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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大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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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这样就对了。我最讨厌假惺惺的装模作样。我就直说了,等下我跟周大福的那个经理要签个合同,总之我就全权委托给你们律师行,律师费按抽成那种算,抽成比例你按以往的习惯来算,相信你不会坑我的对吧?看你样子是个大好青年,一表人才的,肯定不想晚上走路摔断条腿落个终生残废什么的?是不是?啊,我开玩笑的,不用那么紧张。我对你们明嘉的声誉很有信心,对你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都很有信心,你一定不会让我失望的,对不?哦对了,贵姓?”

    “鄙姓陈。”眼睛仔终于有机会说出迄今为止第三句完整的话。

    “哦~久仰久仰。我说老陈啊……哦,不好意思,搞混了……我说小陈啊,我的要求呢主要就是一点:尽可能快的拿到更多的现金。当然总额上我不说你也会尽量争取抬高的对吧。”

    眼睛仔点头。很识相的保持沉默等待着。大概在他看来,提我这种要求的简直就是摆明了打算“携款潜逃”的诈骗犯。但只要跟他无关就行,骗也不是骗他的钱,只要他作为律师的法律程序执行得不出错就扯不到他头上。

    我也故意不作解释。由得他想歪。

    放慢速度继续消灭剩下那半盒烤肉――事实上李经理到来后与陈律师的整个商洽过程中,我一直边旁观边吃烤肉,只有在被问及我的意见时才鼓囊着塞得满满的嘴出个声。

    长达1个小时的商谈后――在他们看来,这个时间长度在商业合同签署过程中已经算极短的了,只是我烤肉早早吃完有些无聊――最终敲定的结果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我对同行们作这种事的大概价格当然也是有个粗略了解的。

    据‘小陈’后来对我的表功,这是因为他看出了周大福此次商业策划的势在必得,因此咬紧牙关不松口。十分幸运的一点就是,这位陈律师也是个沉沦玩家,虽然玩得不算多,但至少听过一点“雷老虎”的大名。在他这样的行家眼里,只需要有个大概印象,就足以判断这个名号的商业价值了。

    具体来说,如李经理此前所言,就是周大福此次确实“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事实上他们对我的关注早在一个月以前就开始了。后来又由我的外号中灵机一动,得出一个新的策划创意――“以德服人”这句台词本身,就是一个极好的首饰系列的名称。

    他们之所以没有更早的联络我是因为将精力放在了别的地方:他们的某家竞争对手不知是通过商业间谍得到内幕消息,还是真的凑巧创意撞车,同样想到了这个构思――打造“德”字为核心题材的东方古典风格饰品系列。

    而两家想到创意后的第一反应却不是来拉拢我这个抢手货,而是立刻去抢注“以德服人”首饰这个名称专利……

    更巧的是两家的注册时间几乎是同时,而申请注册的审批流程又是很有一些暗箱环节的……

    于是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早已在暗地里发生过一场因我而起的商战,龙争虎斗之后――无论周大福是靠实力还是靠后门或者阴招什么的,最终结果就是周大福赢了。而他们此前所花去的成本――包括构思策划所花的人力,当然更主要的是抢注名称所用的财力物力,都指望着从即将推出的“以德服人”复古系列中得到回报……

    如果我不参与,他们依然可以把这个系列作出来,但就少了那么点味道。

    沉沦第一首饰匠,以德服人雷老虎,名声在外不说,更被他们看重的一件事却是我没想到的――那就是我早已卖光光的彩虹耳环系列,所谓‘复古风’的创意其实正是受到我那些彩虹耳环名称的启发……

    最终结果就是从此,准确说是1年内,我的所有首饰上都必须在名称上加上“周大福”三个字;并且需要根据他们的要求制作一些相关首饰,比如类似于此前的彩虹耳环那类纯观赏性的东东;同时我作出的首饰上会全都带上周大福那个“缺口圆环中间藏道月牙儿”的品牌logo――当然这一条无需我费心,在我签下合同之后他们自然会去找游戏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至于那又得花多少钱就不关我的事了。除此之外那些保守商业秘密相关的繁琐条款以及双方义务的界定之类的还有许多。那都是末节。

    我还特意好心的主动要求说,干脆我的首饰以后就直接命名为“周大福”,把“以德服人”扔掉算了。

    李经理忙不迭的摇头连呼不可,一定要是“以德服人logo周大福”,而且后来我看到的首饰名称上‘周大福’三个字故意被搞得比“以德服人”的字体小一号,就是为了彰显与炒作“德”字系列的新款首饰。

    最终我的总收益就是,足够我在xm岛内买两套120坪房子的钱――xm岛内房价大约是上海浦东白莲汀车站那附近房价的2/3,有兴趣自己去算一共是多少钱。

    当然我说的是普通公寓的价格。如果想买那种环岛路上或者鼓浪屿对岸那种“无敌海景”“皇家典范”之类的,大概只够买小半套……

    说实话,这个钱,比起在现实中随便找个过气名人来做广告的花费都要少得太多,甚至在他们的预算中只能算个零头,这也是他们不太重视我,也没有早早联络我的原因。

    同样因为这个原因,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李经理并没有锱铢必较的争执,只是在我提出‘预支金额’的要求时打了电话请示了一下――李经理当然不可能是周大福的话事人,只是由于我在厦门,所以挑了他这么个厦门分店经理来跑腿――最终一次性‘预支金额’的上限被钉死在我的预期总收入的15%,李经理说如果我能等到半个月之后再预支那么还可以放宽限制到20%。

    半个月之后黄花菜都凉了,我还要预支个毛……

    据小陈说,按他的经验看,即使15%都已经是对方做了极大让步的结果,我也只好作罢。

    原因就是“预支”是有代价的。直观上看也就是合同上那个让我看得稀里糊涂的红利数字上千分之0.13变成了千分之0.11……小陈拿着计算器给我按了一通之后告诉我,这代表我的总收益至少减少了5%。

    还有一个原因我不太想承认,那就是我并不能确定预支的这些钱就一定不会被我全部亏掉。前面就说了,我对那个计划的信心来自于“小投入、低风险”,但现在有了这百分之十五的钱,如果卡卡和崔三他们再狠心掏点老本的话,似乎就能勉强玩得稍稍大一些了。

    但玩得“大”一些,相应的风险就会以几何级数变得“更大”一些。

    说实话,即便周大福同意一次性全部预支给我,我还真没那个胆子全砸进去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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