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就到了笑面佛的眼前,秋水脑袋里空白一片,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只知道之前那群黑衣人像见了鬼似的拔腿就跑,边跑边喊着:救命啊,有鬼,救命,杀人啦!
事实上此刻如果秋水照一照镜子,也会被自己吓一跳,他束头的方巾不知何时被甩掉了,头发凌乱的披了下来,遮住一只眼,没遮住的那只眼睛被血丝充红,身上穿的紧身短打服因长时间趴在草地,蹭出一道道黑绿色的草痕,裤腿被什么植物刮开了,划烂的小腿上血和裤子黏在了一处,活脱脱一个疯鬼模样。
秋水这辈子最恨这种阴险手段,杀意上来的那一刻,仿佛变了个人,这会儿气血逐渐冷静下来,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首先是杀人后的惶恐,接着马上想起来好像有什么更紧要的事情要做。
对了,那边那位大侠还中毒不醒,秋水赶忙回过神来,快步冲了过去,抱起李潇云,飞也似的跑向远方。
江南多俊杰,这纵横三千里的水陆之间,奇花异草,飞禽走兽。世代行医的不计其数,可眼下秋水只能来到最近的镇子上寻医,不过要解这清风点水毒,寻常的药铺和郎中怕是束手无策。
秋水听那老和尚讲这毒三个时辰后就会发作,李潇云紧闭双眼,面色青一阵白一阵。
“小兄弟,放我下来吧,别费劲了。”
秋水:大哥,你再坚持坚持,就快到镇上了。
李潇云:小兄弟,你我萍水相逢,然你年纪轻轻就如此侠义心肠,我遇见你也算不枉此生,既然躲不过,又何必强求呢,你与我找个酒家去畅饮三百杯,生死小事怎么能和志同道合的朋友比呢。
秋水深深被眼前这个憔悴的中年人所折服,人生在世,得一知己足矣,何况是这种顶天立地的人格,放眼四海又有几人能做到如此洒脱超群。
好!,既然如此,我便高攀一回,不知大哥可否跟我交个生死弟兄。
好!兄弟果然也是痛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