就是说公务员要涨工资,腐败要严惩,从这两方面来增加腐败的成本。第五,在多大强度上谋取腐败利益的行为和长期经济效益成反比关系,就是说腐败从长期来说,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八十年代很多人就说腐败对经济发展有好处,那个是处于特殊的转轨时期,腐败起到润滑剂的作用,当从长远来看腐败是没有好处的。第六,看寻租者对公共代理人的权力的需求叫做幼稚型的需求。也就是说,行贿者是寻租者,有权力的人叫公共代理人,行贿的目的不是为了要权力,是为了办成他的事情。与现在买官不同。这种情况下的需求较幼稚型需求。

    比如说前几年在哈城抓的李小二,他本是一个地痞,利用权力关系到银行贷了六亿。所以他就是利用上层关系办成事情,贷走六亿,还了四亿,卷走两亿去了美国。像这种就是诸如廉价贷款的,第1就是‘寻租者与代理人两者之间比较成本和收益的过程’。这样腐败有多严重,就取决于代理人利用权力提供的服务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替代。比如说宗教可以代替法庭裁决,地痞可以代替警察,社团可以代替『政府』。第2个就是说‘其他服务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替代’。如李小二可以不去勾结组织部长,他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这样就有替代『性』了。第3个‘寻租费用在谋求私利的总费用中所占的比例’,就是说还要看花多少钱。第4个是‘寻租者之间的竞争’。这就够成对权力服务的需求弹『性』。而权力服务这边,一个官员在什么情况下会腐败就取决于官员为了获得既有的权力花了多少努力。如果官是买来的,那么他就很容易腐败,要收回成本,多年未当官花费的努力就叫沉降成本。这个成本可能永远也收不回来,怎么办只能在当官的几年加剧的腐败。3‘为补充资源所需的费用决定承担的风险,与寻租者索取的权力服务的报酬’。就是说要当好这个官还需要资源的不断补充,需要左右手,需要有人来吹捧。这个补充需要费用,然后就有预期的风险,预期风险索取权力服务的报酬越高。有人说严惩贪污就可以杜绝腐败,这个跟理论上就不太一样。严惩贪污有人就不敢腐败了,但是有人却腐败的更厉害了。可以因为别抓而不做了,也可以收取更多的贿赂,因为办事的风险更大了。4‘预期以既有权力为基础还能获得新的多大的权力’。5‘代理人权力因为年龄身体状况政策变动市场结构等影响权力的折旧率发生变化的方向和速度’,所以才有‘59岁现象’。就是快退休的人贪污的劲头就比较大。因为快一年了就想着赶快贪污,年轻的话就说还不着急,当科长时就等着当市长在贪污,那这二十年就不会贪污了。还有一种是提拔我的领导快下去了,我也快下去了,那么在这之前我要贪污。所以在反腐败的前提下十六届四中全会是一个重大反腐败的契机。党中央最高层在完成了权力交接以后,新的领导上来了。所以前几年腐败为什么那么严重,可能跟他们要下去有关。新上来的领导还得换一批人,从这一角度来说华夏有反腐败的非常好的机会。

    这些经济学理论包括政治学心理学法学理论都很有意思。一看就知道我们研究的太少,应拿出更多钱设立研究机构,对所有这些问题设立更多的课题结合我们的案例进行一非常详细的讨论。因为抓人这个事实需要慎重的,在转型期什么算是犯罪什么算是不犯罪有时是说不清楚的,有些时候可以枪毙但有些时候就可以放了,差别就这么大。因为是一个变化过程就必须结合实践,很多案例的研究追溯处理举例说明等都是不确定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一边反腐败,一边工作一边加强研究。

    有一位香港学者,他比较客观的研究了腐败问题之后,提出的第一个结论是把一般腐败和系统化腐败应该区分,前者是一切有组织的人类无法免除的症状,一般腐败是有人有权力就有;而系统化的腐败是要反对的,我们现在反对的是系统化的腐败。他的意思是只有靠腐败润滑剂才可能提供公共服务的系统化的权力寻租行为,说华夏社会还没到这步,即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靠腐败来解决问题。说什么时候社会到达这种离了腐败就动不了,这个社会就完了。印度泰国就到达了这种程度。有人说到达那种程度就好了,就公开了,投资者也愿意来了,办事准备好钱就行了。那个时候公开化制度化,还不能搞暗的。按标准找科长处长局长都公开明码标价。

    这说法我觉得很不靠谱,他说那个时候检查科长是不是比标准价多拿了。但这样就没完没了了,那国家也完了,大家都成了腐败病了。所以他的第二个结论关键是反对系统化腐败,系统化腐败主要发生在不发达地区,两种主要的腐败是立法和行政腐败。前者涉及政治体制改革,后者要加强『政府』对权力的监督。第三个‘腐败通过下列方式降低经济运行效率,增加了公共服务费用、抑制了外国投资、资源从生产转移到非生产、降低了『政府』和社会制度的公益『性』、抑制了长期私人投资和积累资产、将大量企业家的能力从经济创新活动引导到腐败和黑帮活动’。

    他的建议是:一,培养不依附于任何政治势力的中间阶层。二,形成沟通社会各阶层的公众空间。三,在公众领域内扶植独立的公众舆论,四通过舆论监督和宪法运作对滥用公共权力的官员加以制裁。

    怎么抑制行政腐败呢?他说:‘一,建立『政府』最高领导人与公众社会关于反腐败的对话渠道。二,收集数据与案例甄别各行政部门的腐败程度及发生腐败的重要途径。三,调查研究,成立跨学科委员会制定『政府』部门的行为规范,公开给所有的愿意查询的人。四,系统审查部门权限及官员行使权引发的各种后果。五,设立公共基金,雇用专业私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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