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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2章 第四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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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的权力是党给的,是人民给的,不是我们自己的。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推动经济的发展,用得不好,就阻碍经济的发展。

    五是,只有领导指示了,我们才敢监督。不要以为监督是依法办事,你依法办事了,人家却不依法理解你。不仅给你制造障碍,还反过来找你的『毛』病。

    这就好比政论文章要在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发表,没有一定职务,一般人是绝对发表不了的。政论的发表不在于文章的内容有多扎实,结构有多严紧,水平有多高,而关键在于作者的职务有多高。有些刊物,职务达不到一定的挡次,是一个字也不能发表的。问题不在于你文章的水平挡次不够,而在于你没有进入那个社会层次。发表文章在这个意义上更多的体现的是一种政治待遇,是对一个人社会政治待遇的确认。发表什么文章,什么人发表文章,什么时候发表文章,在什么刊物上发表文章,在什么刊物的什么位置发表文章,都是很有讲究的。所以萧宸动辄在《理论动态》发表政治见解,就让很多人对他颇为顾忌,因为他们虽然当时并不知道萧宸的背景,但萧宸能经常出现在《理论动态》上,这就是一种惊人的政治地位……以及政治力量的表现。

    情况是客观的,如何反映情况却是一门工夫。给谁反映、通过什么渠道反映、反映到什么程度,都是学问。尤其是“问题”,反映不好就可能捅娄子,轻的蛰你一身包,重的就丢了乌纱帽。总结起来就是一条:投领导所好的艺术。领导喜欢的你就多反映,领导不喜欢的你就装聋作哑。

    媒体监督社会,可是谁来监督媒体?面对一个缺乏自律,但掌控大量社会资源的特殊集团,我们有理由担心异化面积的扩大。政治与市场,权利与资源,话语霸权与社会良知如何协调?今天,商业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日趋紧张,难道还不能引起高层的警惕?

    当金钱成为社会唯一价值标准,当利润成为媒体的唯一诉求,人的异化,就难于避免。有这样一些媒体,打着市场化的旗帜,将无耻进行到底。

    在华夏,作为华共中央的机关报纸,《人民日报》的社论和头版评论历来被看作是华共高层表态的传达。

    大陆媒体大都归各级党委领导,其功能被定位为党的耳目喉舌。喉舌的作用就是把党和『政府』的声音宣传出去,耳目的作用就是替党和『政府』搜集信息。喉舌功能体现为公开报道,耳目功能体现为内参报道。

    《理论动态》就是内参。内参报道的真实度、敏感度、深度都远远超过公开报道。是部级省级以上领导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

    媒体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特点是:媒体不是表达社会意见的公共平台,而是一条单向的信息传播渠道,也就是宣传;同时负有“教育人民”和“统一思想”两大功能。即使有批评和监督,也是上面对下面的批评。但是,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媒体必须要争得市场的认可,而上面要想让它自己挣钱,也必须给它一定的自由度。

    中央大报驻各省记者站就是上是中央监督地方大员的一支重要力量,谁通俗点,是中央放在各地的耳目,他们写的内参可以直达最高决策层。由于这种特殊的身份地位,那些封疆大吏对他们都得让三分。只要有心,很容易在省市两级建立起一个特别强大的关系网。

    传播学者的考察发现,无论在何种背景中,政治系统都试图把大众传媒作为自己活动最重要的宣传工具。我国的新闻事业绝大多数是各级党组织领导的,置于『政府』管理之下。

    媒体报道成就和问题,要处理好“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关系”,这是华夏新闻界的一条潜规则。

    华夏至今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所以,华夏的媒体是不能单独对法律负责的,也不能对读者负责,而只能对主管部门负责。实际上,现在有两种力量在限制着媒体的范围,一个是公权力的力量,一个是资本的力量。一般来说,公权力的力量是刚『性』的,说“这些题材不能报道就不能报道”,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资本的力量是柔『性』的,主要是通过投放或者撤消广告的方式来进行控制。但是在很多地方,资本的力量已经可以对公权力施加很大的影响,所以往往会透过公权力更便捷地进行控制。

    从媒体目前的机制看,改革并没有真正到位,还属于事业单位,官办『色』彩仍然很浓,并不完全依赖市场生存;编辑利用版面“寻租”是始终存在的。

    传媒的自由报道,对公众人物特别是高官都是警醒和制衡。

    事实上现在“封杀”记者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为什么拒绝记者采访?为什么不愿意面对媒体?一直是人们常常提到的问题。一般地说,记者采访的原因,大致有这样几种情况: 一是接到群众举报,想查个水落石出;二是在采访中发现疑问,追踪朔源,以弄清真相;三是公众普遍对某件事情有疑问,希望主管部门给个答复。这三点都是为了让公众知道实情,出发点是不容怀疑的。

    知情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人们行使知情权的途径主要是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去获得形形『色』『色』的信息。这就决定了被采访者必须尊重记者的采访,给老百姓充足的知情权。可是一些『政府』部门却不同意这样做。许多地方流行着这样的“三防”:防火、防盗、防记者。

    『政府』官员在接受采访时,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政府』部门,而『政府』部门是公众服务结构,有将除了机密以外信息公之于众的法定义务。记者采访『政府』官员时,所代表的也不仅仅是媒体,而是媒体背后的公众。正因为这样,『政府』部门不应该拒绝采访,而记者有责任和义务进行采访。记者的采访权不受法外权力的阻挠;对于各种事故及新闻事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在不泄『露』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前提下,记者有权公开、公正地采访报道,行政机关不得非法干预。对记者采访权的侵害,就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

    萧宸去年参加全国人大会议的时候听说,人大已经将《政务信息公开法》列入立法纲要。这部法律一旦出台,如果行政单位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公开政务信息,拒绝记者采访,则属于违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新闻媒体可以依据该法将行政单位告上法庭,由法院强制其公开政务。

    舆论监督让老百姓拍手称快,是弘扬正气的必要手段。华夏正处于转型时期,在这种形势下,舆论监督更是不可或缺的社会力量。萧宸注意到,向腐败率先开火的常常是媒体和勇敢的记者们,是他们给『政府』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支持,给普通群众充足的知情权。

    媒体在华夏具有权力是最近几年的事情,它随着媒体的市场化取向而逐步形成的。传统媒体只是官方工具,它完全依附于党政权力。但是,当媒体被推向市场,其生存依赖于市场的时候,市场就成了媒体的衣食父母,媒体对党政权力的依附就大为减弱。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就具有了一定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又使其拥有了一定的干预社会的能力。

    党政权力当然不愿意媒体摆脱其控制,但是,媒体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市场经济社会也不可能没有服务于社会的媒体。党政权力既无力在严格控制媒体的同时保证其满足社会的多种需要,又无力供养庞大的传媒系统,于是只能让它走向市场,给予其一定的自由度,这就是媒体有限权力的来源。另外,在不伤及自身的情况下,党政权力尤其是中央政权有时也会利用媒体的监督功能。在这种长期互动下,在媒体这一新兴权力与传统的党政权力之间也形成了潜规则:只要不伤及主管部门及其党政领导,媒体对下及对外地都拥有一定的自由报道权。

    反思逐渐成为新闻媒体的一种常用形式。所思多是天灾人祸,又与正面报道反着来,于是爱之者有,烦之者也有。反思,成了一个烫手的山芋。

    这反思的文章,可以做得深,也可以做得浅,这要看反思到谁的头上,反思的步子迈多大。反思以事实为依据,是搅拌了思想分析的叙与议,往往直指深层次的原因,抓的多半是热点问题,是代读者将事件条理化、系统化,又写于受众急于知情之时,因而更具有渗透力。

    媒体搞反思,试图让读者看到表象之后的东西,是要往深里说,不免与通常允许的口径有错位之处,在适宜上有个合不合的问题。党政机关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推进工作的各种手段的搭配,加入“佐料”的时机和数量,这无疑是正确的。媒体只能帮忙,不能添『乱』的道理也在这里。但出于私心私利的考虑,假以党政机关的名义,借助管得着的方便,行护短、捂盖子之实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搏斗式的舆论监督和反监督,这些年来火『药』味越来越浓。维护稳定的幌子掩盖了失职和腐败的真相,兼顾了展示政绩的重任,便会有新闻发布会上的谎言,有对采访调查的的威胁和阻挠,有对本地媒体反思事件的预先禁令。于是,同一事件外地媒体的报道和反思就扎到了痛处,当地媒体却装聋作哑;迫不得已要“总结经验教训”,那也得“下手轻一点”,也经过几级领导反复推敲,严格把关。反思是毁坏不良政绩的重磅炸弹,是抖落“家丑”的无情之手。反思过后,往往是一些人头上的乌纱帽落地;反思也可以成为官场斗争的一把“刀”。

    现实中缺少英雄的时候,媒体上的英雄就会增加;媒体上的阴暗面缩小的时候,现实中的阴暗面便已扩大。媒体是扫帚,它干净了,房子就脏了。

    至于新兴起的网络媒体,萧宸作为穿越者,自然比普通官员更重视一些。实际上在萧宸看来,现实与网络的区别是,在现实中用真名说假话,在网络上用假名说真话。

    “书记?”钟毓小声叫了一声:“好像到了芝加哥了。”

    萧宸从沉思中惊醒,转头看了一眼窗外,是的,芝加哥到了,小姨想来已经准备好了车队了吧。

    秦沁跟他的“官方会面”,不在纽约,而在芝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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