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出一个小册子,还有一个改装过,能装墨汁的毛笔。
他平日里做的,就是记录案子的活,早在跟着宁哥的时候,就被教导“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特意在宁哥的指点下,改了毛笔,随身携带册子。
虽然宁哥这样说,但他好像记性很好,从来不带纸笔,但无论是抓猫追狗,细节都能记得一丝不差。
陈宁接过纸笔,在纸上写写画画,过了半响,才深吸一口气,从册子上撕下两页纸张。
“宁哥,你这是画的什么?”
马长思满是好奇,凑上去看了看。
陈宁一手一张纸,左手上画的是一对眼睛,右眼眼角的地方点了一滴墨;右手上则是一袭破烂的衣裙,很少见,破破烂烂如同乞丐装。
“这什么玩意?”
马长思挠挠头,半响也没有看出端倪。
陈宁指着画着眼睛的纸,说道:“那白衣伥鬼的眼角位置有一颗泪痣,我跟她打斗的时候,看得很清楚。”
接着,他又指着衣裙说道:“白衣伥鬼的衣裙是姑娘穿的,你看腰带位置,那种有玉扣的款式,在我清溪县很少见,这玉扣,更是只有富家姑娘穿得起……”
马长思摸着下巴分析道:“所以,那白衣伥鬼很可能是个,眼角有泪痣,穿着白衣,外县来的姑娘?”
他顿了顿,“咱清溪县可很少见到外来人,弄不好这伥鬼还是个流窜犯,是外县来的?”
“是不是流窜犯不知道,但我应该认识她……”
陈宁脑海中浮现一个恬静笑容,暗自攥紧拳头,“大概,就是她了!”
“你还跟女鬼有交集?”
马长思打了个冷战,眼神迥异盯着陈宁,伸手去摸陈宁的脑门,“宁哥,你脑袋没被打坏吧?”
“贫嘴!”
陈宁拍掉马长思的手,沉声道:“我说的是,我认识那白衣伥鬼生前还是人的模样,不止我认识,你也认识,半年前,我们一起见过。”
“半年前,外县,白衣的姑娘……”
马长思拧着眉头想了半天,恍然大悟,惊呼道:“周如玉,周姑娘?”
他用力拍了下手,“宁哥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周姑娘当时确实穿了一身白色衣裙……可,可她不是走了吗?为何会成了伥鬼?”
这姑娘马长思颇有印象,是因为周姑娘确实长得清新脱俗,身上又有姑娘们少有的书卷气,让人难以忘怀。
当时见到周姑娘,马长思还起过小心思。
不过,周姑娘走得太快了,他还来不及说。
“周姑娘走之前,跟马家有过节,当时还闹到了衙里……会不会跟马家有关系?”
马长思揉着额头,“如果跟马家有关系,可就真的出大问题了!马家是咱们清溪县的大户,就算我家跟他们家有点远房亲戚的关系,估计也没办法混进去查案……”
“别着急乱猜,是不是周姑娘,还需要确认过。”
陈宁沉声说道,“办案不能着急,需要抽丝剥茧,徐徐图之。我们已经抓住了蛛丝马迹,就有调查下去的方向。”
说着,他起身下床,开始穿靴子。
“周姑娘的事情先放到一旁,等等再去查,先给我说说,那夜发生了什么?”
陈宁穿好靴子,抬起头来,“我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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