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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6章 雷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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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36章 雷霆(二)

    贾映瑜万万没有料到,这便是影响他人生最大的一次见面。

    作为吴城市规划局长,贾映瑜本是一位知识型、专业型的年轻干部,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样的干部是完全还有进步的希望的,但就在这个时候,他结识了风情万种的离异少『妇』季薇,季薇不仅是看中了他的才华,更看中了他手中掌握的权力,通过贾映瑜,季薇在短短的几年内成为吴城市房地产界的头号掮客,专做无本买卖,通过为房地产开发商调容积率、变更规划用途获取了两千多万的利润。同时,也把他们两人都拖入了深渊。

    苏e00001号车牌的黑『色』奥迪a6上,迎着叶玉灵和沈诚的目光,萧宸面『色』平静,淡淡地说:“该是怎样,就怎样,依法办理。”

    叶玉灵听来没觉得怎么惊异,但沈诚心里却是掀起了轩然大波!谁说萧书记的上任不烧几把火的?那只是时候未到!这一次,萧书记是要给吴城动动大手术了!

    沈诚清楚,就是后座这个年轻的男人如此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宣告了这次吴城风波的高『潮』即将到来!

    别看这第一步动手打掉的,只是城市规划局的一名局长,可是在贾映瑜的身边、背后,难道就没有人么?根据自己对萧书记过去工作经历的详细研究,沈诚知道,萧书记既然要动,必然是狮子搏兔亦用全力,这与贾映瑜有关的一批人,恐怕都没有什么好果子吃!

    作为江东首屈一指的经济大市,吴城的发展速度和城市面貌的巨大变化可谓令人目不暇接,大批公共设施应时而生……但与此同时,在这飞速发展的城市规划罗盘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商业机会和利润空间,个别吴城规划、建设系统的官员在行使公共权力的道路上,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纷纷倒在了吴城城市规划的“权力寻租”下。

    2000年7月27日,吴城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吴城市原规划局局长贾映瑜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贾映瑜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情『妇』季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对被告人贾映瑜、季薇共同受贿所得赃款继续予以追缴。贾、季二人均表示不提起上诉。

    贾映瑜,1952年11月生于潇南省桐城市一个局级干部家庭。1972年大学毕业后,任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规划局区域规划处干部。1980年至1982年,他在英国威尔士大学攻读硕士学位。随后回国历任国家建设部城市规划司规划处副处长、处长等要职。1989年6月,贾映瑜调任吴城,担任吴城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2年底贾映瑜晋升为吴城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全面主持吴城市规划局工作。在众人眼里,贾映瑜为人低调、学者气浓。在主政吴城市规划局期间,贾映瑜有两大政绩工程颇受好评,一是通过国际招标方式确定了“新老园”铁三角城市规划方案;另一业绩是投资2.8亿元,建设了目前国内最大规模的城市规划展览馆――吴城市规划展览馆,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但是,就是这样一位刚40出头就任厅官的年轻干部,在规划这块领域里没能牢牢把握住自己人生的方向盘,大搞“权力寻租”,以提供所谓的“规划咨询”来聚敛钱财,最终使自己的人生轨迹偏离了正常的轨道,沦为了阶下囚。

    2000年7月的一个下午,距离上诉的最后期限还有3天时间。当记者来到看守所采访贾映瑜时,面对镜头,贾映瑜下意识地捋了捋额前的头发。看得出来,即使身陷囹圄,贾映瑜面对镜头还是非常注意自己的形象。可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一个高学历、高起点、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政治前途一片光明的年轻厅级干部走上腐化堕落的深渊的?是美『色』和金钱,导致腐败的两剂最大毒『药』,使他前程尽毁,葬送了他的一生!

    透过72本厚厚的卷宗,不难发现,惊人的受贿数字――1796万余元中,法院认定贾映瑜单独受贿的金额只有181万元,其余的1600多万贿款,都是通过季薇的公司两人共同所收。季薇何人?卷宗上清楚显示:季薇,女,汉族,1959年6月5日出生于吴城市大渡口区,大学文化。吴城市房地产行业很多人都识得季薇,认为她长得漂亮,也很能干。贾映瑜说,季薇曾离异,比较困难,又带个小孩,所以最初只是同情季的不幸遭遇。但事实上,从1996年上半年起,贾映瑜与季薇二人就确立了情人关系。而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并非简单的权『色』交易,贾映瑜对季薇及其家人尤为照顾,在1997年,贾映瑜在介绍季薇给吴城市规划局用地规划管理处处长卫明(后担任吴城市吴中区原副区长,此人已另案处理)时,就明确“要求”卫明,在以后多“帮助”季薇。而卫明为讨好贾映瑜,多次帮助季薇为多位地产商所开发的项目调增容积率。卫明能办理的,季薇就不找贾映瑜,卫明不能办理的,季薇才找贾映瑜。

    从1996年9月至2000年5月,在贾映瑜的帮助下,季薇先后成立了吴城久源商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吴城佳辉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吴城瑜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担任上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1997年11月成立的吴城佳辉置业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辉公司), 在本身不符合申请规划编制丙级资质,且没有专职或兼职的规划编制人员在该公司工作过的情况下,由于贾映瑜亲自打了招呼,都从市规划局编制处取得了丙级城市规划资质等级。佳辉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设工程咨询、代理及项目策划、规划咨询、规划技术经济指标研制、规划可行『性』研究、房屋中介。也正是这个公司,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成为季薇与贾映瑜共同索贿、受贿1600多万的重要公司。

    佳辉公司成立的最初,“生意”并不很好。据季薇言,正是通过朋友的介绍,佳辉公司的“生意”才逐渐好了起来。季薇口中的朋友,正是熟知贾、季关系的一些人。而佳辉公司的所谓“生意”,也正是以贾手中的权力为筹码,充当房地产商与规划官员的中介,通过提供所谓的“规划咨询”,为开发商擅调容积率而大行敛财之道。

    “容积率”是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容积率是可为开发商带来巨大利润的“魔术棒”。容积率提高的同时,可以大大增加地产开发商的收入和利润。

    1996年,经人介绍,时任吴城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的薛某认识了季薇,并得知季在市规划局有关系,薛某便请托季对该公司开发的“丽都”项目上调容积率及部分功能调整协调关系,季薇接受请托,并以咨询服务名义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收取费用125万元。随后,季薇告知贾映瑜此事,贾映瑜便要求市规划局虎陵区分局、市规划局用地处有关人员对“丽都”项目的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关照。此后,该项目建筑容积率从2.91上调至3.2。事后,该房地产公司按照协议先后七次支付季薇人民币125万元,佳辉公司出具了发票。

    这125万由于贾映瑜的权力在握,佳辉公司得来全不费功夫。尝到甜头,贾、季二人从此就在利用佳辉公司来为开发商调整容积率的敛财路上一发不可收拾。从1996年12月直至1999年12月,短短三年时间内,贾、季二人先后通过佳辉公司这个中介,帮助吴城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数家公司的房地产项目上擅调容积率,收受贿赂710余万元。在看守所里,贾映瑜亦承认,季薇从这个公司所赚取到的巨额利润,本不应属于季薇,那都是利用他手中权力交换而得。

    除了通过调整容积率敛财之外,贾、季二人还为违法建筑开绿灯,对违法建筑以罚款形式通过规划验收。1997年,吴城市某集团擅自将其开发的“华园”项目部分架空层改为商业门面,未能通过规划验收。1998年3月,该集团董事长找到季薇,希望季利用其在市规划局的关系,使“华园”项目以罚款形式通过规划验收。同月,吴城市平湖分局的领导即接到贾映瑜的电话,贾请他尽量处罚轻一些,并加快办理。同年4月,市规划局研究后决定以最低罚款形式――即按每平方米100元罚款通过了规划验收,建筑总面积1440.16平方米,共罚款14.4016万元。同时,市规划局还对“华园”补办了永久『性』规划手续。事后,该集团向季薇的久源公司转账支付了与罚款数等额的贿金――14.4016万元,久源公司也出具了发票。

    1998年7月,被告人贾映瑜、季薇商议后成立了吴城瑜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瑜然公司),季薇任法定代表人。同年8月,在贾映瑜的帮助下瑜然公司取得了房地产开发资质。1998年底,贾映瑜向季薇提出,可将位于吴城市香城区某小区地块『性』质由绿化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后,供瑜然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但瑜然公司并没有真正的实力来开发房地产项目。于是,季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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