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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南洋之虎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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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南洋之虎之四

    周云轩开出的第一款条件就让利玛窦很难接受,承认大明对葡萄牙的宗主权,主啊,这怎么可能,这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不过出于使者的立场,利玛窦答应将此条件转达给恩里克总督,有其决定。

    双方真正展开的交锋的是在澳门的租借方式和租金上面。周云轩将万历给他的底线大大的向前迈了一大步,在万历要求的基础上,将葡萄牙人租界澳门的时间定为每十年一签,而且每年的租金也提高到二十万两白银。

    如此的条件,加上下面的由明朝控制海关,不许驻军,所有来华葡萄牙人均受明人司法管制等条款,利玛窦难以接受。而利玛都窦提出的要求比如允许自由传教,允许西洋人购买大明书籍,请求进京进贡,朝见天子等条件却被周云轩一口拒绝。

    利玛窦虽然刚刚来到东方,但他对欧洲人的殖民手段也是颇为了解,西班牙葡萄牙在美洲在非洲的所作所为,他相当清楚。在主的指引下,凭借着先进的武器,西班牙葡萄牙成了新的统治者。在利玛窦看来,亚洲也不能例外,也必须纳入“主”的控制下,虽然这里的居民文明程度更高一些。他是怀着这样的志向来到东方的,没有想到在东方的第一件事情就完全超出了他的想法,他敏锐的感觉道:东方人想把“主”置于皇帝的控制下。

    教会良好的修养让利玛窦保持着风度,继续以“使者”的身份和周云轩周旋。大明没有驱逐葡萄人的打算,只要能保有澳门,其他条件都可以谈判――这是总督给他的指示。不过面临周云轩苛刻的条件,利玛窦只得强打精神,一条一条的谈判,力图为葡萄牙争取到更多的利益。

    这是,两个传教士,两位军人唇枪舌箭地交锋,完全忘记了他们本来的身份,更像是商人在讨价还价。由于有武力的保障,周云轩和王道有恃无恐,在大问题上寸步不让。特别是万历诏书中提到的要求,更是不敢有丝毫的变动和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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