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十节 第一次分红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最新网址:wap.80zw.la
    班恩残暴饰剑的分红,我最终给了崔三13800100。剩下都是我的。

    这种分配方式在以后一直延续了下来,成了我们这个小小团体心照不宣的规矩。即便后面再有人加入,也参照这条规矩办。当然此时仅仅是我与卡卡之间达成了某种默契而已。

    崔三虽然一直声称无所谓,但分到1w块的时候还是表现出一些小小的惊喜,大概没想到有这么多。虽然他也并不缺这点钱,但1w块,对任何工薪一族的成员来说,也至少算是一笔小财了。哪怕是那种收入按年薪算的所谓“打工皇帝”,你让他无偿放弃1w块的应得收入,他还是会有点小小肉疼的。

    别想叉了,这种规矩并不是说我永远拿大头,卡卡永远少于崔三。而是指按照贡献度分配,同时直接经手的人会再多得半份。

    拿这次的例子来说,这把剑的获得,我自然是出力最多的,其次崔三,再次卡卡。因此我拿3份,崔三2份,卡卡只能获得作为团队一员应得的一份保底份额。消息是我得到的,再得半份,同时剑是我拣的,也是经我的手卖出的,又是半份。因此最终结果就是我4份,崔三2份,卡卡1份。

    但实际上我给了卡卡1.4份,从我的份额里扣给他的,因为这是第一次正式收入,况且三人平时的一些零碎收入比如打怪得的材料什么都是给了我,因此这就算是某种拉拢人心之举吧。这种事我干起来不是很熟,也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太着痕迹了。但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第二天卡卡一分到7000块之后,练级后顺手扔给我的炼金材料明显比第一天多了。真难为他那么繁忙的引怪当中还能忙里偷闲的去朝海龟妙手空空。

    换句话说,如果当时在山顶上,卡卡成功从祝童嘴下抢到北风号角,那么号角的收入中卡卡分到的就是最多的,崔三最少。

    当然,我们并没有去搞什么合同。彼此的实力就是合作的保证。而作为这个小集体实际上的leader,我对这些约定俗成的规矩当然都拥有最终解释权。因此后来的历次分赃过程中,实际上没有任何一次是完全严格的按照规矩来分的,每次都带有我的主观印迹。偏偏这个团队的向心力一直还维持得不错,确实有点狗屎运。

    如果让一个经验丰富的局外人来看,我们这个团队肯定是有些畸形的。随着后来越来越多的新人加入这个集体,我也由稀里糊涂的莫明其妙转而渐渐发现这个问题。最主要的是我这个leader实际上并不具有足够的威信或者个人声望,来维持团队的凝聚力,而是靠一些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炼金术?让所有的成员都戴上以德服人的首饰……或者别的一些奇怪的东西。实际上我连作为一个leader的许多最基本的能力都不具备,而这部分领导职能的缺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大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wap.80zw.la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