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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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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密尔顿所参加的美国革命与孟德斯鸠所面临的法国大革命的根本性质是一样的,而且他们二人所代表的阶级即上层资产阶级也一样。因此,汉密尔顿被认为是孟德斯鸠主义的杰出实践家。

    明确阐述司法审查权

    在建国初期,汉密尔顿是最早对司法审查权给予明确而有力阐述的政治家。司法审查权是指司法部门享有解释宪法和一切法律的权力,并享有宣布违反宪法的法律为无效的权力。制宪会议上,曾有人提出让司法部门享有司法审查权的意见,没有被会议接受,也就没有被写进宪法。宪法刚形成时,司法部门是三权中最弱的一个,与其他两权不能真正构成“三权鼎立“之势。汉密尔顿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制宪会议后,汉密尔顿在对新宪法进行解释的《联邦党人文集》第78篇中,详细论述了他对司法权的看法。他宣称:“解释法律乃是法院的正当与特有的职责……对宪法以及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的解释权应属于法院。““宪法与法律相较,以宪法为准。““法院必须有宣布违反宪法明文规定的立法为无效之权。“

    汉密尔顿明确阐述的司法审查权的思想,对于完善宪法及使三权构成合理的制约平衡关系,有重要的法律与实践意义。后来,司法审查权的思想通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约翰·马歇尔的司法实践加以发扬光大,才真正成为法院享有的一项无可置疑的权力。

    汉密尔顿最早提出了“暗含权力论“和宽泛解释论,从而开创了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解释宪法的先例。为进一步改善公共信用和健全金融体系,汉密尔顿要求国会批准建立国家银行。杰斐逊派认为,银行是鼓励投机和为少数人提供发财致富的手段,提出宪法没有授权政府批准建立银行的条文规定,以“违宪“为由阻止银行法案的批准。汉密尔顿为了捍卫银行法案和驳斥“违宪“的指责,提出了“暗含权力论“和宽泛解释论。他认为宪法授予政府的每一项权力中,就包含了使用一切必要手段的权力,这是暗含的权力。暗含权力像明示权力一样有效。他指出,必须宽泛解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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