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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去母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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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常在在冷宫里哭了一夜,把冷宫里那几个疯疯傻傻的老妃嫔都唬住了。这人嚎得跟猫头鹰一样,怪吓人的。

    太后年纪大些,瞌睡浅,在慈宁宫听得格外清。这明常在哭得抑扬顿挫,唐僧念紧箍咒念得也没有这样密,晨起太后的头就很疼。于是叫来了皇后商议。

    皇后一向拿不了什么主意。

    当然了,她拿的主意也不算数。

    所以干脆就省点事,直接让太后拿主意。

    “明常在怀的孩子,是陈国第一个,若她将孩子生下来,抱给你抚养,便是去母留子,你膝下也有个依傍。”太后给皇后出主意。

    膝下有个非亲生孩子也好,总是个孩子,比膝下光秃秃的强。

    去母留子。

    那就是等明常在卸了货,把孩子抱走,再把明常在咔嚓了,皇后喜当娘。

    皇后吓得魂飞魄散:“姑姑——”

    上班时间不能论亲戚。

    皇后到现在都没记住。

    太后叹气。

    “太后……,我觉得我不需要明常在的孩子。”

    “嗯?”

    “我觉得……我尚能生。”

    “天天吃了睡睡了吃你能生笼卷子。”

    皇后吃瘪,确实,最近伙食太好,肚子又大了一圈。

    “皇上都不乐意见你你如何生?”太后放下佛珠。

    皇后……

    晦气。

    皇后总不成事,还是得把皇上叫来。

    “明常在她犯了什么大错?皇上连她有孕在身也不顾了?”

    皇上穿暗紫色交领袍,黑色织如意纹束腰,站在慈宁宫的廊下斗鹦鹉。

    鹦鹉的羽毛很鲜艳,是七彩的,听人说,是越王从边塞专门给太后带回来的,这只鹦鹉整整花了四十两银子,够平民百姓家里过两三年的了。越王说这只鹦鹉口齿伶俐,聪明又机智,是一般鹦鹉不能比的。大概是出类拔萃。

    皇上私心想着,皇后的嘴,未必比得过这只鹦鹉。

    正好试试。

    “皇上万岁,皇上万岁。”皇上拨弄着鹦鹉爪子。

    鹦鹉不作声。

    “皇上万岁,说呀,鹦鹉,说皇上万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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