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方的一部分。爱她所爱,想她所想,护她所护,为了她可以奉献一切。”
“可是,小莫你知道吗?从某种意义来说,凌邺也没有变,他还是在按照早就定下的计划在一步步的走;除了那个人以外,他还是能对别的人毫不留情;他想要的还是没有变,只是多了一个不同,他想要和那个人一起站在最高处,一起被后世铭记。”凌邺仿若陷入自己的思绪,也不管莫忆昔是否在听,只管一句句的说着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对那个人说的话,“凌邺现在想要变得更强,因为他需要保护的更多了,而这个世界上,只有权力才是最有力的保障,想要护住自己想守护的,就只有获得无上的权力。”
“上天待我不薄,或许我是幸运的,因为我爱上的那个她不仅不是个普通的女人,更能助我一臂之力,因为我与她有相同的目的。若只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女人,恐怕我就不只是如今这个样子了。可是我自己都不知道,是因为我爱她所以才变成这样,还是她能帮我我才会爱上她。但是不管是什么,现在她已经在我心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了。”
清脆的掌声一声声响起,坐卧在床的莫忆昔突然抚掌而笑,温润的面孔越发俊朗:“邺,你知道么,我说你变了,并不是说你变得不好了。恰恰相反,我为你的这些变化感到高兴,很高兴。世人都道我莫忆昔不仅是妙手丹青,还为穷人请命,又不爱出风头,是如何如何的好。其实我自己知道这些不过是假象,我骨子里根本就是个沽名钓誉之辈,我做这些也只是为了赢得一个好名声,让世人都称赞我,而我就在这些赞美之词中飘飘欲仙,满足我自己可怜的虚荣心。”
莫忆昔的话让凌邺愣住了。
这位兄弟从小和他就与他特别亲厚,虽然时间长了能感受到一些他内心的真实想法,但终究是少年之交,多年的友谊加上没有利益上的冲突,所以与他格外亲密,没有多想别的事。今天倒是第一次听他正面提起他的心迹。
“其实邺,我一直知道我们是同类人。都道物以类聚,我们这么亲密是因为我们都想要太多的东西,需要太多的东西来肯定自己。不同的只是你要的是权势,而我要的是誉满天下的美名。我天生对行军打仗或者权力斗争都没有兴趣,单单喜欢画画,因此我特别刻苦的学画,就为了能让天下人都知道我的名字。事实证明,我成功了,妙手丹青莫忆昔这个名字在天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甚至可以自夸的说一句,即使百年之后,莫忆昔这名字都会在丹青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是光会画画有什么用呢?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欣赏我所画的东西,有太多的穷人甚至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叫丹青。所以我又选择了帮穷人请命这条路,这样的话,即使是最底层的穷苦人,也会知道我莫忆昔的名字。我并不如世人看到的那么好,我之所以敢为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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