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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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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的国家,无数的山林河流,无数的人参野鹿,无数的鱼虾和大闸蟹,只有一个城市的人口来消受,生活该是多滋啊。不用上班,也无须赚钱,遍地都是食物,守着株就可以待兔,一声弓就惊下三只鸟。

    武丁在任五十九年,年龄据说接近一百,以至于许多媳『妇』先他而死(当时『妇』女平均寿命三十),于是武丁先后娶了六十几位妻子。在众位媳『妇』之中,有一位是运筹帷幄、驰骋沙场的“穆桂英”,叫做『妇』好。『妇』好曾经统帅13000人的庞大队伍,征伐方国,这是商代用兵兵员最多的一次。

    『妇』好的坟墓在河南安阳的一处名声景点,坟内殉葬物品的清单到了令人惊愕的程度:

    木椁和涂漆的木棺(内外两层棺材)

    十六个人殉

    六只犬殉

    七千个贝壳(叫做“子安贝”,来自东南沿海,是当时的钱,表示她是款姐)

    两百多件青铜礼器(祭祀用的)

    五件大青铜铎和十六件小青铜铃(乐器)

    四十四件青铜工具

    二十七件青铜刀

    四个青铜镜

    一百三十多件青铜兵器(形制包括远『射』、格斗、卫体的完备组合)

    两件大型青铜钺(铸有狰狞的图案花,是军中统帅权威的象征物)

    四个青铜虎和虎头

    五百九十余件玉和似玉器

    一百多件玉珠、玉环和其他玉饰

    二十多件玛瑙珠

    两件水晶物品

    七十多件石雕

    五件骨器

    四百九十多件骨簪子

    三件象牙雕刻

    四件陶器及三件陶埙。

    清单中总的青铜器重量达到一吨半,这标志着武丁时候中国全面步入青铜时代,彻底脱离石器社会。作为文明象征的第一标志,青铜在早在五千年前黄帝时代就偶然出现了。黄土高原上渭水上游的甘肃东乡县,有一把铜刀和一些铜块出土。但你千万不要以为这个“天下第一铜刀”是可以砍人的青铜武器。其实它只是水果刀,长四寸,连切西瓜的刀都算不上。此后中国大地上的青铜器一直寥寥无几,不能取代石器成为社会的主要工具,最多算是进入了“铜石并用”时代。

    夏朝几乎找不到青铜器,一直到商汤时代,青铜器也才都是小件的规格,铜指环啊、小锥子啊,鱼钩啊,小箭头啊,戈头啊,最大的是个酒杯,也只有十二公分高,数量也极少,总共发现的只有十几件。到了商朝中期的武丁时代,青铜器的种类、数量、体积明显高涨。人们找到孔雀石,孔雀石颜『色』翠绿,晶莹可爱,很扎眼,人们都想把它烧一烧。它含有氧化铜,烧得时候加入锡石,达到960度而熔化,冒出青白之气——就是所谓“炉火纯青”,冷却以后颜『色』发青,于是得到青铜,含有75%的铜,25%的锡。青铜硬度大、表面光亮,可以做锐利的武器。延展『性』也好,可以锤炼成很细很薄的生活器具(比如小勺子)。青铜工具的出现,客观上促进了建筑、天文、手工业的发展,也为甲骨文书写提供了锐利的“笔”。

    武丁时代,青铜开始渗透进人民生活,做饭有青铜的鼎、鬲、甗、甑;鼎最大,常在一米来高,重量相当于一个成年大胖子。盛饭的有簋、盨、豆、罐。不过这些都限于有钱人家享用。老百姓还是用陶器的。说实话用陶器更好,青铜器上面有铜锈,铜锈有毒,用青铜鼎煮肉、用青铜杯喝酒,对身体不好。

    工人也用青铜器做工具,斧、锛、凿、锥、锯、铲、耜、钻、鱼钩等等,都是青铜的。此外,还有车马器、建筑部件,比如青铜的钉子。人们还铸造铜贝壳作为货币,以补充真贝壳的不足。生活中,凡可以使用青铜的,几乎都有用青铜制作的。不过,青铜器影响范围只限在城市,就像现在的计算机还没有深入农村,当时的农具也都是木器、石器、骨器、蚌壳为主,跟四千年前的神农氏没有什么区别。

    生与杀是一对矛盾,青铜用于生产的同时也用于杀人。安阳地区一座坟墓中出土成捆的矛七百多件,足够武装一个城邑。青铜兵器有戈、矛、钺、短刀,还有少量的戟和大量的青铜箭头。箭头是一种消耗『性』的武器,没有足够的青铜储备,是不敢多铸箭头的。

    在生与死之间,还有一种界乎二者的状态,那就是醉。醉生梦死,是喜欢喝酒的商朝人的常态,人们把吃不完的粮食酿酒,加进香料,酿出芳香扑鼻的酒,使得大家都变成了豪饮的酒徒。后来商人因为喝酒太多而亡了国。商朝人弄出很多的饮酒器:爵、觚、觯、斝、尊、壶、卣,这些字型奇怪的东西功能也多多,一时说不清。你只要知道其中尊是装酒的就行了。往往做成动物样子,鸟尊、鸮尊、驹尊、犀尊、羊尊、虎尊,最知名的是四羊尊,上有四颗羊头。而爵是喝酒的杯子,样子在古装电视剧中常看到,像个麻雀,有头有尾,还有仨脚,人从麻雀尾巴那里对着嘴喝。

    文字、城市、青铜,中国真正步入世界文明国家行列是从开始具备这三个条件的商朝中期开始,然而商朝人在进步的一方面同时,也承袭了远古的野蛮习俗,那就是他们不论祭天、祭祖、求雨、过节,每次都要烧杀些人当祭品,十数人到几百人不等。主人死了,杀若干亲友奴婢帮着他扛行李往黄泉赶路,这当然可以理解;过节杀人表示高兴也可以理解,平常盖个宫殿,装修个房屋,也要杀人为祭,就显得有些浪费了。最多一次曾出土五百多人的人殉——估计是个大庆,有的砍了头,有的活埋,有的和狗埋一起,有的跪着,叫做人牲。经历了三千五百年,挖出来一看,像定了格的恐怖电影。

    有些人根据这些被杀掉的家伙,论定商朝是奴隶社会。其实,事情并不那么简单。人殉是在葬礼上被杀掉的,去陪伴死去的人。人殉往往是死者生前的熟人,比如死者的朋友、媳『妇』、亲戚、武士、臣僚,他们在地底下依旧各斯其职,有的还在墓里持着戈,作出巡逻保卫的样子。当然也有个别奴隶。既然还要在地下各司其职,所以一般是囫囵杀死,留个全尸。这种人殉和后来历朝历代的殉葬一样(譬如寡『妇』之殉老公)没有太大区别,奴隶只占死者中的一小部分,也不是商朝独有的现象,明朝和清朝的皇上和贵族们依然有用人殉。

    人殉以外,商朝另一些被杀掉者,是祭祀上帝以及商人祖先的“人牲”。人牲则完全不是奴隶。统计发现,商朝总计1.3万的人殉与人牲当中,75%发生在商朝盛世“武丁时代”。这是因为武丁时代战功最煊赫的原因,所以推论可知战俘是人牲的主体构成。武丁所捉来的战俘绝大多数都杀了作为人牲,极少量养起来转化为奴隶(用于从事养马、打猎之事,用于农业生产的则绝少)。这一点被卜辞的研究所证实,以典型的羌方战俘为例,转化为奴隶去养马的只有一例,其它全是杀了祭祀上帝,每次三人、五十人、三四百人不等,被杀掉的人身上还带着战场上的箭伤,从头骨分析都是什么“类高加索人种、海洋尼格罗人种、爱斯基摩人种”,来自遥远的五湖四海,更说明是战俘。他们的脑壳上刻着武丁的战争伟绩,让上帝吃的时候先看看见。

    所以说,商朝所谓“臭名昭著”的人殉人牲,按被杀者数量比重看,依次的是战俘、葬礼死者的亲友,最后是极少量的奴隶。而且从总的被杀者数量看也并不多。如今挖出来的是1178人(这个数目当然不全,因为还有一些倒霉蛋至今未见天日)。幸好商朝杀人祭祀是件神圣的事,必须严格记录在甲骨上,专家们于是统计了所有出土的十五万片甲骨,发现累积人牲总数为13052人。把它平均到250年中去,是一个月四人。对于一个诺大的商王朝来说,一个星期杀掉一个人作为人牲,实在不是太多,根本都不血淋淋,还没现在一天出交通事故死的人多呢。其实,人牲、人殉是远古时代人类的共同习惯,出于对神灵祖先的敬仰。仅仅因为一周平均杀掉一个人牲就判定当时是奴隶社会,岂不有点危险。

    其实奴隶不是商朝的专利,后来的周朝也有一些。更后来的汉朝,奴隶的使用量有增无减,不论官府还是民间,都豢养役使奴隶,“臧获”和“奴婢”是对他们的流行称谓。他们与养马一样被当作一种投资,奴婢可以买卖。从很多史料和文学作品中我们目睹了他们劳动的身影,遍及了汉朝手工业、畜牧业、农业、运输、矿冶、煮盐和商业领域。皇帝甚至发召规范田地上的奴隶数量。奴隶因过度劳累,折磨屈辱,『自杀』、早衰、瘦毙,比比皆是。主人们希望奴隶短命一点,因为老了不能干活,还得花钱给他养老。汉朝以后的朝代暂不赘述,事实是,即使到了最后的大清朝,乾隆爷还一直把罪犯及其家属发到功臣家里为奴,贾宝玉身边的丫鬟也净是买来的。

    做完这样的纵向比较,我们再作横向比较。商朝的奴隶数量与同时期的埃及、古巴比伦相比也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上。在古巴比伦王国与北方亚述人的频繁战争中,动辄有十数万人甚至二十万活口做了战俘,而三万、七万、九万战俘的记录更是史不绝书。埃及法老也是频频出征、大有斩获,捉到数万甚至十万俘虏。这些被俘的人口绝大多数转化为国王和『政府』直接掌管的奴隶,还有一些发往奴隶市场出售给民间。而我们商朝的武丁先生,一次出征在三千五千人左右(只有一次达到一万人),战俘又多被当即杀掉用于祭祀,实在没有多少奴隶。

    商朝最主体的人口,也不是奴隶,而是守着几千年时代相传的土地,土地上的宗族农户。他们平时聚族而居,战时按族出征,这是社会的主体。他们在族长布署下合族协作,“庶民经于千亩”,上千人在田上进行集体劳动,场面十分壮观。他们把收成的一部分上交国君,其它则留在农民宗族内分配。他们有自己的工具、农舍、自由、人格和自行支配的粮食财产,这不是带着锁链、一无所有、被买被卖的奴隶所能等同的。倘若一个社会最主体的人口——土地上的稼穑者不是奴隶,那这个社会还能被视为奴隶社会吗?当然不能。

    而西方晚些时候的古希腊和古罗马则不然,恩格斯说,雅典公民九万人,而奴隶高达三十六万人。奴隶的定义,是“会说话的工具”,不算是人,跟设备机械差不多,可以买卖,不zhan有生产工具,他的主人处理他,就像处理一件物品。奴隶构成了古希腊、古罗马社会生产的主要形式,在迦太基的一处矿井,就有四万奴隶在工作,克拉苏一个人拥有两万奴隶,安东尼时代一个有钱寡『妇』的遗产中包括了6000名奴隶。奴隶们在市场上公开买卖,还可以像牛马一样租给别人收取租金,成为社会的一大主体阶级。没有奴隶,“世界”就一天也运转不下去。当时在亚历山大城奴隶的价格是如此的低廉,造成很多富人宁愿购买奴隶而不愿意雇佣自由人。有人估计罗马在奥古斯都时代有大约5000万到8000万左右的奴隶。事实上,基于奴隶的经济和使用奴隶的经济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奴隶社会,因为它的存在靠着奴隶来维持。但后者,譬如美国从前存在黑奴,不能以为黑奴存在美国就是奴隶社会。同样,也不能因为商朝存在少量奴隶,就说这是奴隶社会。如果以这个标准来看的话,中国汉代无论是『政府』还是私人都有大量奴隶,『政府』中称褚衣,私奴男称家臣,女称室妾,也够算奴隶社会了。

    说商朝是奴隶社会的人,是受“奴隶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必经阶段”这一说法的束缚。事实上,奴隶这种身份的人曾经在世界各民族的历史上长期存在过,甚至在资本主义社会也曾存在奴隶,美国建国时有70万奴隶,占全人口六分之一。但我们不能因为找到了几个奴隶,就说“看,我发现了奴隶社会”。历史上,奴隶群体仅仅在极个别地区(地中海的希腊、罗马)获得过充分的发展,上升为占主导地位,使得整个国家的经济和发展建立在奴隶者的劳动上,从而使这一地区的社会纳为奴隶社会。我们甚至不认为埃及、古巴比伦是奴隶社会,虽然他们的奴隶数目远远比我们的商朝多,但仍构不成社会生产者的主体。

    关于商朝土地上的稼穑,我们还有必要多谈两句。他们在史料中被称作“民”,在甲骨文中被称作“众”。郭沫若老先生解释说:“众”就是奴隶,从甲骨文上看,“众”是日下三人形,说明他们是在炽热炎炎似火烧的山野里,赤身『露』体耕作着的奴隶。

    其实,农田劳动自然是在日头底下,除非哪一天实现了农业室内化才会改变,但凭什么说日头底下劳动的人就是奴隶呢?上及神农氏,下及今天的农村,干活的人都在日头底下,难道都是奴隶?再说,“赤身『裸』体”这也是郭老放任自己的想象,“众”中的“人”(图片)是人体的侧视形,在哪个字中出现都是这个写法,并无穿衣或『裸』体之别,不知道为什么到了“众”字中就看出他是不穿衣服的了。

    郭老在几乎没有证据的基础上,仅从字样上就断言“众”是奴隶,实在让人不能服气。对于史料上的“民”字,郭老也释为奴隶。他把一段关于商周的古文翻译得有声有『色』。原文是:“殷周之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春,令民毕出于野,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邻,毕出然后归。『妇』人同巷相从夜织,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

    这本是一个祥和的农村生活,简直和现今没有什么两样,但郭老为了证明他的奴隶制,作出翻译是:“这里的邑,很象是奴隶劳动的集中营。里胥、邻长就跟哼哈二将一样,坐在居邑门口,监视‘民’之出入。连『妇』人的工作时间一天都是十八小时,男人的工作时间也就可以想见。”

    里胥、邻长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不假。但只要人类还存在,任何时代的劳动恐怕都需要有人在一旁组织监督,即便今天也不例外。郭老有什么理由一见有人监督,就把它同奴隶集中营联系起来呢?事实上,如果是一群带锁链被强迫劳动得奴隶,光靠这两个老头子还根本监督不了他们呢!这两个人只是宗族长者罢了,指挥一帮宗族农夫在田野上劳动。而“『妇』人同巷相从夜织,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明明是说她们勤快,聚在一起集体纺织节省蜡烛,相当于节省了工作日。郭老竟也能从中计算出奴隶制的“十八小时”工作日来。如此丰富的想象能力,除了诗人郭老以外,恐们很难找出第二人。

    到底这些“民”或“众”是什么身份呢?原古文中说得已经很明白,这些民二十岁时国家发给他们田地,六十岁时候收回——这怎么会是奴隶呢?奴隶怎么会授田呢。

    倘若商朝不是奴隶社全,它到底是什么『性』质的社会呢?我认为,它是初级的分封社会。说到这,不免有人惊诧,甚至愤慨。是啊,这不太适合我们已经养成的思维习惯。但是,我们只能这样来理解那些在农田里合族劳动的农夫大家族们。孟子说:“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就是说,夏朝每人发五十亩地,商朝七十亩,周朝一百亩。这就是所谓“井田制”,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是一种原始公有制。国家组织土地上地农户合族劳动,类似后代的国营农场。“农场”十分之一的面积作为公田,农户们要照顾耕作公田,把公田的收成上交国家,私田的收成留给自己族内分配。国家还要派田官到这“国营农场”来监督工作,就是郭沫若所说的“里胥”。

    这种原始公有制的土地分配方式,直到东周春秋时期,才开始瓦解,原因是国营农场大家干活不卖力,于是慢慢出现私营,也就是土地私有,私人拥有土地的地主也出现了。

    十二

    武丁在位长达五十九年,随后驾崩了。作为一代雄才大略之主,武丁的特点是武力最强,猛攻上工下口方、鬼方、土方、周方和羌方,等等。其中对鬼方战争进行了三年之久,最终克之,功业赫赫,标志着商王朝的国力达到颠峰状态。这时候的中国分成三个环,中间王畿千里,是王朝直接控制的核心(这类似于集团公司总部),往外一环是诸侯,武丁把自己的儿子和一些著名将领封在这一环里为诸侯,为商王朝镇守国土(这算是商王投资控股的公司)。打仗时候他们跟随商王出征,平时向商王朝进贡赋税,干些修城挖河之类的杂役,他们的领导人称侯,这也是诸侯一词的来历(意思是很多侯)。商王朝的最外一环,是与商王朝或友好或敌对的方国(算是商王参股的公司,弄不好的则是竞争对手),见诸甲骨文的方国有五十多个,商王给他们起了难听的名字,土方、虎方、危方、犬方、邢方、人方、基方、淮夷、龙方、羌方、鬼方,他们的领导人称伯。鬼方、周方这些方国被武丁打败后,臣服于商,其领导人受封改叫鬼侯、周侯。周侯需要特别提及一下,他向武丁敬献了龟骨、牛和来自甘肃天水地区的一位美女,以示臣服。一旦周方发生二心,不勤劳王事时,武丁就会命令犬侯、仓侯这些与周方为邻的诸侯出兵去警告他,迫其服商。

    所以商朝的结构,还不能跟秦汉王朝去比。真正的商朝,只是中间那一小块(王畿千里),古文中所说的商人、殷人,也只是这一小块土地上生活的人。其它地方,都是商王朝控股、参股的而已。而在秦汉王朝,中国的每一个郡县,都是中央的独资子公司。在全国大一统的程度,商与秦汉还是有差别的,不能相提并论啊。

    武丁驱民以战,与方国动武,是历代商王中最多的,有人说这是穷兵黩武。其实武丁的远征是防御『性』的进攻,用他的话来讲叫“以保我后生”——我去打你们这些方国,打怕了你们,以免未来你们欺负我的后嗣。这就是以攻为守。每次进攻都能使国内获得一段安宁。一旦好久不出去打,方国就会复来『骚』扰侵掠。武丁并不是为了掠夺财富、掳取人口而发动战争,而是出于保疆守土。这就像汉武帝北征匈奴,难道是看中了匈奴的财富吗?当然不是。于是,商王武丁的对外战争,是具备积极意义的国家防御,而且为大中国的最后一族,做着细致持久的兼并工作,也算是深入险阻、不辞劳苦了。后来的西周王朝就因为只重文事,不加意对外用兵,结果亡于西边的犬戎。犬戎对华夏文明备加蹂躏,导致生民涂炭。所以,不要一见到打仗,就认为是坏事,对外用兵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武丁的对外战争给他的继任者们打下一个巩固的统治基础,开创了一个强盛的局面,武丁的继任者得以安常处顺,方国们迫于从前武丁的势力,亦不来『骚』扰。商王朝保持着它的兴盛。

    武丁的孙子武乙很值得一提,他是个很有个『性』的商王,一名无神论者——天不怕地不怕,多次嘲弄上帝。他对于神职人员们借助占卜以上帝代言人的角『色』来干涉他的权威非常不满。为了加强王权,打破神权,武乙命令工匠雕了一个木偶,称做天神。把木偶安置在王廷中,设下赌局,召集朝臣前来观局,他要亲自与天神赌博。神职人员告诉他,木偶不会赌博,他便命这个史官代替天神来和他赌,史官只得应付,步步退让。武乙连赢三局,便问道,“你既是能替天神言事,为何还输,可见天神无灵”。便命侍卫们将木偶的衣冠剥去,痛打一顿。在场的神职人员吓得面『色』苍白,背后骂他无道。武乙知道以后,也不以为意。他又把一袋子牛羊血挂在高杆上,仰而『射』之,血呼拉拉地洒下来,名曰“『射』天”,表示给上帝放放血。这标志着神权的跌落,人类开始摆脱对虚无神力的恐惧和桎梏,走向成熟。自此以后,神职人员们不敢再干预武乙的行动。王权与与神权二元分离,互相进行较量和斗争,是商朝的特点,比如盘庚迁都就遭到神职人员占卜的阻挠。但是商王不断尝试兼并神职人员的祭祀、占卜特权,政教分离向王权一元专制转化。由于武乙『射』天的努力,王权的地位空前提升,人间造神运动蓬勃发展,竟把从前子契、商汤这些早期先王捧上了天,称之为“下帝”,下帝当上帝的副官(宾于上帝),后来干脆平起平坐,合为一体,商王的祖先就是上帝。从此以后,神权开始跌落,王权统治着上界和尘世。上帝的代言人神职人员也没了大树可以依靠,商王甚至经常烧了神职人员以求雨。神职人员从此大跌面子,权力衰微。甚至到了春秋时代,鲁国的僖公还要焚烧一个巫师和一个残废人来祈求下雨呢。

    同一时代的埃及帝国,也存在政教二元的斗争。法老“埃赫那吞”也与对阿蒙神庙的祭司集团进行了坚决打击,把阿蒙神庙列为虚妄而封闭之,财产没收,祭司驱逐,凡公共场所刻着的“阿蒙”(太阳)字样悉被剥除磨灭。然而,阿蒙神庙祭司集团盘根错节的势力并不是那么容易清除的,法老埃赫那吞虽然也实行迁都另辟蹊径,给帝国带来了一番生机勃勃的气象,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祭司集团消耗着大量的财富,它的陈腐气氛和僵化管理笼罩在埃及上空,最终拖累了埃及,使埃及走上衰落。(看来,宗教权与王权并立不是好事情,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和停滞,也归咎于政教分离,基督教势力压倒了王权。)

    武乙,这个敢于跟上帝叫板的中国商王,最后跑到陕西渭河流域打猎,结果一去不返,据说是被上帝的暴雷劈死了。这当然给那些『迷』信很深的神职人员提供了因果报应的证明。其实武乙在历代商王中,敢于藐视天神,打破神权,加强王权,是个有所作为的人。至于被雷击死,那完全是不懂得科学,在山顶上不知避雷雨的结果。当然,渭河流域是周人的活动区,武乙打猎死在那里,不排除是周人行凶。有人考证,武乙的“打猎”就是征伐周人的代名词,在与周人的战斗中他不幸死掉了,为了避讳自己的失败,史官把武乙之死说为打猎中途出了意外。

    武乙的武功其实不错,他在位的时候是祖爷爷武丁死后第五六十年。由于长期缺少大的对外战事,西北地区的方国——旨方、羊方、觑方、周方在武乙时代开始陆续反叛——这是国家忽略兵事的恶果。并且一直很乖的东夷人也不知撒了什么臆症,突然侵入王畿。武乙为了集中力量对付离自己近的东夷人,被迫结盟于西北的周人,委任周人帮助自己安定西疆,并腾出手来压服了东夷人。然而周人则趁机开始在西北抢地盘,自我壮大。他们在周侯“季历”的领导下,以陕西岐山为根据地,灭了附近的程国,活捉了义渠首领,自此声威大振。季历为了表示他的军事行为是奉商王旨意行事的,就带了贡物来到商朝见武乙。据《诗经》说他是骑了马去的。武乙看见周侯势力虽然强大,但还肯臣服于商,非常高兴,出于安抚,便赏赐给季历三十里土地、美玉十双、良马十匹。

    我们知道,当时商王朝的疆域已经庞大到了其物质能力所允许的极限,超过这个限度,就没有实力去管控了。所以武乙要借助周国力量帮他管控西方。凭借着周侯季历的协助,武乙又亲自派出将领,终于平叛了西方闹了好多年的反叛方国们,商王朝恢复了稳定。不过,周国也从此成了商人无法拆除的一颗定时炸弹,尾大不掉,令商朝无可奈何。

    武乙的儿子文丁继位以后,为了解除周人的威胁,采取怀柔政策。周侯季历毫不客气,看看中央没动静,就征伐山西长治地区的余吾戎,余吾戎败而降周。周侯季历向文丁报捷(献上俘虏和战利品)。文丁嘉封季历为“牧师”,牧师有地方伯长的意思,专征伐权。文丁希望季牧师帮他安定边陲。季牧师于是又征始呼戎,始呼戎败而降周。过了几年,季历再次打败翳徒戎,把三个翳徒戎大头目送给文丁献捷。文丁看看季牧师越来越厉害,感觉不是好事,干脆突然下命囚禁季历,季历本来没有叛商的想法,一气之下就死在商都朝歌。古书说“文丁杀季历”,就是这回事。而季历的儿子就是大名鼎鼎的西伯姬昌,接班之后,昼夜磨牙,作磨着抱负商王朝,最终成为未来商朝的掘墓人。附带一句,周侯季历本来是老四,不该当周族掌门人,但是他的儿子姬昌是个神童,为了能让姬昌接班,老周侯就把位子给了季历。季历的大哥和二哥看看自己没戏了,就奔跑去了遥远的地方——江南的无锡,在那里开拓了后来的吴国。这是后话不提。

    文丁杀季历的作法没能阻止周人力量的发展,相反,周人与商朝的矛盾加深了。不过文丁铸了一个商朝最大的鼎也是世界最大的青铜器“司母戊大方鼎”献给他死去的母亲。文丁的继任者“帝乙”时代,东夷地区的“人方”发生叛『乱』,为了不至于东西受敌,就把文丁的一个幼女,生得美丽端庄,嫁给了西边的姬昌,向姬昌所代表的周人致歉,说我们一时没照顾好你老爹季牧师,使他死在我们那儿了,抱歉抱歉。《诗经》描述了这场隆重盛大的婚礼,还在渭水上用舟搭了一个浮桥迎接新人(绳索连起好多船横贯河上),诗中还创造了“天作之合”这个词。

    十三

    在武丁死后约120年,武丁的六世孙、武乙的四世孙、文丁的孙子、帝乙的儿子——“坏蛋”商纣王同志在安阳隆重继位了,时间是公元前1075,已有五百年的商朝历史走到了尾声。不过商纣王没感觉到任何惶『惑』,恰恰相反,由于神权的跌落,王权在上升,纣王的庙号干脆是“帝辛”,他的爹爹庙号“帝乙”,都与上帝齐名。这是商朝两个唯独称帝的商王,号称天上人间的最高主宰。可惜也并没有带给他们的王朝什么好运气。从纣王的老爹开始,东夷和周人开始从东西两方向“寻衅”进攻,商王朝与方国历代积累的矛盾至纣时已尖锐到了无法挽救的地步。并且文丁时代连连遭受自然灾害,王畿地区的洹水“一日三绝”,商朝经济与国力日渐衰弱。曾经有人做过统计,每次改朝换代,总伴随着气候的大波动,不是有了酷热旱灾,就是气温骤低导致北方游牧部落南下侵袭,以寻找粮食、草和政权。

    纣王的名字本来叫“受德”,他爹爹给他起的,觉得他继承了老爹的品德,所以叫“受德”。老百姓多数取“受”的谐音,管他叫做纣。如果搞来商纣王的dna分析,一定发现他是个优质人种,难怪老爹喜欢。根据加拿大“安大略省博物馆”馆藏石刻记载,帅哥商纣王知识渊博,天资聪颖,并且力大无穷,能手格猛虎。甲骨文的“戏”字,由一支戈、一只老虎和一个凳子构成,说明斗老虎是商朝的时髦表演,纣王甚至亲自表演,好比西班牙的斗牛,甚至更血腥。这样的体育明星必然也是全国少女的偶像,难怪后来他跟妲己凑成英雄美女的一对儿。纣王天身手矫健,体魄俊美,是个帅哥,能“倒曳九牛,扶梁换住”——同时倒拉好几头公牛,托起屋梁,让人在下面换柱子,至于搬个大鼎之类,也不在话下(这一点,他和夏朝的亡国之君夏桀一样,夏桀也手拉铜钩,力擒母犀牛。)

    纣王不光武力好,也热爱学习,博闻广识,能诗会赋,口才绝佳,铁嘴钢牙,大臣都辩不过他,都不抵他聪明。不过,据说这种高智商的君主,往往看不起别人说话,所以一意孤行,把自己的大好江山给抖搂光了。所谓“智足以文过饰非,辨足以拒谏塞议”。后人形容隋炀帝也是这样。不过,这是对末代君主落井下石的偏见,连他们敏捷的才思都变成了缺点,难道鲁顿反倒是好的吗?面对商朝末年的烂摊子,鲁顿者岂不更要糟糕。后代学者总是对末代帝王过于苛刻!

    作为一个文武双全的优质人,纣王的坏名声主要来自他在刑杀方面的工作成效。刑杀是商朝的精神财富,计有砍头,活埋,肢解,去势,刖足,凿膑,割鼻,剜眼,拔牙,割舌,去耳,纹面等等(看得出来,那些负责行刑的人如今都投胎去了美容院)。刑杀中最厉害的就是脯、醢。纣王的三个首席大臣,一个被他脯了,一个被他醢了,一个被他关进监狱。脯,就是把活人做成肉干,像四川的老牛肉干儿;醢,是把活人剁成肉酱。那时候收拾一个人就像收拾一条鱼,刽子手都是厨师出身。

    事情的过程据司马迁说是这样的,鬼侯有个漂亮女儿,于是将其献给纣王。可偏偏这个女孩『性』冷淡,坚决不答应纣王的有理请求,抵力抗拒。纣王大为懊丧,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一怒之下杀了她。事后他虽然有些悔恨,但鉴于自己一贯正确,只好找了个罪名,把女孩的爹鬼侯给醢了,以免寻衅报复。醢是非常好吃的东西,就是请厨子把人肉晒干,切碎,加盐、加酒、加梅子(商朝人喜欢吃酸的),加酒曲,装入瓮中密封百日发酵,拿出来跟黄米饭一起吃,颇有香趣。鄂侯得知此事(鄂侯是鄂国的君长,后来鄂国搬迁去了湖北,所以湖北简称鄂),跑到殿上来愤怒地抗议,您怎么把人醢了!结果也被一并斩首,做成人肉干(脯)。西伯姬昌见两侯被害,私下里叹息了几声。没想到被崇侯虎听见了,向纣王打了小报告。西伯姬昌于是被逮捕,囚禁在羑里监狱,差点也进厨房。

    即便这事是真的,那纣王算不上多坏。其实,重刑杀一直是商王朝的传统特『色』,一组有趣的数据很能说明问题:从前武丁在位的五十九年间,使用人牲合计为五千四百一十八人;接下来的九十年间,用人牲是一千九百五十人;而纣王与其父亲的四十年间,用人牲仅七十五人,明显少于前代,可见商纣王对老百姓并不残暴。而且,把人醢了,即便在后来的大周朝乃至汉朝的刘邦也都这样干过,不算稀奇。并且我们说,鬼侯、西伯、鄂侯这三个苦主都是方国君长,纣王处罚杀掉他们,属于商王朝与周边方国的政治斗争,而政治斗争一贯是秋风扫落叶般残酷无情的。特别对鬼侯、西伯这样不老实的西部方国,征伐和处死他们是历代商王的政治工作,即使做成肉酱也不算什么残暴——武丁就经常把俘虏来的方国首领头壳锯开,在上面刻字。所谓纣王残暴,都是他的敌人在胜利后添加给他的罪名。

    至于纣王和妲己的事,也是一段佳话。妲己来自商王畿以南有一个小国——有苏国(在今河南武陟),因地小人稀,出产不富,凑不齐贡赋,就把妲己送来顶数了。妲己成熟妩媚、风姿绰约,长得有点像李玟,英文名dada,外表『性』感丰满,又娇又艳,明眸皓齿,风情万种,很有浪漫的特质。

    。妲己一看纣王,也属于俊帅型的美男,有着精致完美的五官,高贵俊朗的气势,伟岸俊逸的身形,有点像周润发,全身上下在举手投足间散发着贵族气度。总之,你无法从他身上找到任何瑕疵!纣王的头上戴着王者的“雀屏冠”,冠型高耸,如孔雀开屏,上部张开宽幅近半米,用众多玉饰组合而成,好像一面太阳灶。纣王的耳环没有像后世那样穿在耳洞里,而是垂在玉冠下面直达耳际。纣王上身是交领的丝衣,丝绸是他的最爱,下身是商朝人常穿的“旗袍”,前后两片,两侧有缝。旗袍里面纣王光着大腿,小腿上用皮革裹了(绑腿),脚上是革制高统靴,平底无跟,靴头上翘,穿之而有练达英爽气概。

    妲己穿的则是平头丝履,站在堂下卓然不群,身上的丝衣和远古时代的几缕阳光,轻轻贴在她柔软而光滑的肩头。虽然被当作贡品退出,态度依然从容高雅不可撼动,仿佛见了龙虾也不迁就,在一霎间,把纣王彻底『迷』住了。

    “过来,你叫什么名字?”帝纣的嗓音突然低了八度。

    “禀告纣王,贱妾名叫妲己。”如同铃声一样清脆的声音,猛烈地拨动着帝纣的心弦。与此同时,有苏氏的使者偷偷地擦着他们脸上的汗珠,长长出了一口气。

    纣王让妲己走进,妲己脱掉小袜,款款举趾,走上席子,侧跪下来,给纣王倒酒。纣王斜眼看见她光着肥白的脚儿,猩红的脚趾甲,心神飘忽无定。纣王第一次真正地坠入爱河,体会到了难以言传的快乐。与妲己相比,后宫中的所有妃子都愚蠢粗俗得不值一提。“朕直到今天才知道,以往的人生其实全是虚度。”

    纣王嫌安阳地区可玩的地方少,历代祖先陵墓多,每隔几天就要忙住举行繁琐的祭祀,妨碍他和妲己浪漫,于是下令在商都以南一百多公里的朝歌(河南淇县)建造了观景用的鹿台,周长三里,高达近千尺,上面修了殿宇,从中可望云雨,简直是中国的金字塔。而更远的沙丘(河北平乡)他又造了一个很大的苑圃(古代动植物园),饲养珍禽异兽,并建立了酒池、肉林两个著名景点,也就是古书所说的“灌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奔其中”,这是大家都知道并且向往的。

    纣王经常带着妲己往来于朝歌鹿台和沙丘。这固然可以理解为纣王贪图享乐,也可见的出商王朝积累了五百多年的财富殷实。埃及法老大修金字塔和阿蒙神庙,纣王的大兴土木也是势出必然。须知,粮食是一种不可长期储藏的东西,粮食大丰收,国库充盈的时候,埃及的法老和中国的商王就开始动用脑筋了,他们用粮食做工资,招募大量人夫,去修建金字塔或者鹿台沙丘。把容易腐败无法保存的粮食,转化成耸立着的建筑。这是一种财富向另一种固定、恒久的财富的转化。

    看看埃及现在的旅游业,当地人还在享用着金字塔给他们带来的旅游财富,可见法老王的聪明。法老时代人们的劳动,饱含着远古的太阳能,一直传递消耗到了今天。

    纣开有了妲己以后,受妲己影响,也开始对流行乐感兴趣。他派音乐制作人“师涓”四处搜集乡间小调,把它们加工成风格轻快的新歌曲,以便给妲己出专辑。音乐配器是青铜的钟、铃、磬、钲等多种组合,为了演奏好这些复杂的乐器,制作人们还事先排练。不料,人们听到妲己的专辑之后,都皱起眉头,管这叫“靡靡之乐”。

    纣王和妲己不管这一套,他俩不喜欢主旋律的雅乐,嫌它沉闷。纣王说:“这些雅乐用在祭祀上,形式呆板,曲调简单,节拍缓慢,像叹气一样,谁听了谁跑。”为了『逼』着乐师们有所创新,纣王把他们关进“宾馆”,直到写出缠mian『迷』魂的流行乐才放出来。虽然被后来道貌岸然的儒者斥为“靡靡之音”,这些东西跟我们现代常听的“魔镜魔镜告诉我,男人到底要什么”没什么区别。所以纣王妲己给当时音乐史来了一次革新。

    mirror, mirror on the wall, who‘s the fairest of them all.纣王和妲己互相依偎着。在月朗星稀之刻,鹿台外面撒着清光如水,纣王和妲己俩人手里摇着荧光棒,欣赏着台上宫女们的曼声柔唱,感受着美人的飘摇起舞,一种梦幻般的韵致,使他俩通宵达旦,忘记身在何世。这只差“白乐天”那样的诗人为他们写个《长恨歌》什么的

    平心而论,纣王宠爱妲己,也算不上什么『淫』『乱』好『色』,比起从前武丁的六十几个媳『妇』,比起未来皇权社会的三宫六院,还来的惭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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