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十四节风流扬州(四)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对付私盐,朕想了一个办法:实行商标制。”万历说出了他酝酿已久的办法,“私盐的难查在于不易区分。朕就以商标对付,各盐务衙门可以制定大小两种商标,大商标卖给盐户,贴在大引的盐袋上。有此大商标,盐商才能购买。盐商购买小商标,贴在大引盐袋中的小包上面。这两种商标齐全,在此后的运输和贩卖过程中,才不会被认为是私盐。朝廷出售这两种商标,分别向盐户征收工税,向盐商征收商税。此外,不再征收其它税款,也减轻盐商的负担。”

    “为了对付商人屯积商标和重复使用商标,这商标还有时间限制,过期做废。”

    “商标上印有产品产地,品质,写有制造人,运输人,地址等项目,既方面沿途官员检查,也便于百姓区分。”

    “盐课司仍然存在,当然得精简人员。除出售商标后,还负责检查食盐的品质,督查私盐。因为两种商标是分开出售,核对之下就可以看到有无走私的存在。”

    “对私盐仍然严厉打击。各地检查站保留,继续实行职权。一经发现,货即没收,人即监押,刑法从流放开始,直至抄家斩首。鼓励人举报,查实后将受到奖励。”

    “各地参盐的新校范围依然维持官卖时候的范围。不得越界贩卖,越界贩卖当做私盐处理。”各地食盐生产方法不同,成本不同,价格和质量也不同。

    “商标的印刷由朝廷负责,印刷完毕后,标有序号,加盖盐务司的印章,以防假冒。在各地定点出售,留有档案,以备查阅。凡仿制商标,贩卖商标,以走私私盐和伪造文书诈骗等罪论处。”

    “工匠和商人购买商标,需要一个审核,并建立其信誉档案。商人或者商会若是被发现走私等违规之举,将被取消贩卖食盐的资格。商会需要做出保证,一旦商会中人违规,商会将承担连带责任。”

    。。。。。。

    陈于陛有些呆了,“陛下,臣愚钝。陛下所说,臣一时还理解不了,请容许臣下去后细思。臣还以为,既然涉及商人和盐务衙门,也可以听听他们的意见。”

    万历点点头,“依卿所请。”兼听则明啊。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