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一连串的奇怪事情
“不要去!这人来历不明,不知道安什么好心,而且这个地方太邪门,咱们还是自己找出路。”
就因为这地方太邪门,而在这样一个地方,出现这样一个人,任天行又怎么能不去呢?况且,那人走的方向,正好是尸王的方向。
任天行淡淡一笑,那神色,铁定要跟上去弄个明白。
金金拉住任天行,说:“别忘了我们来的目的,先找尸王!”
任天行眼睛里闪过一丝疑虑,之后指着那人的背影,说:“尸王在那个方向!”说完之后跟了上去。。
他很肯定,这味道一定是僵尸的味道,但是,具体是怎么肯定的,他自己心里都没有数,唯一的解释就是,第六感。
穿过了竹林,再淌过一条小溪,溪水比较浅,刚好过脚踝,金金不小心被一块石头绊住,扑倒在溪水中。
任天行急忙把她扶了起来,她居然不吭一声,只是脸色有点不对劲。
擦了擦她脸上的水,见她双眉紧凑,问:“有没有事!”
“我的脚!”金金咬着牙吐出了一句话,额头一脸虚汗直下。
任天行一看,金金的脚踝处一道深深的伤痕,鲜红色的血直冒出来。
“操!”任天行咒骂了一句,急忙抱着她到一边坐下,把自己的衣角撕下一块,包在她脚伤处。
脚踝看起来是被利物所伤,估计是类似玻璃或者蚌壳之类的。
那人转身见他们两人蹲在一旁,嘴里冷笑了一句,不理会他们,自己独自往前走去。
“任天行,你先走,我休息一会就跟上。”金金咬着牙,摸了一下自己的脚,觉得没有大碍,只是皮肉之伤,稍稍的放松。
任天行摇了摇头,放弃自己的队友自己先走,一向不是他的作风,他坚决的说:“我背你走!”
金金似乎是怕任天行迷路,急忙说:“还是你先走吧,我只是皮肉之伤,过几分钟等血液凝结了就可以赶路了。你还是先走吧,要是找不到尸王,不知道有多少人又会死在它手上。”之后低着头,幽幽的叹了口气说:“而且,长这么大,都习惯了。”
任天行盯着金金看了一眼,看她说的也对,只能点头,一声:“小心”之后,急忙追赶了过去。
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事有蹊跷,但是一时之间还想不明白到底哪里不对。
能让任天行成为军警两届里一个有传奇性的人物,一定不是吹的。冷静的头脑和敏捷的思维,是让他成功的最根本的因素。
任天行一边追一边想,突然间停住了脚步。
金金!
没错,就是她!
怪不得说哪里不对劲,以她那种火爆的性格,怎么会关心到自己能否追到僵尸王呢?
以她的性格,就算是天塌下来,只要不砸到她,她都不会悯人忧天。
任天行想到此,急忙回头去找金金,来到帮她包扎的地方一看,人没了!
自己离开并不远,最多也就三百多米,再往回走的时候,人就没了。
一个受伤的人,能跑的多快?
任天行狐疑的看了一下周围,眼角看到石头一角有一团东西,伸手拉了出来,是一团沾满血的布。
任天行认得出来,这是自己撕开自己衣服给金金包扎的,她怎么把这布给扯了下来。
蹲下来仔细的看了一下周围的脚印,一深一浅的脚印往回走了,用手摸了一下周围的泥,捻起来在自己鼻子旁闻了一闻,不禁皱了眉头。
任天行起身,看了四周,没有金金的身影,带着一丝的疑惑,沿着那人的方向继续走去。
前方似乎有灯光,任天行仔细打量了周围,周围被一种南方最常见的植物――菠萝围起来,入口处有两杆高高的竹竿,上面有一块匾。
借着淡淡的月光,任天行看到这里挂着的一个匾:义庄。
人死后不能即时下葬,或者客死异乡,没有亲人朋友给他们下葬的话,遗体一般可停放在义庄。
义庄,也就是死人,特别是那种无亲无故,客死他乡,又或者是来历不明尸体存放的地方,这种地方,通常怨气十足,阴气森森,无人居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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