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沧桑和无奈。或许是歌词的原因吧。闽南语的。
短短的光阴,着趁少年时,求名利,无了时,千金难买好人生……说得真好。
在x城待了有好几年,闽南话虽然说的还不是很周全,但用来唱唱歌是没问题的。
唱完这首,方德果然志满意得,自觉豪气非凡,正欲作一个睥睨众生的pose陶醉一下,一声“喵”把他拽回人间,树林中窜出一只大黑猫,迅捷异常地跃上了方德所坐的石凳,竟一点也不惧怕方德,把尖尖的耳朵在他腿上蹭了蹭,睁着一对猫眼看着方德又“喵呜”了一声。
方德无奈地对黑猫说:“牙签,你这样会吓死人的你知道不?你妈妈没教过你半夜三更不要到处乱跑吗?”
这黑猫是植物园中的一只野猫,不知何时被主人遗弃,整天在植物园中以游客扔下的零食为生,长得瘦巴干精的,因常常见方德又吃过不少方德喂的零食,竟认下了这个朋友。方德给它取名叫“牙签”。
看到牙签粘乎乎地跟自己亲热,方德知道它是想要吃的,奈何身上啥可吃的东西也没有,
索性掏出烟盒点了一根“白狼”,塞到黑猫嘴里,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说:“牙签,这可是好东西,包管你吃完还想吃。”
黑猫却不知如何抽烟,只拿嘴大嚼,却被烟头烫到了胡子,“喵”的一声大叫,香烟滚落地上,牙签又窜过去小心翼翼用爪子拍了几下,烟头熄灭。黑猫大奇,直朝方德喵喵的叫。
方德哈哈大笑。
牙签眼见没食物可得,不理方德,又一下窜入树林消失不见。方德意兴索然,甩着拖鞋逛回了住处,躺上床翻滚良久终于睡着,此时天色已渐白。
(为避免内容不连贯,建议在阅读第2章前看一下外篇――‘我的前半生’,本来是放在这里的,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独立了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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