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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瑛平漠北的奇兵--室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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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5~10世纪主要活动在嫩江、绰尔河、额尔古纳河、黑龙江流域。又作“失韦”,或“失围”。中唐以后,文献上又把室韦称作“达怛”。室韦-达怛人是东胡后裔,是蒙古、塔塔儿等民族的先民,11~12世纪的生活于蒙古高原的蒙古、塔塔儿、蔑儿乞、札汗亦儿等操蒙古语的游牧民,都是室韦―达怛人的后代。

    自北魏时期起,室韦各部开始与中原王朝通贡。当时室韦人居住在今内蒙古东北部和嫩江流域,处在原始公社阶段(见原始公社制)。他们已经从事原始的农耕和畜牧,使用角弓和长箭猎获野兽,用鹿皮制作衣服。男子束发,妇女束发作叉手髻。语言与契丹相同,都属东胡语言的方言分支。

    突厥汗廷统治蒙古高原之后,室韦人成了突厥臣属。突厥可汗派3个吐屯(总领几个部落的官员)统治室韦。在隋代,室韦分为5大部分:南室韦、北室韦、钵室韦、深末怛室韦、大室韦。南室韦在契丹之北,内分25个小部落,已出现世袭的部落首领。他们用芦苇和柳条编织房舍。使用木筏和皮船。粗放的农耕只能得到少量的收成。饲养为数不多的马匹,而猪、牛较多,但不养羊。自南室韦北行11日路程,便到北室韦之地。北室韦内分9个小部落,以渔猎为主要的生产活动。捕貂取皮,猎获獐、鹿,取得肉食和皮张。捕鱼也是他们经常的生计,即使在寒冬,也要凿冰捞鱼。由于气候寒冷,在土穴中过冬。人们善于滑雪。北室韦人曾派出贡使,向隋廷贡献方物。再往北,是钵室韦的居地,他们也分为若干小部落。有用桦皮覆盖的房屋,生活方式与北室韦人相同。深末怛室韦在钵室韦的西南,也是穴居的游猎民。在他们的西北,是大室韦的居住地。

    唐朝初年,室韦人还处在典型的原始公社阶段,“其国无君长”,“无赋额”。部落首领称为“莫贺弗”。在原始的农耕中使用人拽的木犁。盛行集体围猎。在父权家族中保留着明显的母权制遗迹:男子娶妻,要在岳丈家劳动3年,才能领回妻子。据唐人记载,当时室韦人分成岭西室韦、山北室韦、黄头室韦、大如者室韦、小如者室韦、婆莴室韦、讷北支室韦等9部分。

    唐代蒙古高原动荡的局势把室韦人卷进同邻人的战争纷乱之中,刺激了他们的社会发展。进入8世纪之后,称为“三十姓达怛”的呼伦贝尔高原室韦人,在反抗突厥□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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